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婚姻纠纷有哪几个表现阶段?
婚姻纠纷特别是最后导致离婚发生的婚姻纠纷,都有一个逐渐演化的过程。一般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婚姻纠纷期
这是一般夫妻都可能经过的矛盾未得到解决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夫妻经常因一些生活问题而发生争吵、殴斗、破坏物品等正面冲突,或者赌气、别扭、淡漠等非正面冲突。由于这时的纠纷只是生活、个性方面的枝节相撞,属于习惯性的纠纷,并非根本冲突,不至于发展到隔阂与戒备,所以,大多数的夫妻通过一定时间的调试,能终止这种纠纷,但也有一些夫妻可能终生处于这种纠纷中。极少数夫妻因失调加剧,相撞加深而发展到隔阂与戒备。因此,夫妻要尽量避免矛盾的出现,对出现的矛盾要及时予以遏制,不得任其逐渐发展到戒备期。
(2)婚姻戒备期
纠纷的积累往往容易使夫妻间出现隔阂,进而导致戒备。戒备是婚姻的定时炸弹。戒备是多方面的。有的夫妻在财产收入、支出上相互隐瞒;有的夫妻往往在过去的感情,以及与异性的往来上隐瞒;有的夫妻多在事业上隐瞒自己的奋斗方向和秘密;等等。这些做法致使夫妻之间同床异梦,各揣隐秘,而这种戒备一旦被对方发现,又会加剧纠纷的程度,使对方也存有戒心。这样,夫妻之间的亲和力就会变得越来越弱。(www.daowen.com)
(3)婚姻裂痕、犹豫期
当夫妻间的戒备被对方发现时,容易出现正反馈,造成更严重的纠纷,加重双方的戒备,形成恶性循环,致使亲和力进一步下降,双方出现裂痕。它通常表现为双方在情绪上的强烈反感,行为上的相互背离,以及信念上的巨大分歧。夫妻感情上产生了裂痕,时间一长,双方自然就会产生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犹豫。由于各人的思想修养、文化素质不同,犹豫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有的人经过短时间的考虑就草率决定离婚;而有的人要经过长时间,甚至是几年时间的考虑,对离婚的利弊、方法、手续以及子女的归属、财产的分割等问题都有了了解,有时还在广泛征求亲友的意见后,才作出离婚的决定。然而,即使作出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一些人还会再犹豫,有时还会撤回起诉,或者要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好。还有人离婚是因自己反反复复、犹豫不决引起了人们的非议,最后迫于舆论的压力,硬着头皮而作出决定。在婚姻裂痕期间,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采取一些缓和矛盾的方法,对于挽救这一婚姻也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
(4)婚姻破裂期
当夫妻之间裂痕越来越大、越来越深,亲和力趋向于零时,最后就导致了夫妻感情的破裂。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便无法修补,双方见面都很厌烦,无法交流思想、沟通情感。感情破裂的夫妻有三种选择:一是离异,通过法律手段离婚;二是凑合,这对双方都是沉重的心理负担和巨大的心理挫折;三是拖累,拖累的目的各不相同,如一方明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是为了折磨对方,使对方陷入痛苦之中,拒不离婚,或者一方为了抬高离婚的价码而拒不离婚。当然,也有一些夫妻虽然感情确已破裂,但是为了孩子、老人或者为了逃避舆论的关注,勉强凑合生活,维持着名存实亡的婚姻。
上述的种种表现只是一般婚姻纠纷的演变过程,也有一些婚姻纠纷经历着特殊的演变过程,并不包含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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