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以写类如当今“小女子散文”名世的“一代文学大师梁实秋”,一生不曾养狗,但却写了好几篇关于狗的文字。我手头有一套四卷本的《梁实秋散文》,就有多篇是写狗的。第一集《雅舍小品》中有一篇《狗》;第二集《雅舍小品续集》也有一篇《狗》;第三集《雅舍小品三集》中还有一篇《狗肉》;《雅舍小品四集》中则有一篇《一条野狗》等。此外,他在别的文章中,也不时会说上狗几句,比如那篇《白猫王子》等。大师就是有大手笔,一切繁华归于平淡,一无雕琢,从文章的标题就可以看出,除了“狗”,还是“狗”。
梁实秋是不吃狗肉的,他说:“我没吃过狗肉,也从来不想吃。”如果只看这篇《狗肉》,结合他留学美国的经历,你或以为他这是接受了“西方文明”,他也说,“西方人以为狗乃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听说中国人吃狗肉,便立刻汗毛倒竖,斥中国人为野蛮”。然而,梁实秋虽然留学美国,他与美国人的观点并不一样。他不吃狗肉,不是认为狗不能吃,只是因为狗脏。他早年写的那篇《狗》中,记载了他对狗的印象:“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到了晚年写的《狗》,他看到的狗总“……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在《狗肉》中,“桌下还有一条不大不小的癞皮狗,名叫‘汪子’,大概是它爱汪汪叫的缘故。房东一家吃东西很洒脱,嚼不碎的骨头之类全都随口喷吐,汪子忙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例外,小孩子一面吃一面就在洋灰地面上遗矢(此‘矢’同彼‘屎’;雅舍小品,谈屎不雅,故用此‘矢’?洒家直截了当称屎为屎,这正是正人君子与野老村夫的区别?房注),汪子会把东一摊西一摊像‘溜黄菜’似的东西舐得一干二净!主人无需打扫,狗已代劳,像这样的狗,其肉岂足食乎?人称狗肉为香肉,不知香从何来?”梁实秋又说:“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狗改不了吃屎,因为狗吃屎了,雅舍中的雅士如何去吃狗肉?然而,梁实秋在雅舍的时代,估计还没有化肥,或是化肥尚未普及,梁雅人吃的大米和青菜却也是人屎浇出来的哩。
“屠狗不是体面的事,吃狗肉当然也就不是高雅的事”,尽管这样,梁实秋是不反对吃狗肉的。他说:“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为什么会令人惊异呢?他从传统文化上找根据:“《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伺’,人伺了他是为什么?历来许多小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我看见过广州菜市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又说,“杀肥狗与宰肥猪、宰肥羊无异”。在梁实秋看来,吃狗肉是古时候就有的事,“有人不吃猪肉,有人不吃羊肉,有人不吃狗肉,各随其便,犯不着横眉怒目”,“我看不出其间有什么文明与野蛮之区别”。
尽管梁实秋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并且为吃狗肉者找到了历史根据,但因为狗吃屎,我上面说了,他自己是不吃狗肉的,在他眼里,吃狗肉仿佛吃屎一样。不过,他对狗肉吃法却与杨绛一样,深有研究,并取得了学术成果。杨绛说:“煮狗肉要用硬柴火,煮个半烂,蘸葱泥吃……我们厨房里依阿香的主张,用浓油赤酱,多加葱姜红烧。”梁实秋呢,他知道金华火腿有异香,缘于有狗腿一只腌于缸内。金华火腿他是吃的。
梁实秋也不是没有狗缘。他的小娘子韩菁清是爱狗之人。有一天夜晚在台北,韩菁清在一家豆浆店消夜后步行归家,瞥见一条很小的跛脚的野狗,一瘸一拐地在她身后亦步亦趋,跟了好几条街。看它瘦骨嶙峋的样子大概是久矣不知肉味,她买了两个包子喂它,看它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索性又喂了它两个。从此它就跟定了她,一直跟到家门口。她打开街门进来,狗在门外用爪子挠门,大声哭叫,也想进来……梁实秋“无可奈何托一位朋友把它抱走,以后下落就不明了”。遗憾,雅舍中的雅人与狗失之交臂。
梁实秋痛恨的主要是土狗、野狗,换言之,是中国狗和饥寒交迫的狗。衣食足而知礼仪。梁实秋知道,“经过训练和喂得饱饱的那种狗,大概不至于有那种饥不择食的恶习”,因为它们是有产阶级了,过上了小康以上的生活,有肉吃了,自然改了吃屎。当然,“普通的狗就难说”,“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梁实秋分出了饱狗与饿狗,吃肉的狗与吃屎的狗,也可以说是根据狗的生存状态划分了狗的阶级成分吧。此外,他还区分了狗的类型,将其分成供食用的菜狗,狩猎的狗与看门的狗等。总之,狗与人一样,分三六九等。“土狗在街心乱窜,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如果是捕杀野犬,应该是有益社会之事,杀而食之也未尝不可”。像妓女人皆可夫一样——“没有背景的野犬”——土狗、野狗人皆可食。然而,那些高贵的狗却在梁实秋笔下享有特殊的待遇,他写道,“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是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这类狗是不能随便捕杀的。“如果被捕之犬系出名门,则犬主人该负一大部分责任,不该纵犬留连户外”,“屠宰名犬进补,实在煞风景。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而梁实秋在《白猫王子》中所赞赏的“在外国,猫狗也有美容院。我在街上隔着窗子望进去,设备堂皇,清洁而雅致,服务项目包括梳毛、洗澡、剪指甲……”,我想,如此像雅舍一样的去处,大约在垃圾中讨生活的中国土狗和野狗是不配享用的。
土狗、野狗们配与上层的绅士狗抗争吗?不配。它们只配供国人当作香肉吃了,而梁实秋这样的高等华人还不吃狗肉,因为狗是吃屎的。什么样的狗才能成为上等的不吃屎的狗呢?当然是洋狗,还有那被鲁迅称之为“乏走狗”之类。
以上对比,用阶级的眼光看,梁实秋不喜欢的狗,也只是中国土狗和野狗。我想,他如果在美国继续待下去,应该也会牵着美国狗上狗的美容院。无论弗洛伊德多么伟大,我总以为,尽管梁实秋认为中国土狗、野狗之类是“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很“乏”,但梁实秋的不喜欢狗,与鲁迅骂他是“资本家的乏走狗”没有关系。鲁迅早早死了,“秋公八十看不老,窗前喜伴青青草”,谁还会记得什么“乏”不“乏”的,谁还会记得那又瘦又矮的糟老头?不喜欢某种狗与不喜欢某种人一样的,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里需要那么多的理由呢?
梁实秋与杨绛的志趣还比较相近,在狗的问题上都有着深刻的理性。杨绛一边吃着狗肉一边诉说着她与狗“小趋”的深情。小趋不知所终。她在《“小趋”记情》的结尾这样写道:(www.daowen.com)
默存和我想起小趋,常说:“小趋不知怎样了?”
默存说:“也许已经给人吃掉,早变成一堆大粪了。”
我说:“给人吃了也罢。也许变成一只老母狗,拣些粪吃过日子,还要养活一窝又一窝的小狗……”
不知怎么搞的,读这段文字,我没有注意“早变成了一堆大粪了”几个字,我觉得“拣些粪吃过日子,还要养活一窝又一窝的小狗……”这行字应是双关,它是不是也暗示着中国农民的命运?这样想来,杨绛还是一个大有人文关怀的人了。梁实秋曾以嘲讽的口吻讽刺劳苦大众,满是优越感地说:“一个属于‘普罗列塔利亚’的人就是‘国家里最下阶级的国民,他是没有资产的,他向国家服务只是靠了生孩子’。普罗列塔利亚是国家里只会生孩子的阶级!”
“只会生孩子的阶级!”与杨绛描述的那只狗的可能际遇是多么相像,那些中国的土狗和野狗!
梁实秋反对文学的阶级性,强调人性。鲁迅曾针对梁实秋的观点说过这样的话:“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无需加以‘束缚’,实乃出于必然。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那会知道北京检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人在社会中有没有阶级属性?比如当今的房奴与房地产商和银行家是什么关系?山西黑洞洞的煤矿下的黑工与黑矿主是什么关系?这不是这里要探讨的。说起狗,梁实秋倒是侧重狗的阶级性而淡化了狗性。中国土狗、野狗是吃屎的,应该待在垃圾堆中;西洋狗因为喂得饱饱的了,不要说是屎,就是牛奶,也未必要喝,应该猫在美容院里。中国的土狗、野狗,是只配当菜狗吃的,而梁实秋这样的高等华人因为考虑到狗吃屎问题还不吃狗肉,而那些在美容院享受他家“白猫王子”一样待遇的上等阶级的狗是不能吃的,因为吃了“煞风景”。
梁实秋和杨绛都到过西洋,学回来的就是区分狗的阶级性这样的大学问。
我是养狗的,家里既有法国狗,也有德国狗,更有土生土长的中国狗,但狗就是狗,在我家享受了平等的待遇。土狗小黑,还最是有情有义,他的法国朋友巴吉渡努比在外泡妞,七天不归,小黑七天不曾进食。我看不出中国狗怎么就只配任人屠宰!此外,现在中国的洋狗也多了,我实在不知道它们在中国是不是有被人宰了吃的?但中国杀了几个卖毒品的洋人是有的了——也不尽然,据说是刚刚加入洋籍的国人,还是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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