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阐释的分歧
注重作者本旨的权威性还是注重读者阅读的能动性反映了阐释的根本分歧。新批评反对“意图谬见”,意图是作者在创作之前或创作中内心的构思或计划。新批评的代表人物维姆萨特和比尔兹利认为作者的意图与作品的价值无关,因为“就衡量一部文章作品成功与否来说,作者的构思或意图既不是一个适用的标准,也不是一个理想的标准。……文学批评中,凡棘手的问题,鲜有不是因批评家的研究在其中受到作者‘意图’的限制而产生的”[58]。不能把作品的意义(meaning)等同于作者在创作这部作品时的意图(intention),文学语言具有极高的涵括性,一部文学作品的意义是在文学史或文化史上展开、生成的,当它离开作者以独立的物质形态展现在读者面前时,它的艺术价值和审美意义才刚刚开始,由于读者的积极参与,艺术作品的最终意义必定超越作者原初的意图。此外,新批评还认为,诗不仅应该独立于诗人而存在,而且应该独立于读者而存在。因为,读者在阅读之前大脑中已经存在一种前理解的价值体系和判断标准,它极可能造成对作品的有失偏颇的主观判断,读者不应该把自己的价值判断强加于作品,而是要按照作品本身的规范小心翼翼地加以解读,否则就会造成“感受谬见”。文学批评必须站在客观性、理论性、合理性的前提下,才能避免刘勰《知音》中的尴尬。将“意图谬见”和“感受谬见”施之于《红楼梦》研究不难发现主旨研究虽然形态各异,但有一个参照系——“诗史交融”可大致将其划分为两个方面。《红楼梦》同时包孕着“史”和“诗”两种不同的因素,一般说来,“它那宝、黛爱情悲剧和大观园女儿悲剧有关部分,着重于‘诗’的抒写,而贾府的树倒猴散、一败涂地有关部分,则侧重于‘史’的刻绘。这两个部分又有机地糅合在一起,‘诗’融于‘史’,‘史’融于‘诗’,浑然一体,显出了整个作品既有‘诗’的抒情风格,又有‘史’的历史画面。可以说,曹雪芹集大成地将中国文学的‘诗’与‘史’的两个方面的传统,熔为一炉,化为一体,达到了‘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相统一的艺术创造的最上乘”[59]。着眼于“史”者,注重作者,以“知人论世”的观点进行阐发,力主“明珠家世”“政治历史”“后继无人”等说;着眼于“诗”者,则注重感兴与意会,坚持“爱情”“色空”“悼红”等说。他们都所持有理,但都不乏偏颇之处。如果看清《红楼梦》“诗史”交融的艺术特征,或许对“意图谬见”和“感受谬见”不无裨益(www.daowen.com)
其实《红楼梦》主旨研究的分歧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考证红学和文学批评红学这一基本矛盾,具体表现为20世纪初王国维《红楼梦评论》与胡适《红楼梦新证》的孑然对立,20世纪中叶批俞斗争,最后则为周汝昌和余英时的激烈论证。周汝昌《什么是红学》[60]把“红学”界定为四学: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这篇文章直接驳斥了余英时的红学史观点。余认为考证红学面临危机,红学必须回归文学性研究。而周氏则说考证红学正是红学的生机所在,甚至,考证红学才是红学。一石激起千层浪,红学界定立刻引起了一批研究者的反对,他们纷纷撰文,形成了一次场面热烈的学术讨论。这一持续时日不短的矛盾实际上和西方传统解释学与现代解释学的矛盾有几分相似之处。传统解释学始终贯穿着客观主义精神,他们主张解释学要努力帮助读者去把握本文的原意,去把握作者的原意,从而克服误解现象的发生。但是当历史进入20世纪时,西方解释学发生了一个根本的转向,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现代哲学解释学彻底否定了传统解释学的客观主义精神,他们认为把握本文作者之原意是徒劳的,因为人类理解具有历史性。理解是以历史性的方式存在的,无论是理解者还是本文,都处于历史的发展演变中,这就使得本文和理解主体都具有各自所处的历史视阈。因此,理解不是消极地对本文的复制,而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是本文所拥有的诸多过去视界与理解主体现在视阈的融合。在《红楼梦》主旨研究中我们同样面临着如何回归作者本旨和如何解决阐释的历史性问题。《红楼梦》所独有的“诗史”融合特质决定了红学研究的两大困境——等待阐释与等待考证,而“待释”与“待考”召唤着两类研究的出现:意义阐释与事实还原。于是,红学也就相应地具有两个本应并行不悖实际上却水火不容的世界,“这两个世界在宗旨、命题、论证方式等方面有着鲜明的不同,最重要的不同是:意义阐释研究是开放式的、生成性的,而事实还原研究则是回溯式的、对应式的;前者是人文研究,后者则是科学研究”[61]。以客观主义的、还原式的姿态去总结小说成功经验,人们会流连于本文的成书过程;而以开放式的、阐释性的立场去考察本文意义生成的时候,人们则会以小说的最终面貌为阐释的起点,这才是它作为杰出作品进入小说史、文化史的最初面貌,也是人文研究的最初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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