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戏剧
戏剧,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在舞台上表演故事情节的一种艺术形式。它是一种综合的舞台艺术,借助文学、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手段塑造舞台艺术形象,揭示社会矛盾,反映现实生活。它离不开戏剧冲突。而冲突是戏剧的基本要素,通过具体的舞台形象再现社会的矛盾斗争生活,激起观众强烈的情感反映,达到社会教育的目的。戏剧起源于原始社会“傩祭”仪式的歌舞。周秦是产生期,唐是形成期,宋金是发展期,到元代“杂剧”基础上发展为戏剧。戏剧按地域分为京、沪、豫、川、汉等剧种;按演出场合分为舞台剧、广播剧、电视剧;按矛盾冲突分为悲剧、喜剧、正剧。
陇南民间戏剧属于地域剧种,起源于古老的祭祀歌舞,形成于元末明初,兴盛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民间歌舞逐渐与文学、音乐、舞蹈、说唱、杂技互相兼容而形成的。陇南民间戏剧有高山戏、皮影戏、木偶戏、花灯戏、小曲戏、西秦腔、影子腔等。最初的表演是以“演故事”为主,用当地小调音乐;后来生、旦、净、末、丑角色齐全,音乐有较完整的曲牌和乐器配置,并且有了出自本剧的唱本和表演定式。它所表现的特点,一是综合性。这种综合性不仅表现在融汇多种艺术门类,而且经过演员的表演,实现戏剧的全部艺术功能。其中念、唱、作、打,是其综合性突出的体现。二是虚拟性。这是反映思想内容的基本手段,是用变形的方式来比拟现实环境或对象,借以表现现实生活。如高山戏、花灯戏、皮影戏中的演员脸谱和唱词形成的跨段(历史的跨段),追求形神的虚拟来达到表演目的。三是程序性。它是反映生活的表象形式,是生产、生活动作的规范化、舞蹈化表演,并被重复使用。其角色行当、服装、唱腔等都是程式化的。(www.daowen.com)
陇南民间戏剧,以高山戏(剧)、花灯戏、小曲戏为代表,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取得了很大发展,从而奠定了它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青睐和专家的关注。它们是陇南传统文化的杰作,是陇南民俗文化中珍贵的稀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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