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萧红极少,有朋友对我说,萧红的《呼兰河传》既是小说,更是一部长篇散文,比《生死场》要好许多,是不朽的。书柜里,萧红的作品也相当齐全,就是没空光顾。印象较深的是她的散文《回忆鲁迅先生》,这是浩如烟海的回忆鲁迅文章中最好的一篇,萧红的鲁迅,是活的鲁迅。在这篇文章的开首,萧红就写道:“鲁迅先生的笑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得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得咳嗽起来。”一下子,不仅萧红和鲁迅的距离是那么近,读者和鲁迅的距离也是那么近!有一次,邓丽君对友人说:“我知道萧红,读过她的书。”朋友问是不是《生死场》,她说是《回忆鲁迅先生》。邓丽君称赞萧红的文章写得好,并说:“我过去不了解鲁迅,看了萧红的文章后,才读鲁迅的作品。”邓丽君的感受应该具有代表性,我相信读了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很多人会喜欢上鲁迅的。萧红在另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万年青”》中说,“我第一次看到鲁迅的时候,好像看到了家乡的山水,又好像看到了儿时的保姆,因为是他一个读者的缘故,反而忘了他是一个作家”。这种感受非常奇特,有如我们到了从来未到过的某处,感觉似曾相识,仿佛回到故乡一样,这也许是前生前世留给今生今世的记忆?
这几天读马蹄疾的《鲁迅生活中的女性》,与萧红有关的两个细节,却让我对她少了许多好感,尽管她对鲁迅是那么好!尽管她的文学成就是那么让人眩目!
一个是关于萧红母亲的。萧红,现在我们已经不知道她姓什么,只知道小名叫荣华,1911年6月1日出生于黑龙江呼兰县城外的一户贫农家里,这个贫农是呼兰城内官僚地主张选三的地户。据马蹄疾介绍,萧红的母亲姜玉兰,长得漂亮俊秀,被地主张选三看中,她就将亲夫害死,带着荣华和荣华的弟弟连贵,嫁到张选三家来,萧红改名张廼莹,弟弟改名张秀珂。张选三成了她的继父。
关于这一点,萧军在《萧红书简辑存注释录》一书中谈到,萧红弟弟张秀珂曾对萧军说,“疑心以至确定他现在的父亲张选三(即张廷举)并不是自己和萧红真正的亲生的父亲”。萧红侄子、张秀珂的儿子张抗提供了父亲产生这种怀疑的由来:“据母亲回忆,父亲的确同她谈过这个怀疑。父亲说,幼小时没有得到多少父爱,亲生母亲在自己三岁时就已去世,继母来后很快也有了孩子。他到下屋同老厨子睡在一起,被子凉冰冰、滑腻腻的,黑得发亮。老厨子曾对父亲说,你的命苦啊,没有亲妈,爹也不是亲爹。”
一个是萧红自己的。据马蹄疾介绍,1928年,萧红初中毕业时,由六叔张廷献做媒,继父和继母把她许配给时在宾江县三育小学任教的汪恩甲。她开始反对这门婚事,后因明白公开反抗不行,就佯装同意了,并乘机向继父继母要钱,自己到哈尔滨办嫁妆。到哈尔滨后,她没有去办嫁妆,却与表兄路振舜同去北京上学,与路同住在西单二龙坑西巷七号。此后,萧红因生活所迫,回到了呼兰家里,被继父继母困在家中。在北平大学求学的李洁吾用五元钱夹在戴望舒《我的记忆》一书中送到萧红手上,萧红用这五元钱再次跑到了哈尔滨并辗转到了北平,李洁吾又送她回到原来的住处。萧红的未婚夫汪恩甲到北京找到了萧红,以甜言蜜语要与萧红完婚,萧红与汪恩甲返回哈尔滨,住进哈尔滨道外正阳十六道东兴顺旅馆,这时她已怀有身孕,并即将分娩,两人坐吃山空,欠旅馆六百多元的住宿费,汪恩甲对萧红已经玩腻了,就告诉萧红回家取钱,让萧红在旅馆里等候。但汪一去不返,萧红被困在旅馆中。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给哈尔滨的《国际协报》发出了呼救信,该报编辑萧军持信到旅馆找到了萧红,在萧军的帮助下,她离开了旅馆。萧军搭救了萧红,已有家室的萧军,据说“爱上”那个一无所有挺着大肚子的女人;她呢?在即将分娩时,据说也是因为“爱”,就再次交付了自己的身体。在哈尔滨市立第一医院生下了女孩。马蹄疾说,“萧红为了追求幸福,只好把自己的女儿抛在医院里,与萧军暂时住进俄国人开的叫欧罗巴的旅馆”。
读到萧红母亲的事迹,我脑子里闪过三个映象。一是《白毛女》中的喜儿,喜儿也被财主看上了,但为了与大春的爱情,宁可让自己变成了鬼;二是毒杀亲夫的潘金莲,这就用不着多说什么了;三是《大红灯笼高高挂》中那个偷偷点灯的丫头,莫非萧红时代的价值观与当下的价值观如出一辙,丫头都是千方百计地想嫁给财主?搞不懂。已经有儿有女了,竟然下得了手害死亲夫,这样的女人应该比潘金莲还要不同寻常。有一条是清清楚楚的,无论什么时代,无论哪一个国家,害死亲夫都是一种犯罪行为。(www.daowen.com)
萧红在和萧军之前,与表兄路振舜“同住”,还有一个说不清的李洁吾。萧红逃婚的对象汪恩甲把她接回了哈尔滨,她立即就有了身孕,她怀的是谁的孩子,是汪恩甲的吗?却也难说哩。如果是汪恩甲的,既有今天,又何必当初?她逃什么婚呢?不过,实在地说,怀谁的孩子并不重要,问题是,她生下了孩子,而竟然可以舍弃孩子,不多久,便和萧军偷欢去了!
生物学有时候比社会学要更精确,遗传基因往往是难以抗拒的,要这样而不是那样,只能这样而不能那样。表象可以有种种差异,但内核定是相对一致的。要知道女儿的秉性,可以看她的母亲,反之,也成立。萧红的母亲犯了杀夫罪,萧红则犯了弃婴罪。在“追求幸福”这一点上,母女找到了共同点,出手都比较狠哩!
年纪愈大,我愈觉得老天有眼。人在做,天在看。萧红的母亲傍了大款,也并不幸福,好景也不长,萧红十岁左右,姜玉兰就病死了,也就是三十多岁吧!张选三又续娶了梁亚兰。写到这里,我想到了莎士比亚的《王子复仇记》,我更愿意把姜玉兰的死,看作是被她害死的老公复仇来了。说是有爱情,萧红和萧军也好不到哪里去,萧军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后来,萧红又有了别的男人。1948年1月15日,端木蕻良和骆宾基这两个男人将萧红转入香港玛丽医院。第二天,萧红精神渐复,在纸上写下“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萧红的生命是那么短促,她只活了短短三十一年!虽然死于庸医误诊,但我更愿意看作是被她遗弃的女婴在呼唤她,萧红固然是无助的,但更无助并且无辜的弃婴要吃她的奶啊!
1957年7月22日,萧红的骨灰在香港浅水湾被一些文化人找到,曾经是当时很轰动的事件。最近,在她的家乡黑龙江呼兰县城东的故居,也修复成萧红纪念馆。萧红,中国现代文学灿烂天空的一颗耀眼的星,呼兰河畔永不褪色的萧萧落红,她是不朽的。然而,我却在这永不褪色的萧萧落红里,看到了凄厉的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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