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美国宪法:军队对犹太正教教徒头饰限制与困境

美国宪法:军队对犹太正教教徒头饰限制与困境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可以将这个重要问题表述为:一般来说,作为犹太正教教徒的服役人员是否应当被禁止在室内佩戴犹太圆帽。针对犹太正教徒的例外并不会使锡克教徒的处境变得尤其更糟。无论针对头饰的规定对其他人是否存在有限例外,锡克教徒都不能佩戴头巾。这主要是因为头巾对安全不利而犹太圆帽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对锡克教徒公正并不是拒绝为犹太教徒授予特权的特别有力的理由。针对犹太正教徒的例外可以从整体上提升而不是削弱公平程度。

美国宪法:军队对犹太正教教徒头饰限制与困境

在最著名的关于军队要求的宗教活动自由案件中,西姆萨·戈德曼(Simcha Goldman),一名犹太正教拉比,作为心理医师在一所精神健康诊所中服役,他觉得自己有宗教义务佩戴犹太圆帽,以在上帝面前遮盖其头部,因此他质疑空军禁止在室内佩戴头饰的管理规定。(4)本案记录表明在这种彻底的命令中存在着报复性动机,它要求戈德曼不得在任何室内环境中佩戴犹太圆帽(5);但是,正如最高法院的做法一样,我们应当只考虑该规定的表面价值,调查它是否可以得到辩护、像戈德曼这样的人是否应当得到豁免。

无疑,军队要求其人员穿着统一服饰,这样可以加强其人员属于一个团结并强有力整体而且服从严格的纪律的观感。标准服饰同样可以保证不同风格和质地的穿着不会突出各种不同社会背景。在不涉及其他问题的情况下,要求在室外佩戴头饰但在室内不能佩戴头饰的规定是相当合理的。关键问题在于,使得某些人不得不在室内佩戴某种形式头饰的宗教原因,是否会使禁止在室内佩戴头饰的规定变得不明智,或者要求创造一种例外情况。

对于其他个人服饰的相关规定则要灵活一些。服役人员可以最多佩戴三枚戒指和一个表明身份的手镯;这些饰品可以由个人来设计,也可以包括宗教徽章或种族标志。(6)按该规定的说法,“一名有纪律的军事人员”的形象,“排斥标新立异、稀奇古怪和追求时髦”。服役人员也可以在普通制服下穿戴宗教标志。这种允许穿戴戒指、手镯以及隐蔽物件的规定使得基督徒拥有充分的自由穿戴具有宗教意义的物品。

这种规定是否应当对头饰问题采取同样灵活的态度?也许不能。士兵在室外佩戴其军事头饰,很少会有人有强烈愿望用一些徽饰来对其帽子或头盔作出额外装饰。(7)而且很少有人会认为禁止在室内佩戴头饰的要求会严重挫伤其保持良好个人形象的愿望。如果这一规定要与那些基于宗教或文化原因而想遮盖其头部的人们达成妥协,那么与其允许所有并非“标新立异”或“追求时髦”的遮盖头部的行为,还不如对“不得佩戴头饰”的规定作出一些具体的例外规定。

如果的确应该存在一些例外的话,那么应该怎样表述这种例外?如果我们将注意力集中于戈德曼医生的特殊情况,我们需要知道,允许诊所内的心理医师(以及其他从事类似职业的人)(8)在室内佩戴犹太圆帽是否会影响军事纪律。对于大部分公民来说,“不会”看上去是最明显的答案,但是一些服过役的学生却强调说,即使在这些环境中执行统一着装的要求同样重要。(www.daowen.com)

也许将注意力集中在范围如此狭窄的各种场合是一种错误。区分不同种类的军事人员是一件困难的工作,而且人们也许会相信,为心理医师授予佩戴犹太圆帽的特权,但是普通士兵却没有这种特权,这会招来不满并且不公平。我们可以将这个重要问题表述为:一般来说,作为犹太正教教徒的服役人员是否应当被禁止在室内佩戴犹太圆帽。许多公民也许还是会回答说“否”,认为在室内环境中偶尔看见佩戴犹太圆帽的现象几乎不会破坏纪律。

如果我们将其他类似要求纳入讨论范围将会产生更严重问题。锡克教徒认为无论在室内还是在室外他们都应当佩戴头巾;要满足锡克教徒的要求就必须在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军帽的一般规定上创设例外。在我们的文化中,头巾比犹太圆帽更容易分散人们的注意力,部分原因在于头巾更显眼,不过主要还是因为它外观奇异。人们也许会想,允许头巾是错误的,而允许犹太圆帽但禁止头巾的做法则是不公平的。

这是个令人烦恼的问题。目前美国军队中只有寥寥无几的锡克教徒,但考虑到在印度锡克教徒有着漫长的服役史(9),在美国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也许主要是因为现代美国军队没有与锡克教关于适当服饰的宗教观念达成协调。针对犹太正教徒的例外并不会使锡克教徒的处境变得尤其更糟。无论针对头饰的规定对其他人是否存在有限例外,锡克教徒都不能佩戴头巾。这主要是因为头巾对安全不利而犹太圆帽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对锡克教徒公正并不是拒绝为犹太教徒授予特权的特别有力的理由。但是在这些管理规定中最主要的不公正之处在于大多数人的宗教信仰受到了优待,这个问题同样重要:通过允许戒指、手镯和其他制服之下的标志,它可以有效支持大部分基督徒想表达的宗教身份。针对犹太正教徒的例外可以从整体上提升而不是削弱公平程度。(10)实际上,在最高法院拒绝了戈德曼的要求后,国会采取行动,认为军事力量成员应当被允许穿戴“整洁而保守”且不会影响军事活动的宗教服饰。(11)执行的问题被留给国防部去解决,后者反过来给予每个单位的指挥官足够的裁量权以考虑有关宗教妥协的权利要求;但是国会允许犹太人佩戴犹太圆帽的意图是相当清楚的。

因为这些各种各样的理由,政府应当规定特别针对犹太圆帽的例外,或者利用一些概括性的用语以覆盖犹太圆帽,以及其他一些出于宗教目的而穿戴的并不过分的头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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