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发展阶段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系统工程。1998年开始,全国许多地方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1年10月起,我国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十余年间,国务院十年来分六批共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表6.2),各省(区、市)本级共取消调整审批项目3.6万余项,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近70%。[4]
表6.2 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览表
6.3.1 第一阶段: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初始阶段
2001年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开始发挥主要作用,在新的经济形式下,原有的行政审批管理方式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全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被提上了中央政府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2001年9月,国务院“审改办”正式成立,同年,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累理论研究和创新视角。(www.daowen.com)
6.3.2 第二阶段: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阶段
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是我国行政审批制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标志。这一阶段,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速度和力度明显加快。截止到2004年5月,国务院分3次宣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占总数的50.5%。改变管理方式、交由行业自律管理121项,下放管理层级46项;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9部法律,取消了7项行政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2项,下放管理层级2项。[5]
6.3.3 第三阶段: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阶段
2004年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2007年、2010年和2012年接连三次改革,着重从三方面进行了突破:一是废除、清理了大量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厘清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审批权限、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审批权限,防止滥设审批、重复审批;三是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供便民、高效、透明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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