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成文学民族特点的形式要素
(一)民族语言
探讨文学的民族特点,我们特别强调了民族性格、民族题材等内容诸要素的决定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轻视语言、体裁等民族形式的重要意义。在一般情况下,民族风格的浓淡、民族特点的显隐,非常触目的是它的民族形式。
语言是民族形式的第一要素、第一标志。民族语言作为民族文学的建筑材料,最能够生动有力地表现民族生活、刻画民族性格,最易于为本民族的人民群众所接受,可以说,没有统一的民族语言,就不可能创建独具风格的民族文学。我国绝大多数民族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民族语言,各民族文学的风格特点首先是通过丰富多彩的语言艺术强有力地表现出来的。相反,中世纪的西欧各国,由于封建割据造成国家和民族的分裂,加上基督教神权的箝制,只准许作家们用拉丁文、法文进行写作,这样就严重地阻碍了各国民族文学的发展。直到文艺复兴,意大利的但丁、英国的乔叟、德国的马丁·奥皮茨等才开始使用民族语言创作,为这些国家文学的繁荣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但丁如果不是用意大利文而是用拉丁文来写《神曲》,他就绝不会成为意大利近代文学的创始者;普希金如果像他父亲那样使用法文写诗,他也不可能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俄罗斯诗人。
语言的群众化对文学民族特点的形成至关重要。如《诗经》(如国风)、汉乐府、唐传奇、宋话本、《水浒传》、赵树理的小说、李季的叙事诗,还有壮族歌剧《刘三姐》、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彝族(撒尼人)长诗《阿诗玛》、维吾尔族《阿凡提的故事》等,都是采用民间语言或是在人民口语基础上提炼加工过的文学语言。但语言的民族化则有更广泛的意义。各个时代的著名作品所使用的文学语言,把民族语言推向了更精练、更丰富、更成熟的发展阶段。这种文学语言以至整个作品,可能暂时“只是极少数人知道”,[26]还不为本民族的大多数人民群众所熟悉和接受,如《红楼梦》、鲁迅杂文、托尔斯泰小说等,但它们却是充分民族化了的典范作品,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这类作品作为本民族以至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必定会得到人民的理解和喜爱。可见,语言的群众化和民族化虽然密切相关,可又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www.daowen.com)
各种民族语言在语音、语法和基本词汇方面的固有特点,构成各不相同的语言风格。例如,集中表现了民族语言的精练和丰富的诗歌,它的音乐性是由语言内部结构的特点决定的。汉族诗歌讲究声调音韵,抑扬顿挫;蒙古族诗歌主要是押头韵(或兼押腹尾韵)和主要采取四行为节的形式;而壮族民歌则讲究押腰、脚二韵,多用叠句和排句。语言中最活跃的因素——词汇,也因民族社会生活的不同而各呈异彩。农业民族的文学中有关农作物的名称和特性、农事活动的方式方法以及节令的转换等方面的词汇特别丰富。而游牧民族的古代典籍有的仅以牧草的荣枯纪年,没有详尽的历法和节令的划分;对建筑物的类型样式也不作严格的区分,把定居的民族笼统地称呼为“住土墙的百姓”、“有门板的百姓”,但是有关畜牧经济的词汇却非常发达,诸如牧草的种类,牲畜的品种、习性、体态、身体构造等等,都有准确的词语表达含义,并且富于特别的表现力。另外,从修辞技巧上来看,也显示出各民族语言的绚丽多彩,这在根本上也是由各个民族生活的特点和思维方式决定的。例如,比喻爱情的坚贞,壮族民歌“莫学米筛千只眼,要学芭蕉一条心”,具有浓郁的南国风味;蒙古族民歌“走马随着缰绳,苦恼的心跟着你!海骝马随着嚼子,热爱的心跟随着你!”则以走马紧随缰绳比喻对爱情的追求,形象地表现了牧民的生活内容和心理状态。
语言是民族形式的第一标志,但不是唯一标志。英国文学和美国文学都用英文创作,但民族风格不同。伟大作家的作品,并不因译成外文而丧失其民族的光彩(当然,译文特别是译诗,必然或多或少地削弱原作的民族风格)。相反,一些号称代表了“纯粹”民族文化传统的反动没落文人,尽管他们使用地道的民族语文写作,而作品反动腐朽的思想内容却同艺术形式之间发生了尖锐的矛盾,根本谈不上什么民族特色。在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有的汉族作家长期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创作出一批为各族人民所理解和喜爱的文学作品;同时,有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作家熟练地掌握了汉语,能够用汉文或兼用两种语言进行创作。这些作家都同本民族保持着血肉联系,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他们使用汉文时特别注意吸收本民族新鲜活泼的口语,运用本民族所习惯的表情达意的方式方法,这样就使得他们的创作自然地散发着一种边塞特有的“奶香”或芦笙的韵味。考虑到有的民族(如蒙、藏、苗)部分群众甚至全民族(如壮、满、回)已经改用汉文的现状,他们直接使用汉文创作就扩大了作品的影响范围。这类作品都带着各自的生活面和鲜明的民族风格进入了祖国多民族的文学园地,受到了本民族和全国人民的热烈欢迎。我们应该充分肯定他们对发扬民族文学传统、丰富祖国文化宝库所做的贡献,这同欧洲封建贵族作家鄙弃祖国语文,坚持以拉丁文、法文写诗以示“高雅”的恶劣作风,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二)体裁和艺术技巧
民族形式除了语言这个主要因素外,还有一些辅助因素,如体裁和艺术技巧等。就体裁类别而言,某些文体是为此民族所有而为他民族所无的。世界上各游牧民族缺乏戏剧,因为产生戏剧的社会条件是形成尖锐戏剧冲突的社会斗争环境和比较集中的观众。而游牧民族古朴的生产方式、简单的社会关系,以及稀疏的人口,都不利于戏剧的产生和发展。古代民族一般也不能产生长篇小说。因为这种体裁的巨大容量要求一种适宜于它的更加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另外,汉族没有流传下典型的英雄史诗来,而这种艺术样式却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呈现出繁荣局面。但仅从体裁类别上还不能完全确定民族形式的特点,一些主要文学体裁如诗歌、小说、散文等几乎是世界各民族所共有的。民族形式的特点,主要是从体裁各不相同的内部构造上显示出来的,这种艺术结构内在的质的规定性必然带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因为艺术技巧并非凭空产生,它同样来源于独特的民族社会生活,是民族文化传统和群众欣赏习惯长期积累的结果。例如汉族文学从魏晋六朝开始发生了一个美学理想的大转变,“那就是认为‘初发芙蓉’比之于‘错采镂金’是一种更高的美的境界”。[27]陶潜的诗、顾恺之的画、王羲之的字,都表现出活泼可爱的生活意趣。这种“绝去形容,独标真素”的特点,形成此后美学传统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文学的各个领域也都有鲜明突出的表现,如诗歌追求平淡(所谓“清水芙蓉”),小说讲究白描(所谓“寥寥几笔,神情毕现”),戏剧提倡本色(去矫饰,出真情)。这种民族形式、民族风格的共同特征是通过诗歌、小说和戏剧各类体裁的内部构造生动具体地表现出来的。我们再进一步以中外小说的形式特点来做一比较。研究中外小说的民族形式不能孤立地从章法、“讲故事”的技巧上着眼,认为章回体、笔记体、有首有尾、顺序展开是中国小说的民族形式,而不按顺序、拦腰开头是外来形式。这种通行的看法实际上是把我国小说的民族形式简单化、庸俗化了。区别中外小说的形式特点主要应从结构方法和人物塑造以及这两方面的密切结合上入手。从结构上说,我国小说因来自传统的说书而特别注重故事性,以人物行动和对话带动情节的进展,首尾相顾、脉络清楚,针线紧密、环环相扣。长篇小说则是在此基础上由简而繁扩展开来,错综交织地发展成一种庞大精密的艺术结构。作者多用奇妙的穿插,不断地转换人物和场景,使情节跌宕曲折,可分可合,疏密相间,似断实联。读者犹如走进一处花树石山,自成格局,亭台楼阁,错落有致的园林,让人目不暇接,兴味无穷。[28]《红楼梦》的艺术结构就集中地体现了这些特点。另外,我国小说还讲求简约明快、剪裁得当,力避西洋小说那种长篇的客观叙述、静止的描写。所谓“美锦制衣,修短有度,虽玩其采,不倍领袖”,[29]从传统戏曲、国画到小说,我国艺术都在刻意追求这种风格情调。在人物塑造上,我国小说惯于采用粗线条的勾勒和工笔细描相结合的方法,以简洁有力的叙述笔法描写一连串的故事,使人物性格在这些故事中逐步展开;同时又以精彩细腻的笔触绘声绘色地描画人物的音容笑貌,渲染他的体态风度,使人物形显骨立而又血肉丰满,跃然纸上。《水浒传》描写林冲叛逆性格的形成过程,《三国演义》刻画曹操“乱世之奸雄”的个性,都采用了这种粗细结合、虚实相间的艺术笔法。另外,外国小说往往采用大段的心理剖析,以及那种透视出皮下青筋、分辨出汗毛分布的“肖像画”式的精雕细刻,分毫不爽;我国小说则多用白描之法,集中笔墨画“眼睛”,气韵生动,以小喻大,意在把握人的精神,使之形神兼备而又特别注重神似。这种“略具笔墨,意在笔墨之外”的艺术,是祖国美学理论和创作实践的要旨和核心,归根结底,又是中国人民千百年中养成的审美趣味、欣赏习惯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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