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企业制度安排与环境选择的动态均衡

企业制度安排与环境选择的动态均衡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契约及其外化的制度安排对各产权主体的权利都做出“均等”的安排。从主观上讲,经济人普遍带有威廉姆森意义上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在这样的基础上,威廉姆森认定机会主义是交易费用研究的核心概念。从主、客观两方面对企业的契约性质进而制度结构的考察是西方现代企业理论的主要内容。

企业制度安排与环境选择的动态均衡

2.1.3 企业是以其合约性质和制度结构为本质特征的生产性组织

毫无疑问,企业应当是生产属性与交易属性的统一。但是,认识事物的全面性并不必然等于深刻性,生产属性和交易属性之间的区分并非是泾渭分明。事实上,团队性质是企业生产同一般生产过程的最显著区别。这就是说,人已经不再是直接与物发生物质与能量交流关系的“自然人”,而成为了必须首先通过人际交易关系才能作用于物的“契约人”[3]。显然,企业的交易属性派生于企业独特的生产方式,企业的交易属性又必然派生出企业的契约性质,企业契约是企业各产权主体间动态博弈均衡的代表。契约既是交易的结果,同时也是交易关系的规制结构,契约的目的,就是在承认参与企业活动的各产权主体具有平等权益要求的基础上,动态地调整它们之间的权利关系,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提高企业绩效。显然,虽然企业是生产属性与交易属性的统一,但企业的合约性质与制度结构却是企业生产过程的本质特征。

契约与制度的关系比较复杂。一般认为,企业契约是各产权主体间交易的博弈的直接结果,企业制度则是企业契约的体现和外化。

需要指出的是,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来看,企业契约性首先应该强调的是契约“精神”,亦即各产权主体间交易关系的平等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契约及其外化的制度安排对各产权主体的权利都做出“均等”的安排。相反,观察表明,现实的企业制度或企业治理结构总似乎带有某些“非均衡性”色彩,比如说从马克思以来就不断引起争论的企业的剩余分配问题等等。这并不奇怪,正是因为各产权主体交易地位的平等性,在代表博弈均衡格局的企业契约中,才最终沉淀出了作为谈判者的各产权主体自身所面临的各种主客观约束、所具备的各种主客观条件,进而所拥有的不同谈判实力。(www.daowen.com)

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谈判实力存在主、客观两种根源。从主观上讲,经济人普遍带有威廉姆森意义上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这一假定是建立在“有限理性”[4]概念的基础上的,是指“自我利益的狡诈追寻行为。它包括说话、偷窃和欺骗行为等赤裸裸的形式。机会主义通常更多地采取微妙的、狡猾的欺骗形式。一般地,机会主义是与信息的不完全、信息披露的扭曲有关的,尤其与误导、曲解、使人模棱两可或混乱等故意行为相关的”,因此,“人们认同如下规则:组织经济活动,以便在有限理性基础上达到最经济,同时使所行交易少受机会主义之苦”[5]。在这样的基础上,威廉姆森认定机会主义是交易费用研究的核心概念。这具有一般性的意义。从客观上说,生产要素往往带有异质性特征,其谈判实力是不同的。资产专用性因素、要素的相对稀缺性因素、可替代性因素、非流动性因素、风险承担因素、贡献计量因素、可监督与约束性的因素、代理成本的因素、人力资本的特性及其质量因素,甚至企业内部经济行为人之间的组织程度等因素都对企业契约的形成存在重大的影响。现实当中这些主、客观要素往往以一种复杂的组合方式存在并影响着企业契约和制度的具体形态。

从主、客观两方面对企业的契约性质进而制度结构的考察是西方现代企业理论的主要内容。无疑,这在细致考察交易成本的形成因素、采取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以规制复杂的交易关系、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等方面是一个进步。但显然,科斯以来的所谓现代企业理论,主要是一种对新古典经济学忽视企业交易属性进而企业本身的思路的一种“反动”[6],科斯以后的大多数学者也都继续侧重于增强交易成本概念可操作性方面的努力。这显然是十分必要的。但同时,过分强调对新古典理论的批判反过来也影响了企业理论自身的建构,于是一个关键维度变量在有意无意间被忽略了,并最终成为现代企业理论的一个严重缺陷,这就是对于制度环境与企业制度关联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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