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刚之美
用“崇高”这个美学范畴来概括蒙古族文学的主要美学特征,可能是比较恰当的。具体地说,那就是雄壮、豪迈、粗犷、遒劲。高尔基读蒙古族史诗《江格尔》最难忘的印象是它基调高昂,绝无悲观情绪,尽管它的无名作者们过着极其艰苦的生活。实际上,高尔基从这里已经捕捉到了整个蒙古族文学的审美特点。《马哥孛罗行纪》这样记述古代蒙古军队阵前合唱战歌的热烈场面:“当两军列阵之时,种种乐器之声及歌声群起,缘鞑靼人作战以前,各人习为歌唱,弹两弦乐器,其声颇可悦耳。弹唱久之,迄于鸣鼓之时,两军战争乃起。”[4]《蒙古秘史》最早记录了蒙古族古典舞蹈激扬蹈励的气势:“绕蓬松茂树而舞蹈,直踏出没肋之蹊,没膝之尘矣!”民间歌舞《安代》继承了古典舞蹈激烈豪壮的传统风格,通宵达旦的高歌狂舞使人如醉如痴,不能自抑。许多人把喉咙唱哑,把崭新的布鞋踏裂,甚至顺手撕下蒙古袍的前襟,上下挥动着当作助兴的手帕。近代兴起的民间说书艺术,其演唱节目也几乎全是英雄传奇。其中,翻译移植的汉族古典小说如《隋唐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凡是描写反抗英雄和壮烈场面的回目,都会引起听众的热烈共鸣。相比较而言,汉族的言情小说、稗官野史等则较少被译成蒙文,不见在民间广泛流传。这种适应于民族美学趣味而不断进行的定向选择,集中地反映了全民族崇尚阳刚之美的审美理想。它像一条红线贯穿古今,渗透于社会生活、风俗习惯和文化思想的各个方面。
塞北草原辽阔、苍茫、雄浑。审美对象所特具的这种神韵风貌,同审美主体刚劲健举的心理结构相感应、相融会,形成了蒙古族文学鲜明的民族风格。《江格尔》中的阿尔泰山白雪皑皑,气象万千。一望无际的草原上金帐耸立,人欢马叫。“阿鲁·宝木巴”(北方的天堂)经历过千百次的浴血战斗迎来了长治久安的盛世。《格斯尔传》中黄河之滨的古战场上黄沙漫漫,风烟滚滚,神魔变幻,奇异诡谲。整部史诗犹如一幅浓墨重彩、气势磅礴的油画。这种美学传统实际上是在动和静、强和弱、浓和淡的历史性的倾斜度上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倚重前者,同时又给后者的躯体吹进蓬勃的生命力,强化它们的品格。譬如,对动物美的欣赏,一向推崇那些高大、强壮甚至是凶猛暴烈的动物,认为它们富于更高的美学价值。男性多用这类动物命名或作比,蒙古族的始祖取名“孛儿帖亦那”(苍狼)和“豁埃马闲勒”(惨白色的鹿),就是以雄狼比喻男性的勇健,以牝鹿比喻女性的灵秀。史传文学形容成吉思汗冲锋陷阵好像攫取猎物的海青鹰,渴望战斗的战士们如同暴躁的烈马。英雄史诗中追杀敌人的勇士好似拼命搏击的“灰狼”,陷入重围的巴特尔奋力掩杀,像“雄狮”和“公牛”那样勇猛顽强。世界上多数民族把“柔弱”看成女性美的特征,蒙古族却有所不同。一般地说,娇艳、柔媚在民族审美观念中仅是较低的层次,而豁达、开朗、洒脱以至女侠式的刚劲则备受推崇,代表着美的更高标准和更深层次。古代文学中多用光(日光、月光)来赞誉美人绰约的风姿,火一般的热情。如说成吉思汗的发妻孛儿帖“其面有光,其目有烨”;谷诺于的夫人“外貌像太阳一样光辉”,“魅力像一团炽烈的火焰”;希热图的未婚妻,“全身如月光般清秀”,“身上有射透墙壁的光芒”;江格尔的夫人阿盖更是光的化身:她的光辉把黑夜变成了白昼,压倒了初升的太阳,在这“灿烂的光海”照耀下,姑娘能剪裁绣花,牧人能下夜打更。为什么用光来比喻女性美以至许多美好的事物呢?在严寒的北国,光使人感到温暖、亲切;同时它又包含着强大的热力,驱散黑暗和寒冷,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以光喻美,最恰切地表达了游牧民族对女性“外柔内刚”的审美要求。
古代民族主要依靠勇敢和力量征服自然力,争取生存。尊崇血统和体力形成了一种经久不衰的社会风气和审美理想。史诗中的巴特尔(勇士)和蟒古思(魔鬼)较量,主要依靠摔跤肉搏,外加一根木棒或一柄石斧。阶级社会里的劳动生产和战争活动,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充沛的精力和体力。因此,体格魁伟、健饭豪饮、勇力过人的“丈夫气概”就成为男性美的主要标志,获得了全民性的美学意义。江格尔的左手头名勇士洪古尔“双肩宽七十五丈,有七十二只凤凰的力量;英雄的腰围五十八丈,具有五十二个魔鬼的力量”。他单枪匹马冲杀在十万敌军的重围之中,挥舞着高大的檀香树干横扫敌群;又滚下卧牛石把魔兵砸得血肉横飞,一气酣战了七年,终于捕获敌酋,胜利返乡。成吉思汗的御弟哈撒儿“身躯莽如大魔君”,顿餐一头三岁牛,他挽弓劲射,一箭能把山峰射穿,把山后的敌军射得东倒西歪。这些古代英雄几乎没有一个不是饭量惊人,饮酒海量,在“好汉的三种竞赛”(摔跤、射箭、赛马)中大显身手,并由此而赢得了纯真的爱情。(www.daowen.com)
不过,蒙古族文学对“力之美”的赞颂绝不是肆意渲染争胜斗狠,恃强凌弱;或者为着自己的私利铤而走险,为统治者的穷兵赎武政策卖命效劳。“义、勇、力”的和谐统一,审美评价和道德评价的密切结合,这是蒙古族文学传统的思想特色。民族的审美观念一向把献身正义的斗争视为人格美的极致。赴汤蹈火、义无返顾的激烈战斗淬炼了真正的英雄。“世上凡是有生命的谁个不死?纵然在战斗中死去,八根白骨埋山谷,一腔热血沃大地,美名流传,有什么冤屈?”为保卫故乡、维护正义而献身,历来被奉为勇士的最高荣誉,英雄精神的归宿。民族英雄嘎达梅林的悲剧性格,正是通过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烈火的锻炼才放射出炫目的光彩,使他成为蒙古族现代史上一个壮美的典型。他的妻子牡丹也是在惊心动魄的起义斗争中展现了蒙古族妇女刚烈决绝的性格特色。为了劫狱救夫,她毅然放火烧家,亲自开枪杀死了女儿天吉良。劫狱成功,她对着丈夫悲痛地唱道:“儿是娘的心头肉啊,嘎达,不杀死孩儿我难闯虎口;砸牢劫狱是灭门罪啊,嘎达,我怎忍心把孩儿丢给敌手!”在非常情况下,牡丹烧家杀子不但不显得凶狠残忍,反而暴露出军阀王爷镇压起义人民的罪行,更加显示出牡丹悲剧性格的崇高和壮美。
在民族审美领域内,阳刚之美就是这样牢固地占据着支配地位,把阴柔、优美、华丽等审美意趣排挤到角落里去。不仅如此,在特定情势下,后者还会被看成怯懦、孱弱、没骨气,会受到揶揄和嘲弄。《蒙古秘史》就生动地体现了这样两种美学思想的对立。以成吉思汗为代表的新兴封建主登上历史舞台,威武雄壮,处处受到赞扬。而他的对立面王罕、塔阳汗等人的失败,都同他们性格上的一大弱点——懦弱有关,所以被描写成一些可笑而又可悲的角色。不过,历代文学对阴柔的轻视,特别是对懦弱的嘲讽,矛头不是针对地位卑下者,体力弱小者,或身体残疾者,而是针对着一种精神状态:色厉内荏,狐假虎威;看风使舵,随乎流俗;委屈求全,得过且过。这种精神状态往往使角色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之中,变成喜剧中的丑角或滑稽人物。寓言体叙事诗《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中的大骏马,就是这样一类典型。从它的驰骋能力看,不失为一匹骏马;可是从它苟且偷生的精神境界看,又是一匹驽马。在这样两种品格的对立统一中,显示出作者的美学理想:灵魂失落、精神萎顿的强健体格并不美,因为灵魂和肉体的分离使人想到僵死或徒具一付“臭皮囊”的空虚。大骏马向桀傲不驯的弟弟宣传“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奴才哲学,叛逃后又因思君思乡而珠泪涟涟,骨瘦如柴。夏季水草难进,形容枯槁像一匹病马;隆冬以泪水洗面,“双颊上挂起一对碗大的冰凌”。一旦接受招安,则又精神倍增,心甘情愿地为圣主效力。作者描绘大骏马驯顺懦弱的精神状态采用了讽刺笔法。小骏马既善驰骋,又勇于反抗,达到了才能(善驰骋)与德性(不甘作奴隶)、形体美(骏马的体态)与性格美(热烈追求自由)的完美统一,这才是作者美学理想的最高标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