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曹小晶施弗氏理论解《红楼梦》,认宝黛钗代表作者心理构成

曹小晶施弗氏理论解《红楼梦》,认宝黛钗代表作者心理构成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曹小晶将弗氏理论施之于《红楼梦》,认为宝、黛、钗可能恰恰代表了曹雪芹心理构成的三个不同层面,即本我(宝玉)、自我(黛玉)和超我(宝钗)。与黛玉相比,宝钗给人们的印象总是稳重端庄聪慧贤淑,她的行为举止以恪守封建道德为准则,表现出异常的理性甚至冷漠的“超我”特点,这也是宝玉和她无法调和的重要原因。

曹小晶施弗氏理论解《红楼梦》,认宝黛钗代表作者心理构成

二、黛玉、宝钗

对黛玉、宝钗的心理分析研究起步比较晚,成果相对不足,但正因如此才有进一步探究的余地和必要。宝、黛、钗三人都是曹雪芹心血的结晶,他们身上分别寄托了作者互相矛盾而又纠结不清的心灵痛苦和人生况味,每个人物都有从作家笔下折射出的复杂而又深刻的心理体验和精神特质。

人的潜意识被弗洛伊德划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处于心灵最底层,是一种动物性的本能冲动,它常常处于混乱、无序状态,只知按“快乐原则”行事。最上一层是“超我”,代表着社会道德对个体的规范作用,它压抑本能冲动,以理性的“至善原则”行事。中间层是“自我”,它充当本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按照“现实原则”根据周围环境来调节“本我”和“超我”的矛盾从而决定自己的行动。它们三者经常互相矛盾、斗争,特别是“超我”和“本我”常常处于不可调和的对抗状态。曹小晶将弗氏理论施之于《红楼梦》,认为宝、黛、钗可能恰恰代表了曹雪芹心理构成的三个不同层面,即本我(宝玉)、自我(黛玉)和超我(宝钗)。“黛玉作为作者心理中自我层面的人物体现者,她始终处于‘一仆二主’的地位,她一方面向往本我的无拘无束、彻底解脱;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年轻孤女,迫于现实、伦理道德的威压,又无法也不敢表白自己的心性,更谈不上去奋争自己的追求;更做不到像宝钗那样‘淡到极处’的‘任是无情’;这样黛玉的身心也就愈发的痛苦了,她的一腔素怨始于无处诉说和无法释放,而终于被冷月一般无情的无形力量扼杀至死。”[42]宝玉的确有弗洛伊德的“本我”特点,他常常按照“快乐原则”行事,因此他的“贤愚善恶光明正大混账恶赖聪明才俊庸俗好色好淫情痴情种”都与本能脱不了干系。但是弗洛伊德的本能主要是指性冲动,而我们看到的宝玉却是多情却不滥情的情痴情种,他的行为带有纯粹性,他的冲动也是基于维护“女儿国”的理想不破灭。(www.daowen.com)

黛玉一方面追求自我任情任性,另一方面又受到外界的压力背负着无法承受的精神、感情之重。如果以弗洛伊德的划分,她的行为既有“本我”又有超我,更有扯不断理还乱的“自我”。按照计文君的观点,林黛玉的精神世界可以分为精神优美与精神病态,精神优美的黛玉是可爱的,精神病态的黛玉是可怜的。她是一个自我情结特别强烈的人,一方面具有强烈的自卑情结,另一方面又具有强烈的自尊情结。她是一个“肉体的愉悦与疼痛、心理的困惑和挣扎、精神的优美与病态交融在一起的人,她既被形而下的苦恼折磨又被形而上的痛苦纠缠,既脆弱又坚强,既超越又沉溺,既痴迷又觉悟,既机智又悲哀,既活泼又孤僻,既热情又冷漠,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矛盾体”[43]。如果以体液与气质划分,多血质、黏液质、胆汁质和抑郁质中伶牙俐齿、活泼风骚的王熙凤是多血质类型;动辄“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的焦大属于胆汁质;稳重平和、少言罕语的薛宝钗是黏液质;而林黛玉的最大特点是多愁善感、敏感脆弱,对贾宝玉的爱情坚贞不渝。“透过林黛玉的这些特点,我们可以认为,她的气质就是抑郁质。心窄、过敏、多愁善感。”[44]林黛玉的主要表情或者第二外貌就是哭,竞生在《哭的表情》里谈到林黛玉的这一特征,他认为“林黛玉犯了‘歇斯的里亚’病(Hysteria或说大都由于性欲不满足而起),黛玉既受各方面的压迫又于肉欲上不能得到满足,遂而发泄为怨愤的情调与诗歌。这是一种‘升华’的最好现象”[45]。这可能是我国最早用精神分析法研究《红楼梦》人物的实例。

与黛玉相比,宝钗给人们的印象总是稳重端庄聪慧贤淑,她的行为举止以恪守封建道德为准则,表现出异常的理性甚至冷漠的“超我”特点,这也是宝玉和她无法调和的重要原因。但是,仔细分析薛宝钗身上却交织着热与冷、真与伪、礼与情、质朴与矫饰、浑厚与尖刻等多种对立统一的因素。正因此人们对薛宝钗这样的艺术典型才见仁见智,难以作出定评。分析人物形象当然离不开道德评判,但却不能仅囿于此。况且社会、历史条件不同道德判断的标准也各异。对于宝钗的“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人们非议颇多,但是从人本主义心理学来看,宝钗的行为代表着历史和社会的进步。马斯洛认为人天生就有一系列的基本需求,这些要求由低到高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关系和爱的需求、受尊重和自尊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追寻这些需求并达到满足是一个人的正当权利。其中,自我实现以人本主义为出发点,肯定人的权利和欲望,表现出对人性的充分理解,是社会进步的动力。马斯洛认为一个“自我完善的人”应具有以下特征:平静、知足、镇定、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很强的创造力,以及在人际关系方面的成功。“从《红楼梦》中可以看出,薛宝钗的确具有这些特征,称她是一个‘自我完善的人’是毫不夸张的。”[46]而且她善于交际、少言寡语、深藏不露、安分从时、隐忍克制,即使反唇相讥也会留有余地。从心理内涵来分析,在气质上,她属于黏液质;在倾向性上,她是内、外倾兼有;在潜意识方面,她内心也曾交织着“本我”与“超我”、理性与情欲的斗争。因此,排斥人格心理方面的因素,仅以社会道德标准来衡量宝钗的行为方式,来印证她性格的虚伪、奸诈和狡猾,说她“一身惟有负潇湘”,是机械的社会决定论。“既不符合书中的实际描写,也经不起理论上的推敲,并且还大大降低了曹雪芹对人性体察认识的深度。”[47]因此,对文学形象进行心理学分析,将会更有效地发掘文学形象的艺术价值,更好地对作品进行解读和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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