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教师职业道德与素质手册:基本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与素质手册:基本原则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师德修养的前提。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机来自于社会、对职业、对学生所负的责任;来自对师德修养意义和作用的理解。在教师职业道德的修养中,个人与社会同样是相互作用的。

教师职业道德与素质手册:基本原则

9.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多因素、多矛盾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每一教师要实现自身道德品质从无到有、从低到高的转变,就必须注意把握和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知和行的统一

知即对教师道德的认识及其在这一基础上所形成的观念等。这是师德修养的前提。行即行为,也就是教师把职业道德的理论认识付诸于行动,这是师德修养的目的。

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知和行是统一的。一个教师如果缺乏必要的道德知识,连起码的道德善恶是非也分不清,不知道哪些言行与自身职业相符合,哪些言行与自身职业相违背,是不可能形成正确师德观念的。而学习了师德理论也并不能说明他具备了某种道德品质,如果只学不用,只说不做或者言行不一,说得冠冕堂皇也只能是徒有其名,培养高尚的师德品行只是一句空话。

坚持知行统一的原则,就是要把学习道德理论、提高道德认识同自己的行动统一起来,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的师德观念不是自发产生的。教师只有掌握了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学、心理学文学伦理学美学知识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常识、基本原理,懂得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高尚的行为,什么是卑劣的行为,什么是人民教师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品质,为什么应当具备这些道德品质等等,才能提高对师德的认识,形成师德观念,为师德修养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因此,教师首先要不断学习道德理论,从而不断激发出道德情感,增强自身的道德意志和信念,为形成道德品质打下基础。

实践证明,教师关于道德修养的理论越正确、越全面、越深刻,按照道德原则和规范去行动的自觉性才会越强。同时教师又要努力去实践道德理论,有道德去规范自己的行动。夸美纽斯说:“道德的实现是由行动,而不是由文字。”张载也曾指出:“若要成德,须是速行之。”这就是说道德知识必须付之于实际行动,转化为道德行为。事实上,教师的道德风貌、道德水平的高低主要是由他们的行为和事业表现出来的。

因此,每一教师在师德修养过程中更要注重品德实践,注重行,自觉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真正成为道德的高尚者。总之,只有坚持知和行的统一,才能真正提高师德修养。

坚持动机和效果的统一

所谓动机,就是趋向于一定目的的主观意向和愿望。它是意识到了的行为动因,即激励人们行动的主观原因。所谓效果,就是人们行动所产生的客观结果和后果,它是人的行为的客观记录。

动机和效果是人的行为的互为存在、互为转化的两个要素。动机是人的行为的思想动力。离开动机,就不会有行为的发生,也就谈不到什么效果。效果反映一定动机,动机本身就包含着对一定效果的追求并指导行为达到一定的效果。动机体现在效果之中,并通过效果去检验。动机作为主观东西,只有转化为效果才实现了作用,否则动机就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空想或假想。效果又是不断产生新的动机的基础。

教师职业道德的修养过程同样是动机和效果的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机来自于社会、对职业、对学生所负的责任;来自对师德修养意义和作用的理解。作为教师只有时时意识到自己的职业对象是活生生的人;不仅担负着向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重任,而且负有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职责;

自身道德素质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素质、影响别人的素质……当教师把这些认识和理解转化为自己的迫切需要和强烈欲望时,就形成了加强师德修养的内在动机。教师要真正担负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责还必须把这内在动机转化为行动,用教师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自己的言行,运用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的实践,以提高实际效果。(www.daowen.com)

坚持动机和效果的统一。教师要不断进行道德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加深对师德修养意义和作用的理解,不断增强修养的动力;同时要善于通过各种方式把良好的道德动机转化为客观的、外在的、现实的实际行动。在动机和效果的统一上实现师德境界的升华,既重视动机,又重视效果,才不会成为“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在动机和效果的统一上对自己提出比较全面的要求,是师德修养中必须坚持的。

坚持自律和他律的结合

所谓自律,是指自我控制,是教师依靠发自内心的信念对自己教育行为的选择和调节。所谓他律,就是指外部凭借奖惩以及各种制度规范等手段对行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在师德修养中,教师自身的内因——内心信念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一个教师只有真正懂得了师德要求的重要性,只有发自内心地对人民教师道德义务的真诚信服和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教育实践格守人民教师的道德要求,并会由于自己在教育活动中履行了某种道德义务而感到一种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形成一种信念和意志,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勇于坚持这种行为。有了内在的师德信念,教师一旦发现自己的行为不合乎师德要求,既使没有受到别人的指责和舆论的批评,也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责备,感到羞愧不安,促使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自我批评,从而尽力避免在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纠正错误的行为。

因此,自律是师德修养的内在基础,是任何其他力量都不能代替的。尽管师德修养的内心信念是从教师内心发生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统一体,但是这种内心信念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在职业道德修养中有效地运用外部力量——他律形式,强化教师的道德意识,督促其坚持道德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

总之,教师职业道德的修养既要用外在因素进行自我约束,又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结合。

坚持个人和社会结合

个人是指具有一定身体素质、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以及某种个性和特殊利益的社会一分子。社会是指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按照各种社会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人类生活共同体。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占有一席之地,都在以他的思想、道德、所做所为影响、作用于社会。

在教师职业道德的修养中,个人与社会同样是相互作用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首先是一种自觉意志的行为过程,是教师个体清楚意识到各种利益关系,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凭借自觉意志控制和处理感情和行为的结果,是教师个人自觉意志的凝结。同时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每一步又都离不开社会,离不开社会舆论的评价和监督。社会在道德上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就为教师进行师德修养提供了外在的动力和努力方向。

社会也通过教育实践为教师提供了师德修养的场所、机遇、有利于教师在精神上达到积极进取、美好和谐的境界,在事业中真正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取得成就……在这过程中,离开社会,师修养就没有方向,就无法体现;而离开个人,社会提出的师德要求没有接受者,没有践行者,也就会落空。

因此,在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过程中要把个人与社个人结合起来,把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结合起来。教师个人要了解社会,研究社会,以社会需要为目的,用社会对教师道德的要求检点自己,提高认识,付诸行动,在为社会作贡献中塑造自身人格,实现自身价值。社会要尊重教师的身份和地位,给每个教师提供道德行为选择的客观基础,并通过好的环境、舆论、评价等方式促使教师道德品质的升华,达到崭新的道德境界。

坚持继承和创新结合

师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在进行师德修养中,创新与继承必须同行。必须在当代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在新的教育实践中,借鉴传统的优秀师德,重建新的更高的社会主义师德。总之,师德修养中只有继承和发扬传统师德,又要根据时代这一新的社会环境和客观条件有所创新,才能在师德修养上达到一定的高度,登上一个又一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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