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宗教组织内部生活对前成员的影响及巫教组织争议

宗教组织内部生活对前成员的影响及巫教组织争议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宗教组织的前成员有时会声称他们受到了宗教组织内部生活的严重伤害。公众对许多巫教组织有着不同意见。人们对这些组织的宗教实践满腹狐疑,而且怀疑加入这些组织是自愿选择的结果。但是对巫教团体的敌意本身不能成为相对于传统宗教组织,对这些巫教组织作出不利对待的理由。针对宗教组织的一个可能申诉是,该组织传授讲义的活动本身就会带来精神伤害。宗教组织没有施加人身伤害或对成员施加人身限制以禁止其离开的特权。

宗教组织内部生活对前成员的影响及巫教组织争议

宗教组织的前成员有时会声称他们受到了宗教组织内部生活的严重伤害。这些申诉通常表现为,一些边缘组织,有的时候被中伤他们的人称为“巫教”(cult),对这些前成员施加了精神伤害。我们以后将调查巫教一词是否已经超越了谴责的界限;我们在这里只需要指出有时这种组织对其追随者规定了非常苛刻的要求,那些退出这些组织的成员也许会视这些要求为无理的苛求。

也许在任何侵权责任上最重要的问题是,一些信奉传统宗教的组织同样对加入它们组织的成员施加了类似的要求,承受考验和精神压力也常常被视作精神成长的必要阶段。人们在阅读圣弗朗西斯(St.Francis)在阿西西(Assisi)建立他的兄弟会时制定的规则(76),或者在观察现代修士或修女时都会发现严格的限制(77)。一位离开组织的特拉比斯特派修士(Trappist)也许会认为坚守保持沉默二十年的誓言(78)对他造成了精神伤害,该组织应当预见到了这种危险。不足为奇的是,我们从未看到特拉比斯特派修士提出的诉讼。没有人会怀疑走上这条艰辛的生活道路是自愿选择的结果,而且许多人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种生活能够升华人们的心灵。

公众对许多巫教组织有着不同意见。人们对这些组织的宗教实践满腹狐疑,而且怀疑加入这些组织是自愿选择的结果。但是对巫教团体的敌意本身不能成为相对于传统宗教组织,对这些巫教组织作出不利对待的理由。要想证明区别对待的合理性,那么这必须是因为巫教组织显示出不能被人们接受的客观特征。

针对宗教组织的一个可能申诉是,该组织传授讲义的活动本身就会带来精神伤害。在墨菲诉新英格兰奎师那知觉协会中,一名女士声称,当她听到奎师那知觉社关于“女人不如男人”以及“女人的存在形式是恶灵的一种存在形式”的言论时,她在精神上受到了伤害。(79)在不存在真正的伤害动机的情况下,一个宗教组织传授教义的活动本身永远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基础。听到令人不快的教义会使人受到精神伤害,但言论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原则都禁止将思想表达行为视为野蛮行径。无论当事人是否还提出了其他造成精神伤害的原因,法官必须禁止陪审团因为教会表述其基本教义的活动而判定其行为构成了野蛮行径。(80)

从受保护行为的一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显然不能得到保护的、赤裸裸的强制和其他人身伤害行为。宗教组织没有施加人身伤害或对成员施加人身限制以禁止其离开的特权。这些行为都可以成为要求针对殴打他人或错误监禁而获得赔偿的基础,它们也可以成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组成部分。(81)至少有一家法院曾经认为基督教科学派的“揩油者债务”(freeloader debt)具有强制性。(82)教会成员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参加各种课程、培训和审核(一种用来消除负面“记忆痕迹”的过程)的机会。但是如果他们退出该宗教运动的话,他们必须支付在他们支付的价格与普通公众为获得这些服务支付的价格之间的差价。宗教组织也许会为这种实践辩护说,打折价是为了给整个组织带来利益,但如果享受服务的人退出组织,这种利益也就不复存在了。但是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L·罗恩·哈伯德设计“揩油者债务”是用来“除了其他目的,作为惩罚那些选择退出教会或拒绝与被镇压的个人脱离关系的教会成员的手段”(83)。考虑到这种证据的存在,法院公正地将“揩油者债务”视为一种经济强制形式。(www.daowen.com)

有人提出敦促追随者切断家庭关系的做法会具有侵权性,但是法院已经拒绝了这种权利要求(84);脱离家庭生活已经是许多宗教活动和其他意识形态运动的普遍实践。当前成员们因为承受了各种被剥夺社区生活的待遇或被要求长时间地从事慈善工作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时,他们同样未能成功实现其要求。(85)

在当事人提出,宗教组织曾经承诺过各种世俗利益,例如住宿、食物和工作,但是它却没有提供而且也没有提供这些利益的愿望时,法院对此表现出更多的支持态度。(86)如果存在足够明确的说明,对这类利益的虚假表述将可能构成欺诈。

有家法院曾提出,如果当事人支付的服务从表面上看是为了引导此人加入并参加某个宗教组织的活动(基督教科学派),陪审团可以判定,宗教组织提供这些服务的目的实际上完全是为了获得当事人的金钱,这是一种欺诈形式。(87)除非存在压倒性的证据证明提供服务的当事人并没有真正的宗教动机,否则法院不能允许这种问题进入陪审团的考虑范围。对某个教会的哲学不满的陪审员们也许会认为该教会的唯一目的就是挣钱,这种情况发生的风险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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