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全球化与制度多样化的并存与演进
东西方的制度背景存在着持久而显著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异质性。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国文化也有其自身的特质,这一点同马克斯·韦伯所讨论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密切关联遥相呼应[9]。(2)滞后性。同西方国家已臻成熟、完备的市场制度系统相比,中国社会的制度体系又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质。就现有的历史来看,西方国家发展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因其成熟、稳定和长期保持的领先地位,这样一个制度体系已在西方社会和理论体系当中淡化为隐约的制度背景或隐含的假定前提。这意味着,西方社会的制度创新和演进是自然进行的,各种制度子系统或模块之间自始至终都保持了高度的契合或均衡性质,也可以说西方社会的制度体系是浑然一体的。表现在其理论体系当中,自然也就不需要对企业的制度环境做专门的分析研究。(3)制度变迁路径的特殊性。不同于西方那种自然成长型的制度创新与演进路径,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也带有较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色彩。结果,制度创新主体(特别是“第一行动集团”)多由政府来担任,新制度增量和旧制度存量之间的结构性失衡长期存在且比较显著,等等。(www.daowen.com)
如果充分考虑上述三种情况,如比较制度分析的有关研究所揭示的,在全球化条件下,中国现代的制度变迁将不仅是一种“过程”的创新,同时也必然是一种“目标”的创新。这是因为,一国制度整体具有内在的系统性。其制度整体各子系统或模块之间的关系是相互支持的、“战略互补性”的、高度契合的,或者说是高度均衡性的。因此,一方面,“跨国家制度的重要性上升”,在竞争的压力下,“国家制度将逐步适应全球变动的技术环境”,也就是说中国的整体制度环境将会得到优化,从而避免了陷入“锁定”和“低水平均衡陷阱”的风险。同西方自然演进的制度变迁路径相比,这是一种“逆向制度修正”的过程,是“过程”的创新;另一方面,“这种适应将具有路径依赖的性质”,我们将看到“地域性、国家和地方制度多样性的持续演化”。[10]这意味着,越是全球化,本土化的价值越彰显;越是本土化的,也越能更快地走入全球化。制度多样的现实,不仅给每个国家提供了适合自己特定国情的制度平台,而且也更有利于捕捉经济发展的潜在机遇和规避不可测的未知风险。显然,各个国家的制度变迁远不会同质化,因此这也将是一种“目标”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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