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为人民服务应该是并行不悖、相互依存的。这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出发所必然提出来的道德要求,其在整个道德建设中处于核心的位置。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原则是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而确立的,针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着不同觉悟程度的人们,从而提出了不同道德层次的要求。
为人民服务原则
职业道德主要是针对职业行为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通过人们的职业活动、职业关系、职业态度、职业作风以及它们的社会效果表现出来。不同职业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但无论什么职业道德,其基本原则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人的职业行为要与行业和岗位的社会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从而保证行业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社会的整体效益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为人民服务原则集中凝结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历史观和价值观,它既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也是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国家的主导价值观念,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和灵魂。为人民服务原则,它贯穿于职业道德观念的方方面面。(www.daowen.com)
集体主义原则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集体主义的最高道德目标和最核心的内容是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主义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主义都是这种集体主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主义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集体主义的扬弃,它以自己特殊的方式对集体主义赋予了新的内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主导性的道德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原则要努力把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以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同时,充分肯定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并达到两者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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