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骂人”,大约可以分为这样的几种类型:
一、原则之争、是非之争,从总体上看鲁迅所“骂”的内容是正确的。这是鲁迅“骂人”的主要部分,换言之,鲁迅对时人的批评、批判,绝大部分是正确的。比如,鲁迅对“现代评论派”陈西滢的批判,对“新月派”梁实秋的批判,对当时周扬、张春桥极“左”萌芽势力的批评,以及对章士钊种种劣迹恶行的揭露与抨击,都属此类。
二、大原则上鲁迅是正确的,小枝节上有批评失当、感情用事之处。这一点,可以举“革命文学”论争和“两个口号”论争为例。“革命文学”论争,是由于成仿吾他们当时尚不了解鲁迅对于革命的重要作用,给本来属于同一阵营的鲁迅戴上了“封建余孽”、“双重反革命”等高帽,鲁迅仍然坚持批评所该批评的,不论争论怎样激烈,并没有反对他们提倡革命文学的根本主张。关于“两个口号”的争论,在抗日统一战线这个根本问题上,鲁迅是拥护的,所余下的矛盾,大不了只是提法问题。但是,在枝节问题上,鲁迅确实因为动了肝火,动了感情,有失当和言重的地方。比如,骂创造社的成仿吾等人是“才子+流氓”,与他们的“才子+革命”的本色似有距离。说“四条汉子”等“我甚至怀疑他们系敌人所派遣”,也言重了。对自己精心栽培过的后生小子徐懋庸动了那么大的肝火,是不是也有不够冷静和大度之处呢?
三、有批评正确之处,也有误解、误会的地方。这一点,比较典型的是对周木斋的批评。在大学生的“赴难”与“逃难”问题上,鲁迅认为“倘不能赴难,就应该逃难”,称自己是“逃难党”。鲁迅对周木斋的批评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关于“这回是王平陵先生告发在前,周木斋先生揭露于后”,却是误会。对于这桩公案,曹聚仁追忆说:“鲁迅的确有点误会,认为周木斋乃是某君的‘化名’,意在讽刺鲁迅。后来,我告诉鲁迅,周木斋另有其人,并非‘化名’;那段杂文,只是主张一个作家着重在‘作’,并无讽刺之意。过了一些日子,鲁迅在我家中吃饭,周木斋也在座,相见倾谈,彼此释然了。”(曹聚仁:《文坛五十年续集·史料述评》)(www.daowen.com)
四、纯粹是误会。这一类事在鲁迅的“骂人”生涯中并不多,但亦可举出明显的例子。一是怀疑钟敬文与“鼻”(即顾颉刚)乃一路人之事。对钟敬文,鲁迅是意气相向,恨屋及乌了。这些误会,鲁迅有的公开作了自我批评、自我解剖,有的也在致友人的信中表示了某种歉意和不安。
顺便提一下,有人把鲁迅“骂人”现象分为当时是正确的、现在看还是正确的,当时是正确的、现在看不那么正确了等等若干类。我以为,这种分法是不科学的。当时是正确的,现在看怎么就变得不正确了?用现在流行的眼光去衡量当时具体的争论,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离开了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奢谈正确与否,貌似公正,然客观上起了贬损鲁迅的作用。比如,有人说过去讲“斗争”,鲁迅“骂”梁实秋是对的,今天讲“团结”,再“骂”梁实秋是“资本家的乏走狗”就不对了,云云。这是一种奇怪的逻辑,我们今天十分重视发展海峡两岸的关系,但我们能以此否认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吗?如此媚时、迎合,就不是搞学术研究了。钱理群认为,这样的人就不配称为“学者”,而是见风转舵的“政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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