全面理解和实践《古兰经》所论述的善行
哈利德·法特罕
安拉启示穆圣说:
“这是我降示你的一部吉祥的经典,以便他们沉思经中的节文,以便有理智的人觉悟。”(《古兰经》38:29)
“……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古兰经》16:44)
“在这经典里对于信道的人确有恩惠和记念。”(《古兰经》29:51)
“他们怎么不沉思《古兰经》呢?难道他们心上有锁?”(《古兰经》50:45)
根据以上几节经文的教导与训诲的精神,让我们来对《古兰经》中所论述的善行这一功修作一些研究与沉思,在安拉的默助下,希望有助于我们信仰的升华,以便我们的人生轨迹更加康衢。(阿敏!)
“行善”与“善行”这两个词组,前者以动词句表达,后者以名词句陈述;尽管句型和时态不同,意思基本上是一致,但是在《古兰经》中以“行善”而出现的次数最多,其中的“行”者一词,不论其作为动词(做,作,实行,致力于……)或作为名词(行动,行为,工作,事业等)来表达与陈述,在《古兰经》里共出现过359处;至于圣训中,讲“行”的情况,则是不可胜数。经训中所论述和倡导的这些“行”,中国穆斯林口头语中,往往用阿语“尔迈里”来称呼。但是,从人方面表现出的“行”,有善与恶两种性质,即“行善”或“善行”与“行恶”或“恶行”。本文所着重的是“行善”或“善行”,它们是伊斯兰教义学和教育学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一方面在穆斯林群体之间,另一方面在造物主(安拉)、宇宙、人类、今生与后世之间所确定的种种相互关系,作实践性解释和如何全面执行,因为“行善”或“善行”这种功修,涵盖我们穆斯林整个人生历程中的方方面面,这在经训中,随处可见,特别是《古兰经》中,每逢论及“善”时,往往用复数词“萨利哈”或“穆斯利哈”,共计60次之多,足证“行善”方面应是广泛的、多层次的。如果将“行善”或“善行”仅仅局于个人的认、礼、斋、课、朝五功修和与宗教相关的副功方面,那是片面的,是对《古兰经》的浅识或无知。
《古兰经》对广泛的“行善”与“善行”为穆斯林提示许多范例,意在要求大家遵经而全面实行,笔者据此选择其中部分实例,作一次浅析,供读者参悟与共勉;如果拙文有效益的话,也不失其为一种“行善”或“善行”吧!“你们可以隐匿你们的言语,也可以把它说出来,他是全知心事的。”(《古兰经》67:13)
为了贴近我国穆斯林的传统用语,下面行文中以“尔迈里”这个“行”的阿语字的音译术语,代表“行善”或“善行”或“善功”。
1.信仰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召人信仰安拉,力行善功,并且说‘我确是穆斯林’的人,在言辞方面,有谁比他更优美呢?”(《古兰经》41:33)“召人信仰安拉”,是一种源于信仰的宣教性“尔迈里”——不论口头宣讲,或文字书写。再如:“不信道者,将受其不信的恶报,行善者,只为自己预备安宅,以便安拉用他的恩惠去报酬信道而行善者。安拉确是不喜爱不信道者的。”(《古兰经》30:44—45)从经文的文气而论,与不信道者相对的当然是暗示具有伊斯兰信仰的行善者,唯其有此纯正的信仰作动力,才会作出前文所说的那种多层面的、广泛的“尔迈里”。
2.学术文化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安拉将你们中的信道者升级,并将你们中有学问的人们提升若干级。安拉是彻知你们的行为(尔迈里)的。”(《古兰经》58:11)可见凡是从事于有利于人类社会、民族、国家的学术文化者等的一切活动行为,例如学习、讨论、研究、写作、演说、讲课、倡办学校、出版书刊等都属“尔迈里”的范畴。
3.政治上广泛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信道而且迁居,并以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安拉的正道而奋斗的人,和款留(使者)、赞助(正道)的人,这等人互为监护者。信道而未迁居者,绝不得与你们互为监护人,直到他们迁居。如果他们为宗教事而向你们求援,那么,你们应当援助他们,除非他们的敌人与你们有盟约关系。安拉是明察你们的行为(尔迈里)的。”(《古兰经》8:72)这节经文,确定了穆斯林民族内政和外交关系的原则,并指出穆斯林在为主道而执行这种内外政策的过程中的行为(尔迈里),安拉都明察秋毫。
4.农业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我在大地上创造许多椰枣圆、葡萄园,我使许多源泉,从地中涌出,以便他们食其果实,和他们亲手劳作出来的,难道他们不感谢吗?”(《古兰经》36:34—35)人们在从事农业劳动中,利用安拉给世人创造的有利条件,除了享受到许多无限的天然食品以外,还可以经过自己的两手劳作、试验、改进等科技工程和农艺而生产的农产品,都是“尔迈里”的成果,人们应该感谢安拉。
5.工业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你应当制造完善的铠甲,你应当定好铠甲的宽度。你应当行善,我是明察你们的行为(尔迈里)的。”(《古兰经》24:11)经文的“你应当行善”是个人的普遍性行为,而“你们的行为”是在普遍性的“尔迈里”中,具有特殊意义的集体性(工业领域)的“尔迈里”。
6.服务行业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至于那只船,则是在海里工作的几个穷人的,我要使船有缺陷,是因为他们的前面有一个国王,要强征一切船只。”(《古兰经》18:79)“在海里工作的几个穷人”便是为过海的人引渡,或在海里捕鱼谋生,同时给人们提供海产食品。他们的工作是服务性“尔迈里”。
7.公务性“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务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安拉的正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安拉的定制。安拉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9:60)“管理赈务者”是伊斯兰国家宗教基金部门为征收天课,管理慈善捐款的专职公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职工等。他们的公务均属“尔迈里”。
8.思想教育方面的“尔迈里”(www.daowen.com)
《古兰经》写道:“他们所花的旅费,无论多寡,以及他们所经历的路程,都要为他们记录下来,以便安拉对他们的行为给予最优厚的报酬。信士们不宜全体出动,他们为何不这样做呢?每族中有一部分人外出,以便留守者专攻教义,而在同族者还乡的时候,加以警告,以便他们警惕。”(《古兰经》9:121—122)经文中,前一节说明信士们外出与敌人作战,或求学或宣教,其中所花费的旅费,不论多少,以及拔山涉水而付出的艰辛困苦,都是“尔迈里”,并将受到安拉之最优报酬。但是第二节经文却指出,大敌当前,为保卫国家、民族、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犯,出征迎战、求学、宣教,都是信士的一种社会职责。但是不应全体总动员,还必须留下更多的人在后方,从事学习,教育工作,精通教义,以便传授给日后由前线回来的教胞,共同进步。这些活动,都是思想教育方面的“尔迈里”。
9.经济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安拉褫夺重利,增加赈物。安拉不喜爱一切孤恩的罪人。信道而且行善,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的人,将在他们的主那里享受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会忧愁。”(《古兰经》2:276—277)重利盘剥,是信仰欠缺的孤恩罪人,故不蒙安拉所喜爱;反之,有正信且行善(尔迈里),谨守礼拜,完纳天课者,必享有安拉之优遇。
10.司法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如果你们在旅行中(借贷),而且没有代书的人,那么,可交出抵押品;如果你们中有一人信托另一人,那么,受信托的人,当交出他所受的信托物,当敬畏安拉——他的主。你们不要隐讳见证物,谁隐讳见证物,谁的心确是有罪的。安拉是全知你们的行为(尔迈里)的。”(《古兰经》2:283)
11.社会方面的“尔迈里”
家庭是社会组成的最基本结构和最小细胞,其中夫妻关系、抚育儿女是家庭中的重要问题。《古兰经》第2章从221节到237节都是讲这些问题,因较长而省略,其中234节和237节里分别写道:“安拉对于你们的行为是彻知的。”“你们不要忘记互惠。安拉确是明察你们的行为的。”这是给夫妻指出他俩在处理彼此之间的私人行为,抚养、教育儿女的行为也是“尔迈里”。
12.军事方面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为主道而出征的时候,你们当事事审慎,你们不要对向你们表示和平的人说:‘你不是信士。’你们欲图今世生活的浮利,但在安拉那里有丰富的福利。以前,你们是像那样的。但安拉施恩于你们,故你们应当事事审慎。安拉确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古兰经》4:94)伊斯兰所主张的战争是正义的,是被迫而进行的抗战,以战反战。尽管在战争中难免会有生命牺牲,财产损失,但伊斯兰制定战争中严禁枉杀妇女儿童老弱、破坏稼禾、砍伐森林等战争道德原则,故一再强调“你们当事事审慎”,这种行为便是“尔迈里”。
13.生育与家教中的“尔迈里”
《古兰经》写道:“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的母亲辛苦地怀他,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计三十个月。当他达到壮年,再达到四十岁的时候,他说:‘我的主啊!求你启示我,使我感谢你所施与我和我的父母的恩惠,并行你所喜悦的善事。求你为我改善我的后裔。我确已向你悔罪。我确是一个顺服的人。这等人,我接受他们的善功,我赦宥他们的罪恶,他们将成为乐园的居民。’”(《古兰经》46:15—16)上述经文中的“尔迈里”,包括父母生男育女的全过程和儿女孝敬父母,为父母祈祷都是被安拉所接受的善功。在《古兰经》29章8节和31章14节里也有类似的记载。
“尔迈里”还不止上述所讲的13个方面,在圣训里所倡导的还更广泛。比如一位家长为抚育自己的子女而外出工作,以谋求生活资料,也是一种善功;妇女在厨房中的烹调劳作,以及学校集体食堂中的炊事员的辛勤劳动,都是为学习的孩子,师生们服务,也属于善功。以此类推,善功的范围之广、层次之多,就不言而喻。教法将它们划分为三大类别,即宗教类的“尔迈里”,社会类的“尔迈里”和国际类的“尔迈里”。但是不论哪一类的“尔迈里”,必须与以下五个原则相联系:
第一原则,任何“尔迈里”的表现,应充实完备,不可顾此失彼。因为宗教类的“尔迈里”往往包含着人生的目的和生活中的各种意向;社会类的“尔迈里”和国际类的“尔迈里”,通常包含着为实现人生目的和生活意向提供相适应的诸多方法。因此,有方法和内容的“尔迈里”,却无目的意义的“尔迈里”,即使,方法很好,两种“尔迈里”都是徒劳无益。同样,宗教类的“尔迈里”即使目的鲜明、意义深远,却无法完美地与社会类的或国际类的“尔迈里”相配合,那么,宗教类的“尔迈里”必将如不孕不育的男女一样。因为缺乏方法与良策的任何目的,是不可能实现的。既然如此,不能想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声称自己是穆斯林,或穆民,或行善者,却无宗教类的主要“尔迈里”(如念、礼、斋、课、朝)表现于其日常生活中,因为一个内心即使虔诚,而表现却是虚弱无力,或朝三暮四的穆斯林形象,并非是一个真正的伊斯兰式载体形象,那只算是一种伊斯兰复兴以前僧侣遗物中的部分沉渣而已,何况是那种毫无宗教类的“尔迈里”表现者呢?因此,出家修道,虔诚功修,敬主法圣,淡泊于世,虽然也属于宗教类的“尔迈里”,但是进行这些“尔迈里”不等于停止宗教类的“尔迈里”,或者与其完全相反。因为这类“尔迈里”只是个人在宗教类的“尔迈里”的品质中获得部分特性,以此杜绝恶行的侵袭。穆圣的一句名言,便是最好的说明。穆圣说:“淡泊于世,绝非是将合法享受的东西加以禁用,或者忽视理财,坚信安拉所掌握的一切,比自己所拥有的最可信赖者,便是真正的淡泊于世者。”这种实践全方位宗教类“尔迈里”的淡泊于世的穆斯林,并非是脱离尘世,离群索居的隐士,也许会是各合法行业中的能手,那么,为真理和正义花费钱财,甚至必要时献出生命,在这种人看来,也是再所不惜,不会犹豫的。
第二个原则,善行的“尔迈里”不只是个人在自己的实践中去取得有效的福利,还要同时做到与危害自己和他人的邪恶作斗争,这样,“尔迈里”便具有两种功效:一是达到利己利群,并博取安拉喜悦的目的;二是实现避免危害个人和他人,并为安拉嫉恶如仇的追求。
一个穆斯林在履行宗教类的“尔迈里”的过程中,如果能同时收到上述两种功效的时候,这位穆斯林便也同时被称之为“萨利哈”和“穆斯利哈”两种美名。所谓“萨利哈”,意为优质者,良好者,有正义感者,有德行者;而“穆斯利哈”的意思是革除异端恶习者,改良社会弊端者,振兴真理者等。那么,一位穆斯林在履行宗教类的“尔迈里”的实践中,只取得第一种功效的时候,他只算是“萨利哈”,还不具备“穆斯利哈”的品格;既然只取得“尔迈里”应有的两种功效中的第一种功效,那么,他还应力争去取得第二种功效,以资辅助第一种功效,因为第一种功效,只意味着其所履行的“尔迈里”还正在成长与进步之中,而第二种功效,则表示其所履行的“尔迈里”,在抑制腐败、滞后、衰落等内外不利因素方面,发挥作用。一位既是“萨利哈”又是“穆斯利哈”的穆斯林,便是伊斯兰教育所致力培养造就的典范人才,在社会上所要树立的光辉形象,数以千计的圣门弟子,以及步他们后尘而来,代不乏人的伊斯兰著名学者们,便是这种典范人才和光辉形象的实例。穆圣说:“安拉将在每一百年伊始,为伊斯兰这个民族派来革新其宗教的人物。”(艾布·胡赖伊勒所传圣训)
学者们根据这段圣训的预示精神,革新伊斯兰的人物,便是身具“萨利哈”与“穆斯利哈”双重品质者,于是他们便从伊历第一百年开始顺序算出最杰出的七位伊斯兰改革家,即乌麦尔·本·阿布杜·阿基子(伊历61—101/公元681—720),他是翁米亚王朝第八位哈里发,以敬畏安拉,坚持圣训著称,其在位期间,对国家内政和财政全力以赴地进行改革、振兴,因此被称之为第一位宗教革新家。第二位是穆罕默德·本·伊德利斯·沙菲尔(伊历150—204/公元768—820),他是伊斯兰逊尼派沙菲尔教法学派创始人,教法学理论奠基人。第三位是艾罕默德·本·苏勒伊哲(卒于伊历306年/公元918年)系沙菲尔学派学者,一生有四百余部著作。但是有的学者认为第三位革新家是艾卜·哈桑·阿里·艾施阿里(伊历260—324/公元874—936),教育学家,有近三百部著作。第四位是艾卜·哈密德·伊斯菲拉伊尼(公元1468—1544)。第五位是教义学者艾卜·哈密德·穆罕默德·安萨里(卒于伊历505/公元1111)。第六位是经注学者法赫伦·丁·拉基(卒于伊历606/公元1210)。第七位是伊本·德沟格·穆罕默德(伊历702年卒/公元1406年)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如果有“萨利哈”与“穆斯利哈”这种中流砥柱的人物存在,必定是国泰民安、莺歌燕舞、万姓胪欢、民康物阜。正如《古兰经》所指出的:“坚持天经,谨守拜功者,我必不会使他们当中的“穆斯利哈”者(行善者)们徒劳无酬。”(《古兰经》7:170)因此,《古兰经》在谈到荒凉或废墟这种景象,不会发生在由“萨利哈”或“穆斯利哈”所组成的民族中的时候,说道:“你的主不致为部分人迷信而毁灭那些市镇,而多数居民是“穆斯利哈”的。”(《古兰经》11:117)但是,荒凉或废墟这种灾难,只会出现在仅有“萨利哈”的个人和群体,而无“穆斯利哈”的个人和群体所组成的民族中。这有《古兰经》的论断为证:“我曾使他们散处四方,成为若干派别,他们中有优良的人,有次于优良的,我用种种祸福考验他们,以便他们觉悟。”(《古兰经》7:168)经文所说的“优良的”即“萨利哈”,“有次于优良的”即缺乏“穆斯利哈”品质的人。换句俗话说,这种民族中只有独善其身的少数人,没有兼善天下的众人,相反是恶人居多。故此,才招致安拉以祸福作循环考验他们,“以便他们觉悟”而使恶人向“萨利哈”学习,使“萨利哈”向“穆斯利哈”跃进。安拉警告说:“你们当防备一种灾难,(否则),受害的绝不限于你们中的不义者,你们要知道,安拉的刑罚确是严厉的。”(《古兰经》8:25)至于圣训中,对于那些只专注于个人修养,满足自己功修现状,勿视自己周围那些违抗安拉命令的人,作了许多警告,并指出安拉一旦降临灾难,惩罚罪犯时,他们也许会受到株连,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只是甘心做独善其身的“萨利哈”,而不乐意做兼善天下的“穆斯利哈”所致。穆圣说:“以掌握我的生命的安拉盟誓,你们一定要命人行善,劝止人们作恶,或者也许安拉将向你们降来刑罚,然后,你们向他哀求时,他已不应答你们了。”(艾罕默德所辑圣训)
第三个原则,“尔迈里”,论其特性,又可分为伦理道德的和实行顺利的两种。伊斯兰教育所需要的是伦理道德和实行顺利两种特性都能同时相聚的“尔迈里”。如果“尔迈里”在实践中不顺利,那么,“尔迈里”达不到获利避害的预期效果;反之,“尔迈里”在实践中虽然顺利,似像成功,但是缺乏伦理道德之性质,那么,“尔迈里”不会给实践者以幸福和安宁。只有“尔迈里”在实践中具备上述两种特性的时候,“尔迈里”才是有利无害,才会使人获得幸福与安宁;因此,不可能想象会有伦理道德性质而在实践中不顺利实行的“尔迈里”发生。至于那些在解释圣训“一切‘尔迈里’的成功,惟取决于人的意念如何”的时候,他们往往把实践“尔迈里”的意念及其效果二者之间——因果性关系,作了分割而解释,这些人没有把圣训的主旨作出有机地解释;在这些人看来,即席发言,发生错误,事物不充分等等就如同信口而说“成功和实现目的并不必要,重要的是‘尔迈里’本身”一样轻率。这种人对“尔迈里”的真正含义是不完全精通,也不了解实践“尔迈里”的原则如何。
第四个原则,坚持功利主义原理,实践“尔迈里”的目的对实践者本身有效用。伊斯兰教育,对功利主义不但不反对,反而还要强调。“效用”这个术语及其派生词的积极和消极的情况。在《古兰经》竟有50个地方谈到,例如“利人航海的船舶”(《古兰经》2:164)“他们学了对自己有害而无益的东西”(《古兰经》2:102)“至于有益于人的东西则留在地面上”(《古兰经》13:17)至于在圣训中,有数百处提到“利益”这个术语及其派生的惯用语,仅以下面两段为证:“安拉啊!求你护佑我,避开无益的知识。”(《穆斯林圣训实录》)“安拉啊!求你使我利用好你所教授我的知识,求你再教授我一些有益的知识吧!”(《布哈里圣训实录》)
那些将“尔迈里”与其效用(利益)分割开的人,他们不是让人难以适应生存的极端唯心主义者,便是受到自我折磨,甘愿受其观念影响的苦修道者,那是伊斯兰复兴以前的一些教会和哲学思想所主张的禁欲主义行径;再不然,他们或许就是企图把伊斯兰的“尔迈里”,从鼓舞人们去渴求与实践人生幸福与安宁的原动力方面割裂开;他们实际上是欺骗无知的人忍受无谓的痛苦,而他们则在享受奢侈。但是,伊斯兰教育所主张和趋向的功利主义,是与人的天性非常紧密相联的功效,是对人的物质、精神和社会等各方面的需要,给以最广泛、最充分的满足,而且是伴随着人,从其出生开始,直到其生命结束而所经历的人生旅程中,与各个阶段一道并行不悖。所以伊斯兰所倡导的功利主义,并非限于有利于某些个人或某些群体,而有害于其他个人或其他群体;也并非限于人生的某一阶段,或部分范围,而是概括人从生到死的整个过程。《古兰经》对依上述要求而实践“尔迈里”(行善者)所产生的积极效益,提供了许多实例,比如:“安拉应许你们中信道而且实践‘尔迈里’者(行善者)(说):他必使他们代他治理大地,正如他使在他们之前逝去者代他治理大地一样;他必为他们而巩固他所为他们嘉纳的宗教;他必以安宁代替他们的恐怖。他们崇拜我而不以任何物配我。此后,凡不信道的,都是罪人。”(《古兰经》24:55)“凡实践‘尔迈里’(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我誓必要以他们所行的最大善功报酬他们。”(《古兰经》16:97)“信道而实践‘尔迈里’(行善)来见主者,得享最高的品级——常住的乐园,下临诸河,而永居其中。那是纯洁者的报酬。”(《古兰经》20:75—76)“至于信道而且实践‘尔迈里’(行善)者,将享受最优厚的报酬,我将命令他做简易的事情。”(《古兰经》18:88)由此可见,依照伊斯兰教育的要求,实践《古兰经》所论述的“尔迈里”(善行、行善),不仅促进实践者本人身心健康,增强自信力,还影响社会安宁,伊斯兰兴盛,个人两世吉庆。
与“尔迈里”(善行、行善)相反的是迷信,违抗主命,背离圣道等恶行、行恶,《古兰经》也同样举例说明,比如:“谁违背我的教诲,谁必过窘迫的生活,复活日我使他在盲目的情况下被集合。”(《古兰经》20:124)其他如59章3—4节、39章19节、9章49节、34章9节、9章109节、17章16节、25章36节等都有论述。因非本文主题,故不引论,请读者参考。
总之,“尔迈里”(善行、行善)的效用与恶行的危害,《古兰经》中都有数不胜数的例子可资借鉴学习和警惕防范。安拉以下面的经文对两者的不同情况作了概述:“难道作恶者以为我会使他们和信道而且行善者一样,而使他们的生死相等吗?他们的判断真恶劣!”(《古兰经》45:21)“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古兰经》99:8)
第五个原则,欲全面实践《古兰经》所论述的“尔迈里”(善行、行善),必须在思想上作准备,明确“尔迈里”的含义,接受相关的教育与训导,交流经验。如果仅仅让某些个人单枪匹马凸现“尔迈里”,或由一些自发性的企图,或肤浅、简单的经验,或传统而陈腐的机构来实现多元化的“尔迈里”是不可想象会有成效的。因此,《古兰经》每逢论述“尔迈里”(善行、行善)的时候,无不与“伊玛尼”(正信)、知识、智慧、勤奋、集体互助等相联系,正如恶行、行恶往往与迷信、愚昧、怠惰、放荡等相联系一样。
2005年3月20日于春城
(原刊于《阿敏》2005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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