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最早起源于1937年科斯教授的文章《企业的性质》。新制度经济学的真正兴起是在70年代以后,以科斯、诺思、奥尔森、布坎南、哈耶克、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和张五常等为主要代表人物,衍生了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寻租理论、集体行动理论、自发秩序理论以及新经济史学等许多分支或流派,所有这些理论共同构成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崭新理论体系。
1.研究对象方面
虽然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认新制度经济学同旧制度经济学有什么关系,甚至他还在一定程度上认为两者在理论上是对立的。但事实上,在重视制度分析这个基本点上两者是一脉相承的。而且,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范畴以及制度对于经济发展作用的理解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与旧制度经济学存在继承关系。不过,新制度经济学不仅分析研究微观的制度安排,也在宏观的制度环境及其变迁方面多有建树。
2.研究方法方面(www.daowen.com)
虽然新制度经济学以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者面目出现,不仅修正了许多新古典理论的假定前提,而且在此基础上围绕新古典理论所忽略的制度变量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命题,但无论其理论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事实上,新制度经济学是凭借新古典的分析架构和分析方法,从新古典理论的缺陷出发进行的制度因素研究,这补充了新古典理论体系的不足。有人把新制度经济学看作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并不是没有根据的。正因如此,新制度经济学仍主要坚持一种个体主义的方法论。除此之外,在研究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也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效率、理性精神和边际主义等基本概念。显然,比之旧制度经济学,这种在方法论上的回归、创新和一致性更能使制度经济理论的研究具有体系性和逻辑实证性,也更容易进入主流经济学的视野。
3.理论体系方面
总的来说,以交易成本及其比较为基础,以“制度”为核心范畴,围绕制度的起源、内涵、外延、制度创新与制度变迁的规律、制度与经济人的关系、制度的经济功用等基本内容,新制度经济学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内在逻辑的庞杂理论体系。概括起来,其理论要点主要包括:(1)强调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认为由于技术进步本身即属于经济发展的范畴,因此技术的进步也是制度作用的结果;(2)制度是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的规制结构,激励和节约交易成本是其主要功能;(3)制度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的实施机制三个组成部分;(4)运用供给予需求的均衡、成本与收益的对比等方法对制度的创新与变迁进行了详细的微观角度的考察;(5)其理论研究一般在制度环境(主要是市场经济制度环境)既定的前提下展开;(6)在其理论发展的顶峰,诺思曾经通过其对经济史的分析试图提出一个解释人类总体制度变迁过程的一般理论框架,其主要内容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等;(7)注意了利益集团在制度变迁当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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