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鲁迅与陈之藩的褒贬之争

鲁迅与陈之藩的褒贬之争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鲁迅把“褒贬”一词分作“褒”和“贬”了。过了半个世纪,台湾学者陈之藩在《褒贬与恩仇》一文中,为梁实秋的“褒贬”辩护,他说:50年前吧,文化界有一很著名的官司。在笔仗中,梁先生说了一句:“把某一件事褒贬得一文也不值。”梁实秋说他所说的“褒贬”只有“贬”而无“褒”义,但没做出合理的解释,结果被鲁迅搞得很尴尬。其实,陈之藩对“褒贬”公案,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对于鲁迅的“褒贬”,梁实秋是不服气的。

鲁迅与陈之藩的褒贬之争

鲁迅也曾错怪梁实秋

1929年10月,梁实秋在《新月》第2卷第8期上发表《“不满现状”,便怎样呢?》一文,说鲁迅“把所有的药方都褒贬得一文不值,都挖苦得不留余地……这可是什么心理呢?”对此,鲁迅写了《“好政府主义”》一文,予以批驳。鲁迅在驳斥了梁实秋的主要观点后,也捎带一枪,挖苦了梁实秋:“‘褒’是‘称赞’之意,用在这里,不但‘不通’,也证明了不识‘褒’字……”(《二心集》)鲁迅把“褒贬”一词分作“褒”和“贬”了。若是拆开来理解,梁实秋的话当然不通。这里,鲁迅的情绪化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如何,梁实秋不会弱智到这等程度;即使真碰上一二硬伤吧(梁实秋文章可删可改之处不是没有,甚至可说是不在少数,我随手翻《梁实秋读书札记》一书中《莎士比亚与性》一文,其中有“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全集》把这些部分几乎完全删去”这样的句子,所谓“这些部分”,是指性描写,这是重叠,或是“这些”,或是“这部分”就可以了。这样的例子不好多举,多举就无聊了),似也应以平常心视之。不过,事情虽小,我倒也看出了事情之外——鲁迅对梁实秋是充满蔑视的。

过了半个世纪,台湾学者陈之藩在《褒贬与恩仇》一文中,为梁实秋的“褒贬”辩护,他说:

50年前吧,文化界有一很著名的官司。就是现在还在台湾已80岁的梁实秋先生与左派自封自命的大宗师鲁迅打笔仗。在笔仗中,梁先生说了一句:“把某一件事褒贬得一文也不值。”

鲁迅抓住辫子不放,用像匕首一样锋利的词句闪电式的向梁先生劈过来:“你梁实秋,究竟是在说‘褒’,还是说‘贬’?褒是褒,贬是贬,什么叫做褒贬得一文也不值?”

梁先生竟然无词以对,只解释说,北京城里大家所说的褒贬,都是贬的意思,并没有褒的意味。

陈之藩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翻出半个世纪前的旧案,是因为陈氏偶然看到了鲁迅的诗句中有“相逢一笑泯恩仇”

一句。梁实秋说他所说的“褒贬”只有“贬”而无“褒”义,但没做出合理的解释,结果被鲁迅搞得很尴尬。而今陈之藩见到鲁迅自己也有这种写法,所谓“泯恩仇”,说的是“泯仇”,没有“泯恩”之义,犯的正是与梁实秋同样的“错误”。所以,陈之藩看到这句诗后不禁“哈哈大笑,特别申明是替梁先生笑的”。说法有点夸张,有细节上的“小说作法”,感情色彩也显而易见。考虑到梁实秋当时被捧为台湾学界的“大师”,而鲁迅的作品则成了禁书,对陈之藩抓了一根稻草“褒”梁“贬”鲁,似亦可理解。在此,洒家也学着陈之藩“哈哈大笑”一下。

应该说,陈之藩是从现象到现象。沈谦先生在《修辞学》(台湾空中大学1996年印行)一书,引用鲁、梁“褒贬”为例,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沈谦认为,陈之藩“真正的问题症结并未彻底解开:为何‘褒贬’只有‘贬’的意思,‘恩仇’就没有‘恩’的意味呢?”有不甚明了之处。究其原因,是他们缺少必要的词汇学常识和修辞学常识。吴礼权先生在《鲁迅与梁实秋的尴尬》一文中,从词汇学的层面对问题进行了探讨,“褒贬”只有“贬”义而无“褒”义,“恩仇”只有“仇”义而无“恩”义,与“国家”只取“国”义而无“家”义,“窗户”只指“窗”不指“户”(门),情况是一样的。

这是汉语词汇中的特殊一类,叫作“偏义复词”。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七“通鉴注”条曾明确说过:“愚谓爱憎,憎也。言憎而并及爱。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因此以及彼例”条也说:“此皆因此及彼之辞,古书往往有之。《礼记·文王世子篇》:‘养老幼于东序’,因老而及幼,非谓养老兼养幼也。《玉藻篇》:‘大夫不得造车马’,因车而及马,非谓造车兼造马也。”虽然顾氏和俞氏都未能讲出学理,而只是以“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古书往往有之”之类的含混之辞一笔带过,但他们已经确切地指出了古代汉语客观存在的这种“偏义复词”事实。从修辞学的层面上看,这是一种“配字”修辞手法,它的作用是可以使音节和谐。如果不配一个不取义的字,就不能使音节偶化,单字只语不能企及音韵和谐的表达效果。

毕竟是修辞学家,让人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

其实,陈之藩对“褒贬”公案,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梁实秋并非像他说的那样“竟然无词以对”。对于鲁迅的“褒贬”,梁实秋是不服气的。鲁迅死后,他终于报了一箭之仇。1941年11月27日他在重庆《中央日报》第4卷第16期上发表《鲁迅与我》一文,他说:“我指陈鲁迅先生的硬译之不通,他虽然没有回答,但是他在另一场合报复了。我说:‘你把别人的主张都褒贬得一文不值,你自己主张什么呢?’他说:‘褒是褒,贬是贬,连着当作一动词,而做贬解,便是不通。’我不再分辩……”为了说明自己的不错,梁实秋举了《红楼梦》第三十八回中的句子“分辩”道:“黛玉笑道,‘这样的诗一时要一百首也有!’宝玉笑道,‘你这会子才力已尽,不说不能做了,还褒贬人!’”之后,梁实秋也挖苦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云云,并说,“曹雪芹先生正是和我一样的不通”。(www.daowen.com)

鲁迅的“褒贬”是报复梁实秋的“硬译”?用今天的话说,这是哪对哪啊,完全是不着调,瞎褒贬。关于“硬译”问题,我将有另文说明,此不多言。

像梁实秋这一派文人,都是声称比较绅士、比较宽容、比较不计前嫌的。我要声明的是,不只是受了鲁迅的影响,主要是读他们的文章多了,我是比较不相信梁实秋们的绅士,比较不相信梁实秋们的宽容,比较不相信梁实秋们的不计前嫌。我不相信。他们是这样一派人物,比较在乎自己的绅士招牌,整天拿捏着自己,时时刻刻都在提醒自己,他们是在公众面前的正人君子,所以,自己的言论应该正人君子一点。如果说,梁实秋20世纪40年代还“褒贬”鲁迅一番,是因为鲁迅才死五年,梁也还年轻气盛的话,到了20世纪70年代,梁实秋仍然对鲁迅耿耿于怀,那么,他的绅士之类的招牌,恐怕也就只是招牌了。在《梁实秋读书笔记》一书中有一篇写于70年代的文章叫《复词偏义》,通篇讲的是与沈谦等人一样的见解。梁罗列的例子与沈等稍有不同,但梁也用了《日知录》的例。当然,梁实秋还是有所发现的,沈谦及语文学界的一般提法是“偏义复词”,梁实秋却是“复词偏义”。

事实是,《复词偏义》只是一篇阐述“偏义复词”的说明文。如果说这篇文章有什么特出的话,那就是蕴含着历史信息与梁实秋憋闷胸中数十年的“气”。他再次引用了1941年他举过的《红楼梦》中“褒贬”的例子,文章的结尾,他写道:“复词偏义实在是不合理,斥之为‘不通’也未尝不可;不过语言文字的形成时常有不合逻辑的地方,约定俗成,大家都这样沿用,我们也只好承认其为一格。析理过细,反倒像是吹毛求疵。”文字酸不溜丢,对熟知鲁、梁恩怨的人来说,剑锋所指,不言自明。

我怀疑梁实秋是在看了沈谦的文字以后,才写了这篇《复词偏义》的,但沈书却是出版在梁实秋去世之后。不过,这也不难解,沈书中的文章会不会单篇或局部先在报刊刊发?也难说。如果梁实秋1941年就知道“偏义复词”,那么,看他的秉性,1941年的文章中肯定会有所表现,却没有;如果他知道了“偏义复词”,20世纪40年代抨击鲁迅时没有言明,又何必在20世纪70年代写这样一篇除了泄怨以外没有任何价值的文章呢——关于“偏义复词”的说明文已经太多太多了。不过,这无关宏旨,属想到写来而已。

鲁迅不是省油的灯,抓住“褒贬”二字加以褒贬,如果梁实秋暗自窃笑,不加褒贬,倒有了正人君子的风范。你一枪我一剑,褒来贬去,40年代来一下,70年代再来一下,梁实秋这灯也不省油。文人终究是文人。

今天,我们当然可以撇开他们当年的意气之争了。我查了《现代汉语词典》,它对褒贬也有两条释义。一条是“评论好坏”,比如,“褒贬人物”、“不加褒贬”、“一字褒贬”等。这一条与鲁迅所理解的不识褒贬之类意思相近。另一条是“批评缺点,指责”。比如,“他在背地褒贬人”等。梁实秋用的就是这个“褒贬”。一词二义,鲁迅只取其一,如此而已。

名人错怪名人的事并不鲜见,我试举一例:

施蛰存在谈到“中国人的语文水平某些方面实在是每况愈下”时,先是批评了大街上的招牌、出版的书报刊错别字比比皆是。接着,“逮”着了张中行,他说:“就连大教授、大作家张中行先生,其书中竟然也将‘片段’的‘段’字误写成‘断’字,张中行先生尚且‘断段’不分,遑论后生青年们!”(朱健国:《施蛰存的长寿之道》)

我觉得施蛰存的“片段”非“片断”说似乎未必确切,于是,先在电脑上敲了一下,说来巧了,用五笔敲词组,居然既有“片段”也有“片断”。我又查了《现代汉语词典》,“片段”是这么注释的:“整体当中的一段(多指文章、小说、戏剧生活、经历等)。也作片断。”“片断”的释义是:“同‘片段’。零碎;不完整。”词典举了两个例,如“片断经验”、“片断的社会现象”。从两条注释看,一是,它们相“同”,都可以用;二是,若求精确,在涉及文章之类的时候,用“片段”比用“片断”要好。如此看来,施蛰存是错怪了张中行了。

当然,施蛰存是世纪老人,也许在白话文运动的早期,只用“片段”而不用“片断”?是他用习惯了?也未可知。

诸如此类的事甚多,过去有,将来还会有,似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过了几十年还要耿耿于怀——耿耿于怀了,还要声称“我不再分辩”、“我不生气”……何必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