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良知反战的基本问题:宗教、美国宪法和公平性

良知反战的基本问题:宗教、美国宪法和公平性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授予豁免的公平性取决于作为豁免依据的良知反战意见,被征募人承受的负担以及反战人通过豁免可以获得的利益。它应当限制于奉行和平主义的宗教成员、崇拜上帝的人、任何宗教的信徒还是所有真正从良知上反对军事义务的人?属于和平主义组织的成员身份要求将不足以限制欺诈的发生,从而也不能为一些合格的反战人被排除在外这一现象进行辩护。

良知反战的基本问题:宗教、美国宪法和公平性

在我们埋头钻研复杂的立法和宪法观点以前,我们应当问什么才是对待良知反战意见的公正且令人满意的方法?(15)人们有着强烈的理由去为宗教良知反战人授予豁免并将非宗教反战人包括其中;但是我要指出,实际上有一个更可取的替代方案,它既不需要棘手的分类决定,也不需要微妙且不确定的行政判断。

无论在这个国家的不同历史阶段分布着怎样的无法得到辩护的例外情况(16)军事征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民之间互相平等的思想。所有身体健全的男人(或者说男人和女人)(17)都位列征兵名单之中或是抽签征兵的对象。因此豁免是否会造成不能得到辩护的不平等现象呢?

人们在数不清的方面平等或不平等。有观点认为,因为良知反战人拥有的种种道德信念使他像那些身有残疾的人一样不能参军。考虑到他对战斗的情绪,从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方面来说,他们无法履行职务(18),因此相对于那些肢体健全并愿意履行职务的公民来说,这些良知反战人在某种重要方面是不平等的。但是授予豁免的公平性取决于作为豁免依据的良知反战意见,被征募人承受的负担以及反战人通过豁免可以获得的利益。

美国文化尊重的价值,而不是那些丑恶或腐朽的方面,鼓舞着和平主义者的良知。大部分美国人对战争的态度都很矛盾,他们认为有时战争是必要的,但常常是令人憎恶且不公正的。那些以战争中杀戮行为的丑恶作为其论辩理由的人强化了我们的种种态度中的这一重要思潮。

因为其他人享受豁免,因此被征募人承受的损害的范围是有争议的。从形式上说,回避兵役义务的人将负担转嫁到履行兵役义务的人身上。实际影响更有疑问。如果反战人待在监狱里,他们同样没有分担任何负担,而那些承担兵役义务的人如果在战斗状态下怠战(19)也许会对战友造成危险并增加战友的实际负担(20)

如果不是以对被征召人来说非常不公平的方式免除反战人的所有义务,那么反战人必须执行一些民事职务。一些典型的民事职务,例如医院勤杂工,虽然不会带来在履行战斗职务时在生命和身体上的危险,但是这些工作对年轻人来说是很没有吸引力的,因此相对战斗职务来说这些工作有可能带来的好处是微不足道的。

还有一种方法能进一步减少任何不公平的利益,而且这种方法也可以缓解豁免制度中存在的其他困难。政府可以让每个人在某一期限的军事职务与更长期限的民事职务间,或者确定的民事职务与有可能发生的军事职务间进行选择。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像良知反战人一样进行选择的话,没有人能抱怨存在不公平的利益。(21)一个规定个人可以自己选择替代民事职务的制度将任何可能存在的不公减少到最低程度,该制度对于那些决定谁才有资格享受豁免的行政官员来说也是更讨人喜欢的。(22)

因为不应征召良知反战人的理由是如此有说服力,所以即使国会不去建立一种自我选择的制度,它也应为那些从良知上反对履行军事职务的人在未来的征兵制度中保留豁免,并将该豁免扩大到那些希望退出志愿军行列的男女军人之上。

现在我们触及了立法机关应当如何规定豁免这一棘手的问题。它应当限制于奉行和平主义的宗教成员、崇拜上帝的人、任何宗教的信徒还是所有真正从良知上反对军事义务的人?无论过去的情况如何,许多非和平主义者属于“和平主义”宗教组织,而一些和平主义者却属于非和平主义宗教组织。(23)从良知出发反战并不是一种有组织的宗教行为;它是个人的道德选择。(24)如果政府将授予贵格教会的和平主义者豁免的话,那么它也应授予罗马天主教的和平主义者豁免。而且,只对和平主义组织的成员提供豁免的法律,会驱使和平主义者加入这些组织,这种效果与政府应当避免影响人们加入此种而非彼种宗教的原则相抵触。

以信念的真诚深度并以行政方面的考虑作为理由,将豁免设计成只适用于和平主义宗教,这种观点并没有说服力。对于前者来说,可以想见,作为一名和平主义宗教组织的成员,他的成员身份将加强其认为军事义务是错误的观念;但是在一些多年的贵格教会成员中存在的和平主义也许是最温和的一种,而一些罗马天主教徒只有在经过内心斗争后才会认定他们的教会关于公正战争的观点是错误的,因此转变成和平主义者。我们不能在信念真诚度比较方面作出一般性的结论。

行政方面的考虑是,如果只有和平主义组织的成员才可能合格,那么在决定自称是反战人的主张是否真诚时,征兵委员会、军事审查小组、陪审团法官面对的困难将少许多。如果所有的和平主义组织都只不过是远离普通社会生活边缘化宗教团体,将豁免限于这些组织可以减少欺诈的发生。没有人会为了逃避兵役而加入阿们教派。但是人们的确可以自由地转换教派,一个打算从事欺诈活动的个人可以很容易地加入某个和平主义团体,如公谊会,这些团体在欢迎新成员的同时并不对新成员的生活方式有所要求。属于和平主义组织的成员身份要求将不足以限制欺诈的发生,从而也不能为一些合格的反战人被排除在外这一现象进行辩护。(25)

一个与之类似的分析同样可以得出组织成员身份的要求是站不住脚的结论。许多与宗教有关的质疑与慰藉都存在于宗教社团内部,但是许多美国人对宗教采取的是非常个人主义的态度,那些没有加入任何组织的个人也许会自行发展出和平主义的信仰来。判断这种主张的真诚度也许不易,但是,当个人声称与其所属团体正统教义不同的信仰时,例如非和平主义教会的成员声称和平主义的信念,行政官员必须进行类似的评估。无论如何,打算进行欺诈的个人都能加入某个和平主义组织。(www.daowen.com)

对一名良知反战人在信仰上帝或最高存在(Supreme Being)方面应当作出怎样的要求呢?第八章深入探讨了宗教“定义”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只需要指出一些主要的世界性宗教,例如佛教的一些派别,它们并不将信仰建立在对某种最高存在的寄托之上,尽管对犹太人、基督教徒和穆斯林来说上帝是一个熟悉的概念。而且许多基督教会的积极成员和犹太教会的成员并不相信传统意义上的上帝。在基督教内部,这种现象对于那些在成员身份上只有最小教义条件要求的派别来说尤为如此,其中包括教友会,其成员的信仰包括从相当正统的基督教教义到对上帝存在的怀疑主义思想。人们可以是宗教信徒,可以是良知反战人,与此同时又并不相信上帝的存在。

鼓吹要有具备对最高存在信仰的人也许会回应说,上帝的信徒在良知问题上的困境也许会比那些无神论或非一神教信徒的良知困境要窘迫得多。对于那些相信自己在犯错时上帝会罚他们下地狱或严惩他们的人来说,这种说法或许有些道理。但是,许多一神论者或是认为上帝会宽恕严重的错误,或是认为上帝远离于人类事务,或者他们本身并不清楚上帝会对恶行采取何种反应。对上帝的信仰也许在一定程度上与对绝对道德标准的信仰和认为人们不能从事道德恶行的信念的强度有关,但是一神论本身只能非常有限地反映人们认为不应参与战争的义务情感。要求信仰上帝的理由非常不充分,因此不能支持区分宗教反战人的分类。

豁免是否应当限于(任何意义上的)宗教信徒的问题则更加麻烦。一些人可以不借助任何宗教信仰或实践而发展出和平主义的信念。以下是埃利奥特·韦尔什(Elliott Welsh),一名良知反战资格申请人言论的一部分:

我只能按照我所见的方式来行动。我所见的是,军事组织浪费了人力和物质资源,强化了对人类需要和目标(我认为这是需要予以高度重视的方面)的漠视;我所见的是,我们用来“保卫”我们“生活方式”的方法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我所见的是,当我们不能认识到这个世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现实时,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同样没有尽到我们作为一个国家的责任。(26)

这个世界的韦尔什们生动描述了如何恰当对待在其他情况下处境类似的宗教和非宗教个人的问题。两类人也许都会成为和平主义良知反战人,两类人也许都抱有强烈信念认为其不应当战斗。在一个重视个人平等的社会里,在相当多的非宗教个人有着类似理由要求被授予某项特权时,仅仅根据当事人的宗教观点来授予该特权在本质上是不公平的。防止欺诈的目的也不能为将非宗教性的和平主义者排除在外的现象进行辩护,因为一个抱有欺诈目的的申请人可以轻而易举地以不真诚的态度加入某宗教组织(27)或仅仅是声称一套宗教信念(28)

这就留给了我们一个原则问题:因为宗教的内在价值或者公民赋予宗教的价值,或是因为政府与宗教组织之间的关系,所以将豁免限于宗教反战人,这种做法是否恰当?

在这个国家成立以前,我们的文化,在人们能够尽可能宽泛表述的程度上,将宗教视作善良人类生活的核心部分。(29)今日的普通文化——电视文化、大众杂志和报纸,以及处于领导地位的学术机构——基本上是世俗化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宗教在大部分人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在不断地削弱。(30)但是依然有相当多的公民承认对上帝的信仰,一半以上的人经常参加有组织的礼拜活动(31),在2004年的总统选举中,受到宗教鼓舞的“道德”观念发挥了引人注目的作用。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宗教依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有必要避免宗教良知和征兵制度间发生的冲突,但是,一定程度上因为政府不能宣布宗教观点的正确性(32),所以政府不能在判定宗教观点是正确的前提下将豁免限于宗教信徒们(33)。豁免在一定程度与这个国家对宗教情感的评价有关,并且是认识到宗教经常作出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绝对命令的结果;但是这些为宗教反战人提供豁免的根据并不足以为排除非宗教反战人的做法提供坚实的理由。以不同于宗教反战人的方式来处理非宗教反战人,这种做法内在不公之处已经远远压倒了任何为有限制豁免辩诉的理由。在构造豁免时,国会不应将豁免限于普通意义上的宗教信念。

美国的征兵法律却一向作出另一种区分:普通反战人与选择性反战人,前者认为自己不能参加任何战争,后者无法在不违背自己良知的情况下参与某一特定战争。选择性反战意见与针对政府从事某一特定战争决定的普通反对意见非常接近;这种反战意见也许是以有争议的或显然错误的事实假定为基础,而这并不是和平主义的思维方式。(34)而且,在还没有达到全面战争的情况下,针对某特定战争的反战意见与拒绝军事义务的看法间会有着显著不同。一些人反对的战争会很快结束,即使这场战争还在继续,反战人也许会被委派到其他地方。(35)一个人对出兵伊拉克的反对意见将不一定能免除他在其他地方的军事义务。

但是尊重选择性反战人的理由同样是强有力的。他们也许会像和平主义者一样强烈反对参军;公正战争的传统在美国宗教界非常强大。强烈反对军事任务的人不会成为一名理想的士兵。最后,正如对待和平主义者一样,强迫人们在违反他们内心最深处的良知信念与入狱(或离开他们的国家)间作出选择并非明智的做法。选择性反战人不应被征募,志愿军的成员在其职务与良知相冲突时应当可以拒绝登上战争舞台。(36)

我已经推荐过的完全不同的自我选择替代性民事职务的方法是对选择性反战以及其他棘手问题的最好解决方案。对于那些想退役的军事人员,他们剩下的服务期限可以通过履行与之相比收入低、吸引力差(或期限更长)的替代性民事职务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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