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们还应该研究一下一些人讨伐杂文的观点,鲁迅对自己“骂人”问题的看法,以及他对人的评价的态度。
杂文的兴盛,完全是因了鲁迅的崛起。倘若抽去鲁迅的创作,杂文在文学殿堂可否占到一席之地,也还是一个问题。尽管鲁迅杂文是一个巨大的存在,然而,时人对杂文的攻击,也从未停止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攻击杂文,就是攻击鲁迅,至少包含有贬低鲁迅的成分。归纳起来,他们不满鲁迅、反对杂文的观点,大约有以下几条:
他们攻击杂文的“不满现状”。梁实秋在《不满于现状便怎样呢?》一文中攻击杂文作者说:“有一种人,总是一味的‘不满于现状’,今天说这里有毛病,明天说那里有毛病,有数不清的毛病,于是也有无穷尽的杂感”,“专事嘲骂只图一时口快笔快”。当时的《中央日报》发表的《杂感》一文,说“鲁迅先生对于这样也看不上眼,对于那样也看不上眼,所以对于这样又有感想,对于那样又有感想”,“一天到晚只是讽刺,只是冷嘲,只是不负责任的发一点杂感”。这样攻击一通之后,官气十足地指摘鲁迅不拿出“究竟的主张”和“鲜明的回答”。梁实秋也认为作家的“责任不仅仅是冷嘲热讽的发表一点‘不满于现状’的杂感而已,他们应该更进一步的诚诚恳恳去求一个积极医治‘现状’的药方”。如果开不出“药方”,人人都要变成哑巴吗?那不是又成了“死的中国”了?
从梁实秋等人的观点看,他们当然不满于鲁迅的不满现状;他们还不满鲁迅不满当时的正人君子,每每跟他们过不去,报告着他们的卑劣。鲁迅说:“我有时决不想在言论界求得胜利,因为我的言论有时是枭鸣,报告着大不吉利事,我的言中,是大家会有不幸的。”(《且介亭杂文二集·序言》)
鲁迅会给正人君子们“不幸”,如此,他们当然对鲁迅的“不满”是不满的。鲁迅“决不想在言论界求得胜利”,是他偶尔有的心情,他另一方面的心境是,他要给他所不满的对象一点“不舒服”:“自然因为还有人要看,但尤其是因为又有人憎恶着我的文章。说话说到有人厌恶,比起毫无动静来,还是一种幸福。天下不舒服的人们多着,而有些人却一心一意在造专给自己舒服的世界。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给他们放一点可恶的东西在眼前,使他们有时小不舒服,知道原来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满……”(《坟·题记》)在“一心一意在造专给自己舒服的世界”的人眼里,鲁迅的“不满”,破坏了他们的好心境,当然是恶毒的了。
在对“不满”不满的同时,他们攻击鲁迅的杂文是“骂人”。他们把鲁迅和左翼文艺对于各反对派别的原则性论争,一概都谥以“骂人”的恶名。当时的《中央日报》上的《文坛与擂台》一文,就把鲁迅的笔战文章说成是“骂人文选”,并且说,“养成文坛上这种浮嚣、下流、粗暴等等的坏习气,像鲁迅先生这一般人多少总要负一点儿责任的。”杜衡的《文坛的骂风》则认为当时的文艺论战,是“一团糟的混战”,而造成这“混战”的原因,是“杂文的流行”。他把杂文与骂人文章画上等号,“杂文也,差不多成为骂人文章的‘雅称’,于是骂风四起,以致弄到今日这不可收拾的局势”。他攻击杂文的作者,说:“写这些文章的动机……大概十分之中三分是为着意气,三分是出于编辑先生的‘拉’,三分是为了除了杂文无文可写,除了胡乱找‘假想敌’无人可骂之故”,只有“剩下来的一分,那大概是可以让给真理或正义这些东西去吧”。于是,他的结论是:“现在是大彻大悟的时候,不要为着这十分之一的真理而化尽了十分之十的勇气。大家不是吵着文坛的寂寞,没有伟大的作品吗?我们的气力是应该用得更值得一点。”他要杂文作者改过自新,停止杂文的写作。(www.daowen.com)
对于“骂人”问题,鲁迅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他说:“在中国做人,骂民族,骂国家,骂社会,骂团体……都可以的,但不可涉及个人,有名有姓。”(《而已集·谈所谓“大内档案”》)为什么呢?骂别的什么,似乎都可以与他无干,他甚至还可以和你一起骂。比如,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引起了多少中国人的共鸣,人人在声讨中国人的丑陋,仿佛这么声讨了,他自己就不在丑陋之列了。倘若柏杨也像鲁迅那样,“经过私人问题去照耀社会思想和社会现象”(瞿秋白:《〈鲁迅杂志选集〉序言》),指名道姓地“骂人”,情况又将会怎样呢?那自然难逃被骂者的愤怒声讨。所以,所谓反对“骂人”的人一旦自己被骂了,也是要骂人的。鲁迅是看透了这些人物的。他说:“为艺术而艺术派对俗事是不问的,但对于俗事如主张为人生而艺术的人是反对的,例如现代评论派,他们反对骂人,但有人骂他们,他们也是要骂的。他们骂骂人的人,正如杀杀人的人一样——他们是刽子手。”(《集外集拾遗·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鲁迅又说:“倘有人骂,当一任其骂,或回骂之。”(1933年10月18日致陶亢德信)“骂人”不足为奇,假清高的、讥讽鲁迅“骂人”的人,自己未必不“骂人”。正如我在上面已提到的,鲁迅认为“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
在《论讽刺》和《谩骂》等文中,鲁迅对所谓“骂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被称为“骂人”的,其实却是因为他说出了某些人和事的真实。所以“含含胡胡的扑灭‘谩骂’,却包庇了一切坏种”。在《“题未定”草(八)》中,鲁迅论及战斗的作者在社会上一定有敌对,“只是这些敌对决不肯自承,时时撒娇道:‘冤乎枉哉,这是他把我当作假想敌了呀。’”这显然是对杜衡之流的回答。
因为总是“不满”,因为“骂人”,所以他们认为杂文是没有价值的东西。他们又假惺惺地劝鲁迅去潜心于“鸿篇巨作”,搞“伟大的著作”。当时《中央日报》的文章说:“杂感文章,短短千言,自然可以一挥而就”,但这种文章“一星期后也许人们就要忘记”,所以劝鲁迅要学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等名人,“去发奋多写几部比《阿Q传》更伟大的作品”。大学生林希隽也像当时的《中央日报》一样,要人们想想外国为什么会有《和平与战争》这样伟大的作品产生。他把杂文和伟大的作品对立起来。但他缺乏一般的文学常识,连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的书名都搞不清楚,所以鲁迅称他为“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
对于这种攻击杂文的文章,鲁迅做了针锋相对的回答。鲁迅认为,所谓搞“伟大著作”,是为了用名利诱使他离开激烈的现实的斗争。鲁迅说:“托尔斯泰学不到,学到了也难做人”,(《准风月谈·后记》)也不“希图文学史上的位置”。表示“还要做这样的东西”,“只知道这样的写起来,于大家有益”,(《且介亭杂文二集·徐懋庸作〈打杂集〉序》)就仍要它来适应斗争的需要,作为“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且介亭杂文·序言》)
至于伟大,大约稍懂得现代史的人,没有人否认鲁迅是伟大的。鲁迅的所有杂文作品,其实就是一部伟大的著作。它的主人公是中国人,它刻画的是中国人的灵魂,是关于中国人的百科全书。鲁迅对于中国的意义,绝不亚于莎士比亚之于英国、托尔斯泰之于俄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