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形态的外延与结构
文化,是人类生活痕迹的总和。人类的文化可划分为物质范畴和精神范畴,物质范畴指人类物质生活的外化及其痕迹,精神范畴则指人类精神生活的外化及其痕迹。
文化首先存在于人类现实社会中,具有与人类本身同样古老的历史。人类从“茹毛饮血,茫然于人道”的“植立之兽”,逐渐演化,慢慢形成了与“天道”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的“人道”,这便是文化的初始形态,亦即文化的形成创造过程。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里的“自然”不仅指人之外的自然界,也包括人自身的本能及各种自身生物属性等自然特征。人与文化的关系是对立互存的,人创造了文化,同时文化的存在又不断塑造着人,促进人的发展。举例而言:一块天然的岩石不具备文化意蕴,但经人打磨,便注入了人的价值观念和劳动技能,从而进入“文化”范畴。基于此,可以说文化的实质含义是“人化”,即人类主体通过社会实践活动,适应、利用、改造自然客体而逐步实现自身价值观念的过程。而这一过程的成果体现,既反映在自然面貌、形态、功能的不断改观,更反映在人类群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完善。
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差异很大,所以文化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有的学者将文化理解成具有历史性、群体性和影响性三种特点的概念,因此,从广义上说,文化即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的概念是很难界定的,时而很大,时而很小。从狭义上说,文化指的是涉及精神创造领域的文化现象。实际上,我们对文化的理解,更应该把他看作是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或思维方式等带有主观精神因素的观念。
文化通常以“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例如,思想、道德、价值观、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都属于无形的文化;而“一幅画作、一座寺庙、一台京剧、一部著作、一个活动”等等都属于有形的。在当今社会里“文化”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精神食粮、价值观念、宗教信仰和道德规范。在对待“文化”的理解上,我们不应是静态的,一成不变的理解;而应是动态的,随着社会中人们的精神、价值趋向、道德观念、社会认知度而发生变化。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把文化仅仅理解成精神层面的东西,所以那时才会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种提法。从这两种提法上,溯本逐源,我们会发现文明与文化是有一定区别的。
“文化”一词在德文中位Kultur,在英文和法文中都为Culture,系从拉丁文Cultus演变而来。一般而言,我们把Culture译为“文化”,而把Civilization一词译为“文明”。在一些时候和一些人的习惯用法中,文明和文化没有明显的区分,其实不然。德国著名学者洪宝德曾指出这两个词的不同:他认为这两者在社会里都有其作用,然而文明是人民的外表的制度与习惯以及其关系的内在的惰性的教化,文化则是这种社会状态的改善加上科学与艺术。概括而言,文明是偏于精神的,而文化是偏于物质的。正是由于这种观念,所以我国才有过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两种提法。
但是也有一些人认为文明是偏于物质方面的东西,而文化则是偏于精神方面的东西。例如,张伯伦曾指出,功业经济、政治、教会等,属于文明,而世界观与艺术,则属于文化。
在汉语中“文明”一词出于《易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孔颖达疏曰:“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文明也。”从这里可以看出,“文明”在汉语中的含意是指民族的精神气象。“文化”则是指一个人为的过程。
事实上,文化与文明概念的内涵虽有差别,但根本上都体现了一定社会人们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自觉或不自觉的创造性实践活动的成果。
文化形态是指一种文化的内部结构、运作方式及其表现形式。举例来说,现代博物馆以其独有的文化资源、运作方式和表现形式,成其为一种独立的文化形态,其所体现出的文化价值已深植于大众观念之中,是一种特定的社会文化形态。广而言之,我们生活中某一特定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也可称为文化形态,这是一种历史演变而成的形态,同时它也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事实上,历史就是一定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演变而出的结果。(www.daowen.com)
长期以来,人们在使用“文化”这一概念时,其内涵、外延差异很大:广义的文化着眼于人类与动物、社会与自然的本质区别,着眼于人类独特的生存方式,其涵盖面非常广泛,故又称“大文化”。梁启超曾说:“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这里所说的“共业”包含众多领域,诸如语言、哲学、道德、法律、信仰、文学、美术、音乐、以及生产工具和日用器皿等等都包含在此。概括而言,广义的文化即是从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上立论,文化的出现将动物的人变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因而人类社会历史生活的全部内容都可统统摄入文化的定义。
与此相反,狭义的文化排除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创造活动的部分,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与“大文化”相对而被称作“小文化”。英国文化学家泰勒曾提出:“文化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这可以说是是狭义文化早期的经典界说。
在汉语中,“文化”的本义是“以文教化”,属于“小文化”范畴。《现代汉语词典》关于“文化”的释义:文化即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可见也属狭义文化。所以,一般而言,凡涉及精神创造领域的文化现象,均可归入狭义文化之列。
Hammerly曾把文化分为信息文化、行为文化和成就文化。信息文化指普通民众通过接受教育所掌握的关于社会、地理、历史等知识;行为文化则指人的生活方式、实际行为、价值观念等,它是成功交际最重要的因素;成就文化则是专指艺术和文学上的创作成就,它是传统的文化概念。Hammerly的这种分法不无道理,但是我们认为这种分法过于流于表面,没有从实质上对文化内部结构进行分析、归类。我们认为,文化的内部结构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首先是物态文化层,该层是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方式和产品的总和,是可触知的具有物质实体的文化事物。
其次是制度文化层,该层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组建的各种社会行为规范。
第三是行为文化层,该层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以礼俗、民俗、风俗等形态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
第四是心态文化层,这是人类在社会意识活动中孕育出来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等主观因素,相当于通常所说的精神文化、社会意识等概念,这是文化的核心层面。
另外也有些人类学家将文化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包括哲学、文学、艺术和宗教等在内的高级文化;二是以习俗、仪式及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等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的大众文化;三是深层文化,主要指在价值观上的美丑定义,在生活节奏、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及与性别、阶层、职业、亲属关系相关的个人角色。这三层文化相互关联,高级文化和大众文化均植根于深层文化,而深层文化的某一概念又以一种习俗或生活方式反映在大众文化中,以一种艺术形式或文学主题反映在高级文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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