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希望在所有日子开业,或那些因为世俗原因希望在星期天以外的日子歇业的商店老板来说,为安息日信徒在星期天歇业法上规定例外并非不公的做法。与希望每天都开业的老板不同,安息日信徒愿意一周关一天门;相对因为平常原因而想在星期天以外的日子打烊的老板来说,安息日信徒具有良知方面的权利要求。区别对待受到良知驱使的人们与从个人利益出发或经过对何为更好结果的复杂算计才采取行动的人们,这种做法并不会产生不公的问题。
但从三个方面说,其中两个直接涉及公平问题,为星期天歇业法创设例外被证明相对于为安息日信徒提供救济是个更复杂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影响休息日的统一。正如人们通常可以想到的,统一性的要求只有虚弱的说服力,而且随着星期天活动的增多,它的说服力会进一步减弱。在这种观点背后的基本思想是:如果有人在星期天工作,那些希望在星期天休息的人们的安宁和清静会受到骚扰;但是考虑到现在允许在星期天进行的所有活动,让少数几个额外的商店开业并不会对安宁和清静的大环境带来太大影响。“统一性需要”观点更有说服力的一个方面将注意力集中在家人和朋友身上。如果一周的每一天都会进行商业活动,亲密的家庭成员的工作安排也许会使他们没有共同的休息日。这种原因在涉及大型商业机构时会比涉及只有一两个雇员的小型商业机构时更有说服力。
但是另外两方面的问题却更令人头痛。在星期天开业的安息日信徒也许会有竞争优势。设想在一个社区中有十家小杂货店从星期一到星期五营业。有九家在星期六营业并在星期天歇业。有一家在星期天营业但在星期六歇业。那家在星期天开业的商店在这一天的营业额会多于任何在星期六开业的商店在星期六的营业额,而且,如果所有的商店在星期天都歇业,其他九家商店的每周营业额都将减少,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顾客会在其他日子购买商品。这种其他商店的老板相对于安息日信徒老板的不利处境也许不会经常发生,但这种可能性的确会带来对欺诈和不公的担忧。商店业主也许会有捏造守安息日信仰的动机,甚至索性加入在星期六做礼拜的宗教组织。如果对安息日信徒作出的妥协只会使其他企业承受很小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如果这种商业损失非常大(因为许多人更喜欢在星期天购物),相对于安息日信徒因为一周歇业两天而在经济上面临的艰难生存压力来说,前者同样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后果。
允许作为安息日信徒的商业业主在星期天开业,其雇员会给人们进一步提出一个左右为难的问题。老板也许需要大部分雇员在星期天工作,但这些雇员中的一些人也许会认为星期天的礼拜活动非常重要。这个商店的老板最后也许会雇用那些希望在星期六休息但不介意在星期天工作的员工——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是和他信奉同一宗教的教徒。(5)
如果在雇员和商店业主中不同宗教派别的分布情况大致相同,那么为安息日信徒商店业主规定的例外也许可以成为那些潜在的雇员能够享受的同等便利机会。但是在禁止有意区别对待宗教的社会里,商店老板在雇用和其分享相同宗教信仰雇员时花费的成本并不是一个理想结果。而且,在老板和雇员中各种宗教派别的分布情况当然也许并不相同。(6)
政府是否应为商店老板授予在星期天依然营业的豁免,这一判断应当基于对总体环境的判断;它不应受行政官员对就业机会和特定企业竞争关系个别判断的左右。我的个人评价是,对于安息日信徒商店业主,如果他们的企业规模很小,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雇员,那么就可以允许其在星期天开业。除非有人提出证据证明:一般来说,让这些业主在星期天继续营业会产生严重的竞争优势问题。但是我怀疑在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地区是否能实现这样一种证明。
那么谁可以获得在星期天开业和工作的特权呢?(1)该豁免应当仅限于宗教权利要求吗?(2)申请人是否需要在星期天参加这种(或那种)宗教组织的活动?(3)对星期六工作的反对意见是否必须是从个人原则出发的?(4)该申请人自己是否应在星期天工作?(5)是否应对合格的企业设定规模限制?(www.daowen.com)
人们很难想到什么(由那些希望在星期天工作的人)从原则上提出的针对星期六工作的非宗教反对意见。安息日信徒提出的权利要求具有自身特色;例外应当限于宗教权利要求。
组织成员身份与参加组织活动的问题更麻烦。我们可以设想某位没有加入任何宗教组织的个人,他也不参加任何礼拜活动,但是他却发展出上帝不希望人们在星期六工作的信念。审查商店业主要求在星期天营业的普通申请的行政官员不会知道某个业主是否真诚,而且这个业主是否会有撒谎的动机。为预防虚假申请,政府也许有理由坚持要求申请人属于其他成员认为在星期六工作违反上帝意愿的宗教团体。法律可以指定这类组织,但是它不应禁止那些没有提到的组织享有同样的资格。
对于信奉安息日的宗教组织的成员来说,政府能否评估这些个人的信念程度?我们不能指望会对商店业主的身份和信仰进行深入的调查;例如有位犹太正教教徒,他的礼拜活动没有规律性,也没能遵守犹太正教的一些宗教实践,但是行政官员不应试图对其作出细致评价。借助与之存在竞争关系并提出申诉的当事人的帮助,只要政府能够检查具有资格的企业真的在星期六歇业,前面提到的做法引入欺诈现象的有限可能就是可被容忍的。
从个人原则上说在星期六工作是错误的,这应当是商店业主的核心信仰。如果他面对的只不过是礼拜仪式和营业时间的冲突,他应当可以关闭自己的商店或在参加礼拜仪式时让其他人来照看店面。(7)
例外对待很有可能应当只授予那些在其企业有规律工作的业主(8),而且应当对企业的规模设定限制。如果作为安息日信徒的雇主有连锁店,这些连锁店的雇员数以百计,对竞争优势和就业间接歧视的担忧会大为上升。业主的个人信仰不应决定这么多员工和顾客是否应当偏离统一休息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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