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怪事:提拔竟是一种打击手段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提拔他,因为官途是天堂;如果你痛恨一个人,也提拔他,因为官途是地狱。
这两句话听起来很荒唐,但痛恨谁就提拔谁的事情在历史上真的发生过。在清朝,提拔官员就曾是一种对其残酷打击的手段。且看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他的《中国乡村生活》一书中记录的一个真实的事例:某军机大臣的儿子在山东乡下为非作歹,被人告到当地知县那里。知县把这位恶少找来跟他讲道理,并且打了恶少的家奴。恶少回去以后立即写信告诉了京中的父亲。接着,知县得到调令,被提拔到四川某地任职。“这个官员的调动几乎要跨越整个中国,沿途花费巨大,麻烦甚多。他刚到任新职不久,又接到升迁云南的任命。这又是一次耗时费神的艰苦行程。可刚到任不久,又被通知升任关外某地的道台……”直到此时,这位知县才明白自己遭受了多么恶毒的报复。他无法忍受行程中所染疾病的折磨与颇为可观的路途开销,无奈之下只好吞金自杀,永远避开了进一步的升迁和无休无止的磨难。(www.daowen.com)
刘继兴认为,在清朝提拔干部之所以成为一种打击手段,主要是因为当时农业社会的基础设施和现在不能同日而语,尤其交通条件太差。官员去异地上任,一走就是几个月,舟马劳顿,人吃马嚼,上任之时,往往还算阔绰的官员也免不了倾尽其所有,囊中比少女还要羞涩。192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一册《中国年鉴》中记载,即使到了民国,交通状况依然没有多少改观。该书中有一个“中央任用各官赴任程表”。规定了官员任命和到任的期限,当时分为“有交通的地方”和“无交通的地方”。以北京为中心,有交通的地方,“到顺天要十日,直隶十五日,奉天二十日,吉林二十五日,龙江三十日,山东二十日,山西二十日”;没有交通的地方,“到热河三十日,陕西四十日,甘肃七十日,四川六十日,广西六十日,贵州一百日,云南一百日”,“到广东是一百三十日,到新疆,期限为一百六十日”。频繁调动和升迁对于官员们来说是件折磨人的事,可以想象路途上的艰难险阻,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所以,我们没理由不感谢我们所处的当今盛世,海陆空交通四通八达,去哪都只是几个小时的事。老百姓幸甚,天地间来去从容;官员更幸甚,被提拔后欢天喜地,绝无一点因赴任路途遥远而惨遭各种折磨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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