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绩效与使命新开启

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绩效与使命新开启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0年来中国农村的发展与农地制度的成功改革密不可分,充分体现和享有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红利。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释放农村土地制度红利,营造农村发展的活力、农业增长的动力和农民增收的潜力,打造农业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源泉和基础。

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绩效与使命新开启

7.1 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绩效与新的使命

中国的经济改革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则起始于农地制度改革,即实行以土地所有权与承包权两权分离为基础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4年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并形成了巨大的改革红利和制度优势。时至今日,我国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30年,30年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极大推进了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实现了农村增效、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全面发展。1984—2011年,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格年平均增长5.78%,1984—2012年农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4.31%;最重要的粮食产量由1984年的40731万吨增加到2012年的58957万吨,年均递增1.33%,使我国在总人口增加了29.75%的情况下,人均粮食产量由390公斤上升为435公斤,增加了11.54%;粮食单产由3607.2公斤/公顷上升为5299公斤/公顷,增加了46.86%(见图7.1);最核心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由1984年的355元增加到2012年7917元,呈现持续增长趋势,年均递增11.73%。30年来中国农村的发展与农地制度的成功改革密不可分,充分体现和享有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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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7.1 1984—2012年中国粮食总产和单产

但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发展差异,使得我国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劳动生产率依然偏低,农业经营效益依然不高,农业发展面临着新的矛盾、新的障碍和新的困难,特别是小农经营方式没有重大改变,在根本上制约着农民的积极性,制约着农业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制约着农村向现代化的根本转变。从国民经济结构看,1984—2012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32.13%下降为10.09%,增长的相对空间愈益有限;第一产业对GDP的贡献率由1991年的7.1%下降为2011年的4.6%;从城乡收入结构看,1984—2011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指数由249.5上升为1063.2(1978年=100),上升了3.26倍,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数由157.7上升为1046.3,上升了5.59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相当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1984年的54.49%下降为2012年的32.23%,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从比较劳动生产率看,以1985年为100,2010年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指数上升为2915.8,但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仅上升为1761.2,第一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由0.46下降为0.28(见图7.2)。(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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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7.2 1984—2011年中国农村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变化

现代经济增长结构并不根本改变农业的基础产业定位,农业始终关系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现代区域发展格局并不根本改变农村的基本空间地位,2011年,我国城区面积为17.36万平方公里,大部分的经济建设用地是在农村地区;现代人口城镇集聚同样不能改变农村重要的人口吸纳功能,2012年乡村人口仍然占全国人口的47.4%。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因此,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或者说农村土地制度第二次改革已经势在必行。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进一步释放农村土地制度红利,营造农村发展的活力、农业增长的动力和农民增收的潜力,打造农业长期可持续增长的源泉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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