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现状、问题及未来需求

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现状、问题及未来需求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执行部门看,2002年各类企业支出为787.8亿元,比上年增长25.0%,占全国总支出的比重为61.2%,企业的R&D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图7企业资金在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所占比例及其变化2.技术密集型行业是我国工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无论是R&D经费内部、外部支出,还是R&D人员分布,从总量上看,制造业内部R&D资源分布很不平衡,电子及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等7个工业技术密集行业集中了全部制造业R&D资源的60%~70%。

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现状、问题及未来需求

第三部分 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现状、问题及未来需求

一、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现状

1.企业科技投入总量不断增长,已经成为我国科技投入的绝对主力

随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深入人心,以及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科技投入对企业成长和竞争力提升至关重要,逐渐加大了科技投入规模。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科技投入(科技经费活动筹集额)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特别是1994年以来,开始大幅攀升,远远高于同期全社会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见图6),并逐渐成为我国科技投入的绝对主力。2002年全国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总额为2938.0亿元,比上年增加348.6亿元,增长13.5%,其中来自于企业的资金为1676.7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4.9%,占同期科技活动经费的57%(见图7)。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角度看,企业已经成为科技活动的执行主体。2002年全国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为2671.5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其中,各类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为116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3%,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经费总支出的比重高达66.9%。

图6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科技活动经费增长情况(1991年为1)

企业已经成为R&D投入主体。从执行部门看,2002年各类企业支出为787.8亿元,比上年增长25.0%,占全国总支出的比重为61.2%,企业的R&D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大中型工业企业是我国最为活跃的科技活动主体。2002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达1165.8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占全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的比例高达65%以上。2002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全年开发新产品项目59788项,新产品项目平均投入强度为85.1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技术开发经费规模的扩大给大中型工业企业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2002年该类企业的全年新产品销售利润达到1099.8亿元,增长了34.3%。

此外,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一支重要的科技投入主体。民营科技企业小而灵活,创新意识强,将对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002年,全国民营科技企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民营企业的科技活动得到进一步加强,成为我国科技活动的重要主体之一。根据科技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02年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有10.9万家,比2001年增加了8.35%,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2910亿元,增长了32.63%,全年总收入达到25959亿元,增长了40.54%。2002年度民营科技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为544亿元,增加了12.22%。随着科技投入力度的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收入大幅度增长。2002年民营科技企业全年技术性收入1360亿元,比上年增长54.37%,其中科技型小企业科技活动效果比较好,有76.5%的企业技术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下,而技术性收入在50万~500万元的企业占16.52%。

图7 企业资金在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所占比例及其变化

2.技术密集型行业是我国工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主体

无论是R&D经费内部、外部支出,还是R&D人员分布,从总量上看,制造业内部R&D资源分布很不平衡,电子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等7个工业技术密集行业集中了全部制造业R&D资源的60%~70%。电子及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分别是R&D经费、R&D人员投入最多的两个行业(见表16)。

表16 中国制造业R&D资源总量最大的7个行业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全国R&D资源清查工业资料汇编》(2000)计算。参见王伟光、孔欣欣,“中国制造业R&D资源配置特点分析”,《中国国情国力》,2003年第10期。

技术密集型行业的R&D投入强度普遍较高,高于一般企业的平均水平(低于1%)。2002年,所有技术密集型工业行业的R&D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了1%。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达到1.8%,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达到1.7%,普通机械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达到1.3%,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办公用机械制造业、橡胶制品业达到1.2%,医药制造业达到1.1%。

3.技术进步已经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所增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集聚的高新技术园区,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高新区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根据科技部提供的数据,2002年,高新区企业的R&D经费支出为314.5亿元,占高新区技术收入和产品销售收入的2.37%,比上年提高了0.25个百分点。我国约有1/5的R&D活动资金投入在国家高新区企业的创新项目上,区内企业R&D投入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在2.5%以上。2002年高新区内经认定的19353家高新技术企业中,R&D活动经费投入达303.2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2.9%;占高新区全部R&D活动经费投入的96.4%。

表17 高新技术产品对外贸易额占商品和工业制成品对外贸易额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3)。

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所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增长。2002年,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制造业增加值和GDP的比重已分别由1995年的6.2%和2.0%上升到9.9%和3.6%。从增长的态势看,在1995~2002年的8年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19.5%,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贡献率已由过去几年的15%左右提高到2002年的16.8%。近年来,随着科技兴贸计划的实施,我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商品进出口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使我国对外贸易结构得到较大改善。200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商品和工业制成品出口的比重双双首次突破1/5,分别达到20.8%和22.8%。1992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工业制成品中的比重只有5.9%,而到2002年提高了近17个百分点(见表17)。从贸易特化系数(TSC)看,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处于不断提升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特化系数大约在-0.5左右,从1995年后有较大幅度的提高,2001年已经达到-0.10[1]

4.企业在技术市场交易活动表现活跃

图8 1991~2003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及其变化

技术交易是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对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升级及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技术交易的绝对规模与相对规模均显著扩大,全国技术市场交易继续保持活跃势头(见图8)。截至2003年12月,全国共签订技术合同267997项,比上年增长了13%;技术合同交易额大幅增加,为1084.6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2.7%,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为40.4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9.4%。无论是技术输出还是技术吸纳,企业都是技术交易的绝对主力,正在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贡献者。企业的创新意识不断加强,技术开发已成为企业发展的真正动力。在2003年技术市场技术合同卖方成交金额中,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为73390项,较上年增长了27.7%,输出技术交易额518.7亿元,较上年增长了44.7%,所占比例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由上年的40%增加到47%(见图9)。

图9 2003年技术市场构成:按技术合同卖方成交金额分

5.跨国公司成为我国企业科技投入的重要力量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开始介入中国,目前在华外资规模持续增长,2003年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41081家,比上年增长20.2%;合同金额1151亿美元,增长39.0%;实际使用金额535亿美元,增长1.4%。外资在提供资金、扩大生产、引进先进技术和研发能力、提升产业结构、扩大出口和提升出口商品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中国经济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约有80%以上在中国设立了各种类型的研发机构,广泛分布于机械电子、化工等行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产业技术进步。2000年,在我国工业全部R&D投资中,三资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达100.2亿元,占全部工业企业20.5%。其中,外商独资企业在基础研发投入中所占比重与国有企业平分秋色(见表18)。此外,无论是以R&D/销售额,还是以R&D/增加值来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R&D强度都高于国内其他类型企业,也高于工业的平均水平。

表18 三资企业在我国工业企业R&D中的地位

资料来源:《2000年全国R&D资源清查工业资料汇编》。

二、问题:缺乏有效的产业技术进步机制

作为一种关键性生产要素,包含技术创新在内的技术能力是企业发展、产业成长的重要源泉。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产业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产业技术进步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与我国工业结构转换和产业结构升级相比,国内产业技术基础显得特别薄弱,基于技术创新的技术能力尚未成为产业成长的核心动力。这些问题与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确立、支持产业技术进步的公共政策体系尚不完善密切相关。

1.产业成长主要依靠非技术因素,技术进步尚未发挥其应有作用

技术进步对产业成长作用有限,集中体现在我国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上。我国经济增长走的是一条高资源投入、高资源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目前这种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一是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固定资产投资,但是投资的边际贡献率持续下降。有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初,全国投资每增长1%,GDP可增长约0.8%,但到2003年,投资每增长1%,GDP的增长却降至约0.4%[2]。这意味着依靠固定资产投资获得经济增长的方式已几近走到了尽头。

二是生产资料消耗大,资源利用效率低下。2003年我国GDP获得了9.1%的高增长,GDP达到了世界GDP的4%,但却消耗了大量的资源。我国原煤消耗占世界原煤消耗的31%,钢铁为27%,氧化铝为25%。又如,根据水利部的最新统计显示,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的58.8%(发达国家已达85%)。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粗放式增长使得资源能源对外依存度持续加大。2003年,我国原油铁矿石、氧化铝对外依存度分别达35%、36%、47%,镍和天然橡胶的对外依存度更高达55%以上[3]。此外,环境问题突出,使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我国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9.5亿吨,其中危险废物1000万吨,每年有1000多种新化学物质出现,不仅对生态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也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有资料显示,1985~2000年的15年是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期,GDP年均增长率为8.7%,但如果扣除损失成本和生态赤字,该期间中国的“真实国民财富”仅为名义财富的78.2%。这意味着,过去15年中国GDP的实际年均增长率只有6.5%[4]

表19 技术密集型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国际差距

注:劳动生产率为工业增加值除以从业人数,均以当年汇率(年末中间价)换算为美元。中国为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数据,年份为1998年;其他国家为1993~1995年的企业数据。
资料来源:引自郭克莎等著:《加入WTO后的中国工业》,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年。

三是许多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低下。劳动生产率是反映生产技术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总体上,我国工业劳动生产率均比较低,即使是那些技术密集型工业行业[5],其劳动生产率水平也与美国、日本德国和韩国等国家相距甚远(见表19)。其中差距最大的是化学工业,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只有美、日、德、韩的1.7%~3.7%;差距较小的是电气机械,我国与以上4国的劳动生产率之比为5%~8.9%。在按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的6个技术密集型行业中,劳动生产率的国际差距大于制造业平均水平的有化学、医药、非电气机械以及运输设备等4个行业;国际差距小于制造业平均水平的为电气机械、专业和科学设备两个行业。电气机械行业按我国的统计口径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及通信设备两个行业。国际比较表明,这两个行业劳动生产率的国际差距明显小于其他行业。

2.产业技术水平落后,引进、模仿是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主要模式

(1)大多数产业技术投入水平仅相当于国外发达国家的50%左右

通常可以使用R&D强度(R&D经费/销售收入)指标衡量产业的技术投入水平,该指标越高意味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越强,技术水平越高。由于缺乏国外制造业的相应资料,这里仅根据OECD的制造业R&D强度数据进行简单比较。此外,中国与OECD制造业行业统计口径不尽相同,我们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这里的比较是粗线条的,目的在于揭示我国制造行业R&D强度与国外的差距现状。在可比较的16个制造行业中,有9个行业的R&D投入强度远远低于国外发达国家及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水平(见表20)。

虽然我国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技术密集型制造行业的R&D经费投入总量占到了全部制造行业的80%左右,其R&D强度也远远高于其他制造行业,但是,与国外相比,这些行业的R&D投入强度明显偏低。这8个技术密集型制造行业的R&D强度一般仅相当于OECD国家相应产业的20%~40%左右(见表20)。

表20 国内外部分制造行业R&D强度比较

注①:资料来源:根据《全国R&D资源清查工业资料汇编》(2000)计算。
②:这里为OECD国家1991~1997年R&D强度的均值,资料来源:企业技术创新调查研究课题组,《企业技术创新报告》,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2年。
*本表中的行业及其R&D强度作了适当调整,限于篇幅,具体调整方法略。

(2)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产业的技术能力不强

作为技术创新活跃、科技成果应用广泛的高新技术行业,是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技术进步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因素。与其他制造行业相比,高新技术产业的R&D投入强度要更高。20世纪9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R&D强度(R&D经费/工业增加值)一般为20%~28%,通常为制造业R&D强度的3~7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R&D强度仅为制造业平均水平的1.56倍。相比而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R&D强度(1999)是3.6%,仅为美国的12.9%(1996)、日本的18.85%(1996)、加拿大的14.12%(1997);在高新技术产业中,我国的航空航天制造业(9.4%)、计算机与办公设备制造业(3.2%)、电子与通信设备制造业(3.6%)和医药制造业(2.2%)的R&D密度均比发达国家低20多个百分点(见表21)。

表21 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的R&D强度(%)的国际比较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指标》(2000)和《中国统计年鉴》(2002)。

高新技术产业缺乏必要的技术储备。这一点可以通过专利指标特别是发明专利反映,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可以反映出产业或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也可以反映出产业或企业在技术方面的储备和发展潜力。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及其在当年专利申请总量中的比例不断下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和1998年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均在1万件以上,分别占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30.8%和29.9%,1999年则下降为8610件,在当年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中的比例仅为23.5%,较上年下降了6.4个百分点。而且与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相比,外国企业在某些产业上具有绝对的技术优势。松下、NEC、IBM、三星、现代等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几乎垄断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在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方面,它们掌握着该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79.91%。

高新技术产业技术投入不足以及技术储备匮乏,导致了许多高新技术领域的贸易竞争力低下。长期以来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一直出现贸易赤字,2003年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逆差接近90亿美元。从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贸易领域来看,除了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生物技术两个领域之外,其他7个领域都处于明显劣势(见表22)。

(3)主要产品和关键技术依赖进口

虽然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已经跃居世界前列,但是80%以上采用的是加工贸易方式,许多产业基本处于国家产业价值链条的底端。其原因之一就是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缺乏有效的科技供给,许多产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有数据表明:我国光纤制造装备的100%,集成电路芯片制造装备的85%,石油化工装备的80%,轿车制造、数控机床纺织机械、胶印设备的70%被进口产品占领。而且,越是重要、高档、技术附加值高的装备,进口越多,自给率越低[6]。中国的技术公司基本上没有值得炫耀的知识产权和工业创新,它的软件产业与印度比较相形见绌,更不必说与硅谷相比了;它的医药开发落后,迄今还拿不出一样出类拔萃的药品[7]。另据原国家经贸委对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电力等15个行业的调查,我国企业的生产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一般为5~10年,关键技术差距更大。工业设备中,技术经济性能比较先进的只占1/3,近1/5已经老化,超期率近40%。

表22 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按技术领域分布(2003) 单位:百万美元

资料来源:海关统计。

机械工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的技术装备水平,中国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十分薄弱,缺乏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装备技术水平较低。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显示,全国大中型企业的1180种主要专业设备中,达到先进水平的仅占26.1%。由于缺乏有效技术供给,重大装备的国产化率偏低。以造船业为例,我国是造船大国,但目前国产设备装船率不到40%,而韩国达到85%,日本达到98%,在船舶自动化设备应用方面的差距更大。中国装备制造业自身技术水平低下,导致我国装备制造业产品每年的外贸逆差高达数百亿美元。这种状况对于高水平地“装备中国”十分不利,最终将制约我国产业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国民经济高质量的发展。

(4)中国大型制造企业很重视国外的技术来源,引进、模仿创新是产业技术进步模式

由于R&D投入规模有限,R&D投入强度比较低,使得我国许多大型企业都很重视技术引进。根据计算,就大型制造业企业而言,我国70%以上的行业都十分重视先进技术知识和关键设备的引进,技术引进是我国大型制造企业的主要技术来源。尽管有50%左右的行业相对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但是消化吸收的投入力度很有限,全部大型制造企业的消化吸收经费仅为技术引进经费的1/10。2000年全部大型制造企业的消化吸收经费仅占技术引进经费的11.36%,28个行业中有14个行业的该项比例超过上述平均水平。前面提到过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中仅有医药制造、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和普通机械等行业的消化吸收经费所占比例超过了制造业平均水平,而交通运输、电子及通信和专用设备等行业与制造业平均水平尚有一定差距。

与技术引进相比,所有大型制造企业都不重视购买国内技术,而特别看重国外技术来源,2000年28个制造行业的大型企业用于购买国内技术经费仅相当于技术引进经费的11.7%。为了进一步反映不同行业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的关系,我们计算了28个制造行业的大型企业R&D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的比例,2000年该比值为1.4∶1。除了石油加工和炼焦行业之外,其他10个R&D经费支出规模比较大的行业,它们的R&D经费与技术引进之比都很低。总体上看,橡胶制品、仪器仪表、专用设备、医药、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等6个行业更加重视自主技术的开发,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程度相对小一些,其他22个行业对国外技术知识的重视程度相对更强一些,其中,塑料制品、电气机械、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和纺织等5个行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程度更大一些。值得注意的是,在8个技术密集型行业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和电气机械及器材两个行业对国外技术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大。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普通机械、医药制造、仪器仪表和专用设备等6个行业更加重视自主技术开发,这些行业的R&D经费一般都为技术引进经费的2.5倍左右。

综合相关研究,可以从工业产品角度对我国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进行分类。总体上看,我国的产业基本上以技术引进为主,消化吸收基础上的二次创新能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有限(见表23)。

表23 我国产业技术进步模式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资料综合整理而得。

总之,在整个产业R&D投入不多的条件下,我国制造行业的大型企业的技术投入的很大比例用于技术引进。相对于自主创新,从短期看,这种方式有助于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快速形成现实的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要,但是从长期看,我国大型制造企业的这种技术投入结构,不利于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竞争优势,这对于中国制造业的“制造转型”——从低附加值加工转向高附加值加工、从简单加工组装过渡为深加工前端生产过程等十分不利。技术密集行业的技术投入状况使得它们不仅无法有力地向其他行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而且不利于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竞争优势。

3.外企的技术控制趋势增强,技术溢出效应有限

技术落后、资金短缺、管理水平不高等,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直接动机,我国也不例外。毫无疑问,外国直接投资在带动我国相关产业发展、提高经济实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并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8],对国内相关产业技术进步作用有限。OECD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外国直接投资和技术贸易是中国科技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但是其作用有限。外资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起了重大作用,但是在华外资企业只是从事了很低水平的研发活动,它们在创新过程中的作用很有限。事实上它们基本上是把在华合资设厂看做是其全球商业战略系统中的生产基地,这些企业中只有1%拥有研发部门,其中50%资金不稳定,1/3不能正常从事研发活动,40%缺少必要的实验和试验设备。而且当它们获得合资企业的控股权时,通常关掉了中国伙伴公司的研发设施。

表24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布局趋势

资料来源:叶国标,“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出现十个新特点”,http://www.xinhua.org,本文有修改。

与国内企业从外资企业那里获得技术学习效应不大相比,外资企业却在积极调整在华的研发布局,在利用中国素高价廉的技术人员的同时,把在华研发活动与外资企业的全球战略进行整合,通过控制在华研发机构、利用专利和标准战略等措施,加强了对技术垄断和技术遏制(见表24),事实上使技术溢出受到很大限制。还有些跨国公司通过购买、内部化我国某些科技成果等方式,打压国内同业竞争者;或者当国内企业有替代技术、生产工艺出现时,外企借助于强大的资本实力,采用降低成本等方式,相对提高国内竞争者技术的应用成本,限制此类技术扩散;外企购买国内某些技术研发机构或者技术人员,通常使得我国某些产业技术研发出现断层,打乱国内产业技术链条,从而加大了产业整体对外技术依赖,其结果只能是将利润转移到外资企业手中。

此外,由于在华研发机构更多的是服务于外企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的全球化战略,在华低廉劳动成本的研发成果通过与外资境外生产环节结合,使得其利润可以借助于原材料、零部件、成套设备进口等方式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合理、策略的流转[9],而我国只能获得低廉的加工费,因此外资对国内企业技术进步作用有限。更为重要的是,有些国家对华的技术管制非常严格,不允许一些重要技术出口到中国。例如,1949年《美国出口管制法》明确规定:“凡是对那些有助于增强共产党国家的经济和军事潜力而有损于美国国家安全的出口都予以拒绝。”[10]而且国外对中国技术发展心存敌意,美国国会的亚太研究中心的一份报告认为,如果让中国的技术发展起来,将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构成损害。2004年上半年,美国政府坚决反对我国原计划实施的WAPI技术标准,其主要原因是,一旦我国实施该标准,国内外任何厂商的WLAN产品进入中国市场都必须加入中国的加密算法模块。这一规定实际上直接消除了AT&T、IBM等公司的原有技术标准优势,这意味着这些公司将无法获得基于原有标准的垄断利益。这些事例表明,跨国公司及其背后——政府关心的是技术控制和基于技术垄断的收益,发展中国家能从外资企业中获得的技术溢出效应有限,自主创新或者形成具有本国特色的产业技术体系,将是发展中国家摆脱对外技术依赖和增加国际技术谈判的重要砝码。

4.尚未形成有效的产业技术体系是制约我国产业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我国产业技术进步存在上述问题,其原因是没有形成与技术创新过程相适应的产业技术体系,制约了创新创业发展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经营。总体上看,我国产业技术进步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1)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确立,技术创新没有与企业总体战略有机结合

首先,企业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它的一切行为将围绕是否盈利进行。R&D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行为也必须符合这种原则。从理论上看,R&D投资是企业获得基于技术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R&D投资是许多企业利润增长的重要源泉,然而,在我国技术创新并没有成为企业盈利的主要手段,广告、资产重组等受到企业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技术创新。根据工业企业年度统计数据,200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广告费用支出330.7亿元,研发投入不及广告支出的80%。在工业企业每万元销售收入中,有35.3元用于广告,28.3元用于研发。同时,企业的R&D投入强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

其次,企业原创性科技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较弱。我国企业R&D活动类型的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企业R&D活动主要以试验发展为主,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投入很少。在R&D经费支出中,我国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所占的比重不到1%,发达国家企业的基础研究经费一般占3%~8%;我国企业的应用研究经费不到10%,发达国家企业用于应用研究的经费一般超过20%,最高的接近50%;我国企业R&D活动经费的90%以上集中在试验发展,而发达国家企业用于试验发展的经费一般在60%~80%之间(见表25)。产业经济学相关理论表明,由于R&D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大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显著,我国还缺乏一批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即使是大企业,其R&D投入规模和结构与国外差距也比较大(见表26),难以从事大规模、突破性的产业技术创新。

表25 部分国家企业R&D活动经费按活动类型分布 单位:%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OECD《科学技术基础数据》(2001)。

表26 中、美两国企业R&D经费集中度和R&D强度比较

资料来源:SEI2000,NSF,USA,转引自《中国科学技术指标》,2002。

最后,我国缺乏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企业家。与以往技术创新模式不同,自从进入第二代研发模式之后[11],企业技术创新不再是一个企业内部的研发部门的工作,不再采用“隔墙扔草”策略,企业技术战略已经成为企业整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核心。作为高层管理者,企业家的创新意识直接决定着企业的技术创新方向。企业家不仅能够解决技术和科学问题,解决与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相关的其他问题,还能保证与企业外部技术知识交流的顺畅,企业家更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何种位置。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家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推动者,能够将科学和发明由潜在的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进入良性发展周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家队伍不断成长壮大,有力地促进了中国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由于总体报酬水平偏低、报酬激励方式单一、报酬激励标准失衡、长期激励效果不足等原因,大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目前企业家队伍整体上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12]。目前,中国缺少像王选、柳传志、张瑞敏等那种具有战略思想和敏锐的市场、技术洞察力的企业家。

(2)创新服务环境发展滞后

众所周知,技术创新包括基本科技知识、研究开发、设计、工程化试验、生产和营销等不同阶段或环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金融机构、市场中介机构、政府在整个创新过程具有不同的角色,它们之间有相对明确的分工,同时也存在着紧密的社会协作关系。目前,我国产业创新体系尚不完善,创新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一,产业共性技术组织基础薄弱。过去存在国家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发展的组织基础,也就是各行业或部门的大院大所。虽然这些院所存在体制上的一些弊端,但在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方面还是发挥了巨大作用。(www.daowen.com)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变迁,我国产业共性组织基础正在发生改变,产业技术进步的组织基础变革并没有及时跟进,产业技术的组织基础与产业自身发展之间存在断裂。以前,这种断裂之所以不存在或者不突出,是因为存在大量的国家支持的行业技术组织机构和各种各样的行业性质技术开发机构免费地进行技术推广和技术扩散,这种技术组织机制在计划体制下是与当时的生产、市场环境等要求相适应的,尽管可能带来低效率等问题。然而,改革之后,企业市场竞争主体地位的确立,市场环境、竞争环境等的变化,要求技术组织方式和机制进行相应变革,但是产业技术组织基础变革并没有快速跟上,出现了变革之后的基础缺位现象,而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政府,快速退出,留下了所谓的空缺,但市场或社会力量并不看好这些技术基础的建立,因为这些基础不仅需要大量的投资,还需要日常维持费用,再加上目前企业竞争和利润来源并不主要依赖技术进步,所以社会不会在技术基础这种外溢性比较大的领域进行投入的,即社会投入的总体水平不足。例如,2003年镍涨价,许多有色金属公司“首先想到的是扩产,至于保护战略资源、提高技术含量什么的全都放在一边了”。

尽管在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工程技术中心,但是这些中心的组织制度决定了它们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这些机构大多依靠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对于前者一个问题是技术知识流动的控制;对于后者则是存在一个惯常的问题:研究偏好、动力与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严重偏离。能够在产业共性技术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是一些大的院所。正如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院长熊柏青所言,“我们这些大院所向上、向下兼容的能力还可以,比较能够兼顾国家、行业和企业的要求。单纯让我们去搞企业行为、去挣钱,并不一定是我们最擅长的,同时国家也不缺这点钱。把它们的主力稳定在研究行业共性技术上,也许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第二,缺乏与企业创新活动相配套的融资机制。与老企业相比,具有新思想、柔性结构的新企业更容易适应客户需求,但是许多创新型新企业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该问题很早就有学者认识到了(Macmillan,1931)[13]。随着风险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一问题尤为突出。1957年,美国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新企业普遍缺少股权资本的投资。BVR(1998)的研究表明,49%的德国创业者面临金融资源短缺问题,其原因在于技术创新特点和金融体制存在一种衔接介质。基于科学活动的企业,其投资的潜力价值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对新兴创新型融资存在很高风险,与此同时,模仿、创新的市场实现等也会产生另外一些不确定性,投资者很难判断这种投资会带来何种结果。此外,创新型初创企业通常规模比较小,资本有限,缺乏声誉和抵押资产(Collaterizable assets),再加上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使这类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技术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力量,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也日益显著。200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超过8.6万家,上缴税金占全国工业企业的60%,为城镇提供了75%的就业岗位。但是,融资困难仍然是困扰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全国8.6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仅有5%~8%能获得银行贷款。

作为支持新兴的、创新的、高风险的、潜在收益高的企业发展的一种私人资本,创业投资一直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创新的重要金融工具。由于政策不明朗等原因,近两年我国创业投资发展几近停滞[14]

最后,由于现有技术、市场影响,再加上国家相关政策滞后,一些新兴技术或者成熟技术的替代产品进入市场的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使得企业不愿意进行创新。

(3)支持产业技术进步的公共政策有待创新

政府支持企业研发活动的政策手段多种多样,有计划、法律规定、技术政策,有技术贸易、人才政策、教育培训、科技奖励,也有国家合作与交流、市场中介服务,等等。虽然上述各种政策工具都是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对企业科技活动的支持主要依靠如下两种手段:一种是财政直接拨款,即在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科研经费支出,对企业而言主要是指科技三项费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另一种是税收优惠,即国家通过税收减免等各种优惠政策,将本来应上缴财政的部分资金留给企业单位,以鼓励它们的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促进技术进步。我国支持产业技术进步的公共政策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从税收激励看:优惠对象范围窄,优惠方式单一。与财政直接拨款相比,税收优惠政策是一种间接的支持企业研发活动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鼓励企业研发活动,促进技术进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些优惠措施具有很强的选择性,受惠面比较窄,受惠对象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外资企业。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科技产业开发区的高科技企业,按15%的税率征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区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税,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税,减免期满后,仍为先进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半征税。优惠方式单一是我国R&D税收激励的另一个缺陷。我国税收优惠基本上是以税率式优惠和定期减免为主,而诸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扣除、技术开发基金等税基式优惠很少。总体上看,现行税收政策对科技型企业创业发展激励不够。根据1994年《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1996年《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另外,技术开发费用附加扣除(国有、集体控股的中小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允许按一定比例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大多数创业阶段的企业来说,由于销售额限制,无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且企业发展的初期一般都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客观上从源头遏制了可转化、可产业化成果的产生数量。再如,我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没有对高新技术企业做出明文规定。

从政策手段看,政策工具组合少。除了财政拨款、税收优惠两种基本手段之外,我国有关政府采购、创业投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创新联盟等方面的政策手段比较少。支持创业投资发展是国外许多国家激励企业创新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我国缺乏支持创业投资的法律环境和政策措施,缺乏创业投资人才,缺乏创业资本的有效退出渠道,我国创业投资的总体规模还比较小。截至2003年年底,全国有233家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总规模不足20亿美元,仅相当于2000年美国创业投资的2%。这种创业投资规模尚难以发挥对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作用。所以,在企业创新资金短缺的条件下[15],如何通过多种政策手段,拓展企业创新资金来源渠道,将是未来政府支持企业研发活动的重要任务。

从支持创新的过程看,重视技术供给政策,忽视技术需求政策。就支持企业研发的政策工具而言,有关技术供给方面的政策比较多,而基于技术需求方面的政策较少。从科技政策的科技活动环节分布也可以看出,据初步统计,我国现有科技政策有134项,涉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研究、技术转移、工程化、生产、营销、技术扩散、教育与培训等诸多环节,其中供给政策68项,需求政策10项,环境政策56项,需求政策仅占7.46%[16](见图10)。

图10 我国科技政策的分布情况

从政策执行与衔接上看,某些政策法规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协调[17]。一是无形资产(知识产权)量化难。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政策规定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一般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认可受理作价入股35%以下的,对“另有约定”的情况不好处理。职务科技成果在有些单位实施转化,采取股份制改制时,对成果的主要贡献者实施股权奖励难以进行,对于国有部门更是如此。二是某些政策调整后,相关措施不配套,导致税收优惠执行效率低下。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6月25日曾发通知(国税函[2004]825号)取消了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免税要经过省级科技部门和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规定,重新规定不需要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但仍需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目前,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执行,导致合同审批程序复杂,拖延时间长。三是某些名称亟待规范统一。“四技合同”在不同的文件中说法不一,加大了执行难度。《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63号)将技术市场活动中所涉及的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大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中规定:“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据此,“技术开发合同”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就没有政策依据。四是有些政策亟待协调。例如,大学科技园并没有享受国家高新区的相关税收优惠;设立技术奖励股及科技人员管理股存在一定的法律或政策矛盾。国家规定可以根据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科技成果入股的,可以在连续3~5年内从技术入股收益中提取不低于20%的奖金奖励科技人员和有关的管理人员。但《公司法》(包括审计)仅允许资金、技术作为资本及参与分配,管理要素是“符合政策但缺乏法律依据的空头支票”。五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环境亟待根本性改善;技术市场的功能和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的经纪阶层还未能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不活跃;科技咨询服务企业的规模还很小,比较分散,缺少信息共享和相互合作的机制;中介服务机构大多功能单一,结构不完整,企业运作和中介服务工作缺少制度规范;科技成果转化队伍薄弱。例如,基层农技成果转化人员就普遍存在非专业化问题——“一人分兼数职”、“不懂行的人搞农技推广”等。六是中试服务组织发展缓慢,数量少,功能差,服务价格高。

三、我国产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及相关政策建议

结合国际环境和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特点,党的十六大指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未来20年我国产业技术进步必须以上述战略部署为目标。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技术引进仍在科技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当今国际竞争的核心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在这种趋势影响下,未来我国科技发展将充分利用科技资源配置全球化带来的机会,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并大力鼓励自主创新。

(一)未来我国产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

1.装备制造技术

制造业尤其是机械制造等装备制造业是整个工业发展、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一个强大的制造基础,难以形成工业发展的持续竞争力。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大国,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制造技术尤其是一些大型装备制造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而这类技术又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源泉。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上,装备工业必须满足国民经济不断发展所提出的更高要求。统计显示,2003年,规模以上机械工业企业共完成工业增加值6200亿元,比上年增长超过26%,实现销售收入24324亿元,实现利润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在装备制造中,发电设备产量达到3700万千瓦,数控机床产量达到36813台;机械产品外贸增势强劲,进出口额达到1559亿美元。但也应看到,进口额和出口额分别为976亿美元和583亿美元,贸易逆差达393亿美元[18]

与此同时,一些附加价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也离不开装备制造技术,两者互为表里、相互依托:“用机器制造芯片”和“用芯片制造机器”同样重要。就目前而言,能够“制造芯片的机器”更为重要,事关装备中国之大局。参照国际经验,结合国情,为了强化国家意志,未来我国将采用重大科技专项或战略产品等方式,重点解决一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问题,尤其是一些与装备制造相关的关键技术群,例如大型干线飞机、核聚变、大型船舶、大型运输工具、战略高技术等。

结合世界制造业技术趋势[19],立足我国制造业现状,未来我国制造科技发展将推行可持续发展、开放式自主创新、提高装备设计制造能力、用高新技术对制造业进行改造和嫁接等四大战略,力争钢铁制造技术水平、通信设备、石油炼制技术和家用电器制造技术等尽快进入国际领先行列。根据1998年美国“集成制造技术路线图计划”,未来制造业需要优先发展的关键技术主要有:快速产品/工艺集成开发系统、建模与仿真技术、自适应信息化系统、柔性可重组制造系统、新材料加工技术、纳米制造技术、生物制造技术及无废弃物制造技术等。此外,重大装备技术将是未来我国制造业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

2.战略高技术

结合我国高科技发展特点,为了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将在航空航天、核技术、纳米技术、激光技术、关键材料技术等方面加大力度。根据预测,未来10年我国将在下一代通信技术、下一代网络体系、纳米级芯片技术、中文信息处理技术、人类功能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医药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农作物新品种培育技术、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等10个领域获得巨大突破。根据专家调查,我国未来10年有可能在如下技术领域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集成电路、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OLED技术和数字压缩传输解码技术、药物和疫苗研制技术、生物催化和生物转化技术、优质高产抗逆转基因农作物新品种、高性能低成本钢铁材料、材料的制备和检测技术、燃料电池等领域。

3.限制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技术

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尤其是工业化加速的过程,社会经济发展将面临许多“瓶颈”:一是能源技术。尽管过去20年我国在能源利用上实现了“GDP翻两番而能源消费仅翻一番”的目标,但是,能源消费需求继续膨胀和能源消耗浪费严重同时并存,已经对中国能源安全进而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按照目前的能源消耗方式预测,中国在2020年需要一次能源33亿吨标煤以上,能源消费比2000年增长2.5倍多,我国国内能源供应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是能源利用率比较低,2002年中国能源消费强度为1.18吨标准煤/千美元GDP,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结合国际能源技术发展趋势[20],为保证能源供给和能源安全,我国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应该在如下三个重点领域有所作为(见表27)[21]

二是可持续发展技术。目前,我国环境问题突出,使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挑战。全国40.6%的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差,约有30%人口的饮用水受到污染,农村尚有3.6亿人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每年因酸雨而造成的损失达到50亿美元。在控制传统污染物的同时,难降解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污染开始显现,我国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9.5亿吨,其中危险废物1000万吨,每年有1000多种新化学物质出现,对生态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荒漠化土地面积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9%,全国有1/4的国土面积缺水,1/10地区的水资源仅能满足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还有20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全国668座城市有400座城市缺水,其中108座城市严重缺水。因此,环境保护技术、现代节水技术等将是国家重点支持的科技发展领域。此外,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也将是科技发展的重点之一。

表27 未来我国能源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

结合我国工业化发展阶段的特点以及国际产业技术进步的趋势,我国产业技术创新可以将重点集中在如下具体领域(见表28)。

此外,国防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核安全,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和反恐、防恐及国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公共科技领域也将是政府重点投资领域。

表28 未来我国产业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研究综合而成。

(二)一个计划、两个战略:促进产业技术进步

结合我国产业发展状况、产业技术水平、科技发展趋势,当前我国可以重点推行“装备制造技术专项行动计划”,辅之以“构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平台”、“创新企业技术组织”两大战略。

1.“装备制造技术专项行动计划”

“装备制造技术专项行动计划”的目标是经过3~5年的时间,以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方式构建我国制造产业技术进步体系,夯实中国制造的产业技术基础。具体可以通过设立“装备制造技术专项基金”、“装备制造技术国债资金支持计划”等方式予以实施。考虑到我国制造业发展现状以及企业技术创新特点,可以同时实施“构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平台”、“创新企业技术组织”两大战略。

2.构建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平台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与装备制造相关的一些技术需求很大,但由于科技实力与科技能力限制,我国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引进国外先进适用技术。目前,国内许多制造企业依靠技术引进,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组织,基本属于分散引进,由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单个企业直接面对国外企业,花高价却买不到好技术。为了更好地消化吸收并积极进行二次创新,这就需要有一个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平台。构建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平台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我国产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培养和积累一批掌握先进适用技术的人才——知识基础;另一个是配合国家一些重点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技术引进代理服务,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可以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委托,为它们提供技术贸易服务和技术组织服务。

在构建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平台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原有国家相关技术贸易公司的作用,充分发挥其高水平专家队伍、信息网络、商务谈判、招标等多种优势。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许多经济职能,包括技术引进等将会依托企业以及一些有实力的机构来完成,因为它们靠近市场。政府应该对这种促进技术扩散的方式予以政策优惠和支持。此外,也可以由相关企业与国家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联合,构建专业化的某些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平台。在适当时机,可以采用股份制等方式,成立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中心。此外,由于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信息有限,该平台应重视为中小企业的技术贸易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3.创新企业技术组织方式,优化R&D资源配置

由于不同企业的资源禀赋、企业家以及相关制度安排存在差异,企业介入一些新兴技术领域的方式和手段也不尽相同。实践证明,没有最好的介入模式,只有适合公司自身特点的方式。参照国内外企业的相关经验,一些大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包括进入新兴技术领域或者传统技术领域)通常有三种基本方式[22]:自主型(绝大多数技术开发任务由企业执行,相当于自己“DO”)、外购型(绝大多数技术来自于其他技术供给者,包括其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也就是所谓的“BUY”)和合作型(即DO与BUY的混合,一部分自己做,一部分外购)。总体上看,合作型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其原因是在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或者推广早期,技术风险大,前期技术投资成本较高,而且未来市场不确定。在具体实践中,建立股份制研发公司、利用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校订立采购合同、委托其他部门培养技术人才等属于广义的合作型技术创新战略。

集成创新模式是将技术开发与商业化相关的单位整合起来,是一种典型的合作型创新战略。如果进入一个与公司业务高度相关或者重叠的领域,通过子公司控股或者购并那些与自己核心业务相关或能增强核心业务竞争能力的那些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将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住友商事在生物技术开发过程中,通过其子公司Summit医药国际和SC生物科学及金融物流业务单元的活动而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并在此基础上探索诸如基因药物发明和个性化医疗方面的业务,且在生物技术领域获得了成功。此外,三菱商事的“R&D(+C)”战略,即高技术研发与商业化战略也对公司未来持续增长点的培育发挥了巨大作用:“用明日的技术实现今天的梦想”。另一类集成创新战略是结合集团未来发展战略,通过向其他类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校订立采购合同等方式聚集集团外部各种潜在创新资源。三井公司利用该模式在构建新的纳米技术业务方面,特别是环境、能源和保健领域,发挥了领导作用(见图11)。

图11 三井公司集成创新——从建立研发公司到商业化

对于一些新技术,尤其是市场前景比较好,但是公司又缺乏相关技术积累和业务经验的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类技术,介入的最好方式是利用创业投资。一种方式是购买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或管理的新型初创企业;另一种方式是组建创业投资公司,如新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或者与其他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创业投资公司,或者参股某个创业投资公司。

(三)配套政策措施

表29 基于产业技术生命周期的创新政策

资料来源:James M.Utterback,“The dynamics of product and process innovation in industry,”in Christopher T.Hill and James M.Utterback edited,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for a dynamic economy,Pergamon Press,1979,p.58,作者整理。

许多研究表明,公共政策将对产业不同演进阶段的创新产生重要影响。由于每个阶段的创新类型不同,生产组织不同,政策着力点也应该有所差异(见表29)。构建符合产业技术生命周期的创新政策体系,将对技术创新具有积极影响。然后不同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选择合适的政策工具,相互配合使用(见表30)。参照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为产业技术进步创造政策环境。

表30 部分国家综合性实施机构的创新政策工具

资料来源:RAND Europ,and Gaia Group,Benchmarking Innovation Systems:Government Funding for R&D,TEKES,National Technology Agency(Finland),Helsinki,2002.

1.综合运用各种政策工具

在税收政策方面: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过程给予系统完整的扶持,例如将目前主要对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与销售环节给予税收优惠,逐步转化为对科研技术开发补偿与中间试验阶段给予税收优惠;②推行“技术准备金”制度,规定企业可以从其税前营业收入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技术开发准备金在税前作为损耗计入成本费用列支,并规定其在一定年限内使用(3~5年),否则计入企业应税所得,并加收3~5倍的利息;③允许R&D资本化处理,使企业的当期R&D支出可以在以后年份逐渐摊销,并鼓励加速折旧等;④加快由生产型税制向消费型转变,对高科技企业购进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可作为进项税额扣除,可对“特许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等所含税金按一定比例予以扣除;⑤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包括有偿转让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收入,有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改善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适度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在中试研究与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比重。①设立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专项资金,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成果予以重点支持;由政府出资引导,积极吸引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以及其他社会资金注入,设立科技成果和产业化引导资金,以政府担保、风险补贴、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发展等方式,创新政府资金支持、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式。②国债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安排不低于项目总预算额的2%,用于采购国内相关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③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大力组织促进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战略高新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的研发、转化和产业化以及扩散活动,搭建多层次中试平台;对产学研联合转化项目,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助金或者奖励。④各级政府每年从技术改造资金、结构调整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中[23]安排不低于50%的资金,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产学研联合实施项目给予贴息、资本金注入及科研开发补助拨款等支持。

运用利率杠杆引导资金向科技创业企业流动,利用政府贷款贴息降低创业企业融资门槛,完善贷款担保体系,金融机构可以以投资入股的形式扶持科技项目转化和科技企业发展。

支持创业投资发展。对专门的创业投资公司、企业“孵化器”创业中心等,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初创的创业投资机构前两年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收益给予免税。经营超过两年的创业投资机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创业投资收益享受减按50%征税。如果创业投资中取得的收益再用于创业投资,则这部分收益应当免征所得税。对居民投资于创业投资公司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2~3年),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者其他经认定的成果转化项目或者金额比例超过50%以上,可以参照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规定,实施税收减免。

在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是市场国家支持企业研发活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措施。政府采购一般分为前采购和后采购。前采购即政府对企业的科研成果进行采购,政府提出具体的技术产品性能要求,悬赏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后采购是对企业的产品进行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创造出一个稳定的市场空间,降低新产品早期进入市场的风险,推动企业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研发。例如,可以规定各级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本土研发设备的首套工业(产业)示范装置,每次政府采购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品合同金额不得低于30%。

实行专业化的基金方式运作和管理财政科技资金。为了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必须坚持“择优扶强,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科技创新项目;同时,建议对部分财政科技投入采用基金方式进行运作和管理,将财政科技投入作为杠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根据不同要求组建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科技风险补偿基金、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担保基金、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等;与境内外投资机构合资、合作组建科技基金管理公司,按市场机制对上述基金进行管理和运营;完善基金项目申报制度,引入专业咨询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估和优选,重点支持关键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强制度规范,对资助资金的投向、使用过程及效果等加强监管。

2.推动产业合作伙伴关系建设

20世纪80年代以来,工业企业之间的国内和国际研究开发联盟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各国政府也积极促进公共研究机构和工业界之间的研究开发伙伴关系的发展。各国政府依靠与工业界的伙伴关系来充分利用研究开发资源。企业参加研究开发伙伴关系是为了克服因为存在不确定性和资源障碍以及无力使明显的溢出内在化而产生的市场缺陷。对政府来说,各种伙伴关系带来的好处有:从公共研究开发成果的利用和商业化取得的社会效益的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研究生培训的加强。除了降低风险和分担费用之外,伙伴关系也能帮助企业获得技能,监视新的发展趋势,进行核心业务外的领域的探索研究等。公私伙伴关系是政府支持研究开发的比较有效的一种体制安排。

具体包括:①建立行业性的企业研发中心。该研发中心可以依托于行业的龙头企业,也可以依托于相关的国家科研院所,主要目的是提供行业共性技术或者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该研究中心可以采用公司制形式,也可以采用会员制形式。政府对该类研究中心的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等提供税收或者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同时支持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参加该中心,相应的费用由国家予以资助、补偿等。②促进企业创新联盟,尤其是区域性创新联盟,如西部地区企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或者高新区企业创新联盟,同时也要鼓励不同性质企业的跨地区、跨行业的技术联盟。国家可以直接投入部分引导性资金,鼓励企业创新联盟,或者对创新联盟企业的成果转让和产业化予以相应支持等。③建立行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国家要特别重视和鼓励行业协会等市场中介组织的建立。提供技术信息、培训技术人员、组织国际技术合作、建立行业标准等是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能,这些职能有助于行业协会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提高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建设中,应该充分发挥企业对产业技术的识别能力,加强产业技术选择和创新的市场决策程度,使企业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的决策和投资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

3.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多种措施相互配合,例如通过市场中介,提供市场、技术相关信息,进行创业与管理培训等,其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创业投资产业发展,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根据OECD分类标准,各国激励创业投资的相关制度安排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直接政策措施和间接政策措施。前者一般是指诸如专项公共基金计划、金融激励、政府股份投资和贷款等措施,其目的在于增加创业投资资金供给;后者是指政府建立合适的经济体制和法规框架,使资本市场能在这个框架内向新办创新型企业有效地输送资本。制定《创业投资管理条例》、《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和指导创业投资行为;给予创业投资税收优惠,如各类创业投资公司享受与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的税收优惠;对创业投资企业或基金的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转让(或交易)收入,只征收印花税,免征其他税;对创业投资者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等;对创业企业、创业投资者(公司或个人)和创业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政府援助,如对科技型或创新型企业,政府拨给所需费用的50%以下的补助金(无偿或者贷款贴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亏损补贴,如凡投资于高新技术的企业,连续亏损3年者,可获得50%的投资补贴;提供贷款担保;规定政府采购对象中必须有一定比例(30%~50%)的中小企业,等等。

此外,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投资入股或者提供设备等方式参与国家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建立符合国情的技术标准,培养科技人才,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支持企业R&D活动中的积极作用等,也是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政策手段。

【注释】

[1]该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网站。

[2]参见“科技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增长新动力”,http://www.xinhua.org。

[3]资料来源:http://www.cyol.net。

[4]参见“有多少增长利益流出国外?中国‘外资崇拜’迷思”,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5]如果按照产业的R&D经费投入强度和R&D人员投入强度划分,我国技术密集型工业行业主要有普通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医药制造等7个行业。参见王伟光,“中国技术密集型工业技术创新的态势”,《经济参考报》,2002年11月27日。

[6]参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行业规划司,“我国装备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装备工业竞争战略研究”(总报告),2002.9。

[7]转引自《商业周刊》,2002年10月。

[8]OECD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华外资几乎不从事研发活动,这类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对当地技术发展的影响有限。

[9]其结果是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亏损,造成了大量税收损失。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表明,全国41%的三资企业都在亏损。近年来这种情况并没有多大改观。2003年,广东某市87.5%的三资工业企业亏损,天津62%的三资企业亏损。目前全国有48万家外企,每年亏损金额在1200亿元以上,由此造成的税收流失超过300亿元。资料来源:石华,“外企在华每年避税300亿人民币”,http://www.people.com.cn/GB/jingji/1045/2622474.html。

[10]资料来源,http://www.blogchina.com,2003年11月4日,转引自科技部办公厅调研室,《标准战略是提升中国IT产业的必然选择》(内部报告),2004年4月。

[11]关于研发管理的具体分析,参见菲利浦·A.劳塞尔等,《第三代研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

[12]“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现状与环境评价”,http://www.158china.com,2003-04-14,158海融证券网。

[13]Macmillan,H.(1931),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n Finance and Industry,Cmnd.3897,London,HMSO,cited from Tereza Tykvová,venture capital in Germany and its impact on innovation,Dept.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Management,Centre for European Economic Research(ZEW),August 2000.

[14]参见《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2004》,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15]根据2001年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的数据,资金短缺是当前制约企业创新的第二大障碍(仅次于创新人才短缺),参见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企业创新:现状、问题及对策”,《管理世界》,2001年第4期,第71~80页。

[16]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数据》,转引自柳卸林,《21世纪的中国技术创新系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53~154页。

[17]本部分内容来源于科技部高新司的一项调查。

[18]资料来源:“中国工业根基不够深‘谁来装备中国’再成焦点”,http://202.84.17.25。

[19]这种趋势主要包括,绿色制造;与高新技术相互融合;信息技术将大大提升制造技术水平;极端制造技术将成为制造技术发展的重要领域等。其中,极端制造是指在极端条件下,制造极端尺度或极高功能的器件和功能系统,如微细制造、超精密制造、巨系统制造和强场制造等。

[20]世界能源科技发展大体有如下几个特点:化石燃料高效和清洁开发与利用技术取得快速发展,如1973年以来,机动车的燃油经济性提高了近1倍,主要工业国家单位GDP的能耗下降了30%以上;可开发能源迅速发展,近年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年增长超过30%;核能出现复苏迹象,美国等10国提出了第四代核电技术,日本、法国、俄罗斯、美国等国正在推进等离子体及聚变科学的研究,以期实现核聚变能的远期商业应用;二氧化碳近零排放成为煤炭利用的新方向;氢能将作为未来清洁能源的理想选择;电网安全和可靠保障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21]胡兆珀,“聚焦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②:战略研究破题在即——访能源、资源与海洋发展科技问题研究组组长王大中”,原载《科技日报》,资料来源,人民网。

[22]关于技术创新战略的分类有多种,这里的分类主要是根据技术获取方式来分类的。

[23]《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经费,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发达地区能够落实,落后地区落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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