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职场法律,让自己安全起航
最近几年,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的日益增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也开始跟本科生“抢饭碗”。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现状让很多大学毕业生倍感压力,而供大于求的直接结果就是引起了过度竞争,这是当今职场的一个人力困局。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接二连三的碰壁之后,开始降低自己的要求和期望值,甚至屈服于一些过分苛刻的录用条件,很少有人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买方市场”下,从就业层面上来说,大学生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现实中,因为求职被骗,不知道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实际案例,已经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
对职场新人来说,必须深入了解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劳动法》和《合同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
小唐毕业后很顺利地来到一家私人企业工作,感觉环境很好,工资待遇也不错。所以做起事来尽心尽责,起早贪黑、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可谁知道,试用期早就过了,老板却绝口不提办理转正手续的事。小唐等了一个月,实在忍不住了,于是向老板提出转正申请,而老板只是以“工作忙,忘记了”为由,口头上答应尽快办理。
一转眼,又过了2个月,老板依然没有提转正的事情,好像根本没有这回事一样。小唐只好再次向老板提起自己转正的事情。可是这一次得到的答复却是:他因为没有工作经验,又不安心工作,被公司辞退了。面对这一结果,小唐无计可施,由于事先没有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等,只能哑巴吃黄连,不了了之。
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参加工作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所谓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如果签订之后出现毕业生违约的情况,其个人的诚信度会被大打折扣,对以后的求职将非常不利,所以毕业生签订这个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另外,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在签三方协议之前,求职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充分洽谈,对其性质、待遇、福利、制度、效益、环境等各个方面做一个详细的了解,权衡利弊。(www.daowen.com)
另外还要指出的是,并不是三方协议签订后就万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不过,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有一点必须要注意:不要矫枉过正,维权应该有个限度。过度维权不仅不会争得想要的权益,还会被人看成是无理取闹。
虽然现实职场中的确存在一些“黑幕”,但是,职场本身是一个公平的平台,本身并没有好恶之分。如果你一开始就抱着一种“阴谋论”的心态,认为世界到处都是不公平的,所有的招聘单位都是设计陷害你,都是要挖空心思榨取你的“剩余价值”,都是剥削你的“周扒皮”,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张斌在一家颇具规模的企业做销售经理,年薪15万。做满三年之后,他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时向公司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要求老板支付150万的加班补偿金。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而他的理由看起来似乎很充分。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可以得到1.5倍到3倍的加班费。因为张斌所在的销售岗位情况特殊,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只需要上班的时候签到打卡即可,下班可以不用打卡。因此,张斌在辞职报告中说,自己经常加班到晚上十点多,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也从来没有休息过,这样算下来,3年应该享受150万元的加班费。
据调查,近年来,这类向企业提出高额补偿的案件越来越多,一些人在离开企业的时候,利用法律上的漏洞,向企业索要各种高额费用,“狮子大开口”,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而他们在职的时候年薪也不过几万元。这些无理的要求自然不会得到满足,有时候还会激化矛盾。
其实,判断自己有没有被侵权并不难,就看单位的某些行为是不是专门针对你而做的。就拿加班来说,如果是集体加班,很可能是单位遇到了特殊情况,需要赶进度;而如果是只有你一个人,那就有可能是你的工作效率比较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
当今社会,虽然有一些不守法或是不规范的企业,但毕竟守法的企业还是占大多数。企业正规化才是社会欣欣向荣的保证,光靠投机取巧是发展不起来的。
对于刚踏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维权意识很重要,但维权也会有风险,最好要找专业的法律人士代理或咨询,或者到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另外,还要切记不能维权过度。新进职场的大学生,只有不断提高自己,让自己成长、成熟才是当务之急。实力是发言权的保证,有实力才能争取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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