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会的概然性,我前面所说的各节不是为了达成别的目的,而只是为了协助我们说明原因的概然性:因为哲学家们公认一般人所谓的机会只是一个秘密而隐蔽的原因。因此,原因的概然性正是我们必须主要考察的对象。
原因的概然性有好几种;但是都由同一根源、即观念与一个现前印象的联结得来的。产生这种联结的那个习惯既然起于各个对象的恒常结合,那么它一定是逐渐达到纯熟地步,并且必然由我们所观察到的每个例子获得一个新的力量。第一个例子简直没有什么力量;第二个例子给它稍为增加了一点力量;第三个例子变得更为明显;通过这些缓慢的步骤, 我们的判断才达到一种充分的信念。不过在它达到这个完善的高度以前,它经过了几个比较低级的程度,并且在所有这些程度中都被看作是一种推测或概然性。因此,在许多情形下,由概然性到证明的逐步进展是不知不觉的。这些各种证据之间的差别,在距离远的各个等级之间,比在距离近的各个等级之间容易被知觉到。
在这个场合下,值得提出的是:这里所说明的这种概然性在次序上虽然是首先发生的,并且是在任何充分证明能够存在以前自然地发生的,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已经达到成年的人还能够再熟悉这件事。诚然,我们常见知识很高深的人对于许多特殊事情只有一种不完全的经验;这就自然只产生一种不完全的习惯和推移。但是我们其次也必须考虑下面这种情形,就是:当心灵形成关于因果联系的另外一种观察以后,它就会给予根据这一种观察进行的推理以一种新的力量,并能借这种推理在经过适当准备和考察的单独一个实验上建立一个论证。我们一度发现为随着任何对象而来的结果,我们就断言它会永远随之而来;如果这个原理并不永远被人认作确实的基础、而在其上建立推理,那倒不是因为缺乏足够数量的实验,而是因为我们往往碰到相反的例子。这就把我们引到第二种的概然推断,在这种推断中,我们的经验和观察中是含有相反的情况的。
同样的一些对象如果永远结合在一起,而且我们除了自己的判断错误以外,再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并且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害怕自然的变化不定:那么,人类在生活和行动中就将会是十分幸运的了。但是,我们既然屡屡发现一次观察和另一次互相反对,而且原因和结果也不按我们所经验到的那种秩序相继出现,所以我们由于这种变化不定,就被迫改变我们的推理,并把各种结果的相反情况加以考虑。在这个题目方面所发生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这种相反情况的本性和原因的问题。
一般人根据了初次现象去看待事物,他们把结果的变化不定归之于原因方面的变化不定,以为原因方面的这种变化不定使它们往往不能发生它们通常的影响,虽然它们在它们的作用中不曾遇到障碍和阻挠。但是哲学家们观察到,几乎在自然的每一部分都包含着许多动力和原则,它们由于微小或远隔而隐藏不见:因此,他们就发现,各种结果的相反至少“可能”不是发生于原因中的任何偶然性,而是发生于相反原因的秘密作用。当他们注意到,在精确检查之下,结果的相反永远揭露出原因的相反,并且是由这些原因的互相阻碍和反对而发生的,于是上述的那种可能性就借这种进一步的观察而转变为一种确实性了。一个农民看到一架钟或一只表停了,他不能说出别的更好的理由,只说它通常走得不准。但是一个钟表匠却很容易看出,发条或摆锤方面的同一力量永远对齿轮有同一影响,而它所以不能发生它的通常的效果,或许是由于一粒微尘阻止了全部运动。由于观察了几个平行的例子,哲学家们便定出一条原理说,一切原因和结果间的联系都是同样必然的,而在某些例子中这种联系所以似乎不确定,乃是由于有相反原因的秘密的反对作用。
但是哲学家们和一般人在说明结果的相反情况时,不论怎样意见分歧,可是他们双方根据这种相反情况而进行的推论永远是属于一类,并且是建立在同样原则之上的。几个过去结果的相反情况通过两个不同途径给予我们以对将来的一种踌躇的信念。第一是通过产生一种不完善的习惯和由现前印象推到相关观念的不完善的推移。当任何两个对象的结合是屡见的而不是完全恒常不变的时候,心灵是被决定由一个对象推到另一个对象,可是决定心灵的那种习惯,并不是那样完整,如在那种结合是不间断的、而且我们所遇到的例子都是整齐一致时那样。我们根据平常经验发现,在我们的行动中也和在我们的推理中一样,任何生活过程中的经常性的坚持总会产生一种一直继续到将来的强烈倾向和趋势;虽然对于我们行为中的程度较低的稳定性和一致性,也有与之相应的力量较小的习惯。
这个原则无疑地有时会发生,并产生了我们由几种相反现象所推出的那些推断;虽然我相信,一经考察,我们将发现,这个原则并不是在这种推理中最通常地影响心灵的那个原则。当我们只是顺从于心灵的习惯性倾向,我们就不经反省而由一个对象推移到另一个对象,而且我们一看到一个对象,就相信有通常发现为伴随它的那个对象,其间并无片刻停顿。这个习惯既然不依靠于任何审查,所以它是立刻发生作用,不容有任何反省的时间。不过在概然推理中,我们只有这种进行方式的极少数的例子,它们甚至比在根据对象的不间断的结合所作的推理中还要少见。在前一种推理中,我们平常总是有意识地考虑过去结果的相反情况,我们比较这种相反情况的两方面,并仔细衡量我们在每一方面所有的那些实验:由此,我们就可以断言,我们的这一类推理并非直接发生于习惯,而是由间接方式发生的;这点我们现在必须力求加以说明。
显而易见,当一个对象伴有几个互相反对的结果时,我们只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判断它们,并且永远认为我们所曾见为随着这个对象而来的那些结果是可能的。我们过去的经验既然调节着我们关于这些结果的可能性的判断,所以也调节着我们关于这些结果的概然性的判断;而最常见的结果,我们永远认为有最大的概然性。因此,这里就有两件事需要考虑,即:决定我们将过去作为将来标准的那些理由,和我们怎样从过去结果的相反情况中取得单一判断的方式。
第一,我们可以说,将来类似于过去的那个假设,并非建立在任何一种论证上的,而完全是由习惯得来的,我们是被这种习惯所决定去预期将来也有我们所习见的同样一系列的对象。这种把过去转移到将来的习惯或倾向是充分而完善的;因而在这类推理中,想象的最初冲动也赋有同样的性质。
第二,但是当我们考虑过去的种种实验而发现它们彼此性质相反的时候,那么这种倾向本身虽然是充分而完善,可是却不给我们呈现出稳定的对象,而给我们提供一批处于某种秩序和比例的互不调和的意象。因此,最初的冲动在这里就分裂开来,而散布在所有的那些意象,这些意象各自均分了由冲动得来的那种强力和活泼性。过去这些结果中任何一个都可以再度发生;而且我们判断,当它们真正出现时,它们也将和过去一样以同一比例混合起来。
因此,我们的意图如果在于考究一大批例子中的相反结果的比例,那么我们过去的经验所呈现的那些意象必然会保留于它们的最初形式,并保存它们的最初比例。举例来说,假使我凭长期观察发现,出海的二十艘船中间只有十九艘驶回。假如我现在看到二十艘船离开港口:于是我就把我过去的经验转移到将来,而设想这些船中只有十九艘安全返回,一艘沉没。关于此点,并无什么困难。但是因为我们常常检视那些过去结果的各个观念,以便判断单独一个似乎不确定的结果,这种考虑必然改变我们的观念的最初形式,而把经验所呈现的分散的意象集在一处;因为当我们判断我们所据以推理的那个特殊结果时,我们是参照于经验的。许多的这些意象被假设为联合一致,而且有大多数的意象就会合在一个方面。这些一致的意象结合起来,使那个观念不但比想象的单纯虚构,而且比被较少数实验所支持的任何观念,都较为强烈和生动。每次新的实验就等于用铅笔新画了一道,这道笔画在颜色上给予一种附加的明显性,而并不曾增多或扩大那个形象。这种心理作用在讨论机会的概然性时已经那样充分地加以说明,所以我在这里无需再把它说得更清楚了。每一个过去的实验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机会;而我们既然不能确实知道,那个对象的存在还是将符合于某一个实验,还是将符合于另一个实验;由于这个缘故,我们在上一个题目(机会的概然性)上所说的一切,也适用于现在的题目(原因的概然性)。
由此可见,整个说来,相反的实验产生一个不完善的信念,或是通过减弱那种习惯,或是通过把那种完善的习惯分为各个不同的部分,随后再加以结合;这种完善的习惯就是使我们概括地断言、我们所没有经验过的例子必然类似于我们所经验过的例子的那种习惯。
在这第二种概然推断方面,我们是根据知识并根据反省过去实验的相反情况而进行推理的;为了进一步证实这种说明,我提议作下面的考虑,我也不怕由于这些考虑带着深奥的色彩而被人责怪。正确的推理不论如何深奥,仍应该保持它的力量;正如物质不但在较粗重的、较明显的形式下,而且在空气、火和元气中都能保存它的填充性一样。(www.daowen.com)
第一,我们可以说,概然性不论多大,总是允许有相反的可能性;因为若非如此,它便不是一种概然性,而变成一个确实性了。我们现在所考察的那种最为广泛的原因的概然性,依靠于实验的相反情况;而且显而易见,过去的一次实验在将来至少会成为一个可能。
第二,这种可能性和概然性的组成部分在本性上是相同的,只有数目上的差别,没有种类上的差别。前面已经说过,一切单一的机会都是完全相等的,而能使任何一个偶然结果比其他结果占优势的惟一条件,乃是较多数的机会。同样,原因的不确实性既然是被以各种相反结果的观念呈现于我们的那种经验所发现的,所以当我们将过去转移到将来,将已知转移到未知时,过去每一个实验显然都有同样的分量,而只有较多数的实验才能够加重某一方面的分量。因此,每一个这样的推理中所含有的可能性也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那些部分本身彼此性质相同,而且与组成反面的概然性的那些部分也是性质相同的。
第三,我们可以建立一条确定原理说,在一切精神现象中也和在自然现象中一样,每当任何一个原因是由许多部分组成,而结果也依照那个数目的变化有所增减时,那么恰当地说,那个结果是一个复合结果,并且是由来自原因的各个部分的若干结果的联合而发生的。例如,一个物体的重量既然由其各个部分的增减而有所增减,所以我们断言,每个部分都含有这种性质,并对全体的重量有所贡献。原因中一个部分的不存在或存在就随着有结果中相应部分的不存在或存在。这种联系或恒常的结合充分地证明一个部分是另一个部分的原因。我们对任何结果所抱的信念,既然随着机会或过去实验的数目而有所增减,所以它就该被认为一个复合结果,这个结果的每一部分都发生于相应数目的机会或实验。
现在让我们把这三种说法结合起来,看看我们能够由它们推出什么样的结论。对于每一个概然性,都有一个和它相反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由一些部分组成的,那些部分与组成概然性的那些部分性质上完全相同,因而对于心灵和知性有同样的影响。伴随着概然性的那个信念是一个复合的结果,并且是由来自概然性的每个部分的若干结果会合起来所形成的。概然性的每个部分对于产生那个信念既然都有贡献,那么可能性的每个部分在反对的方面也必然有同样的影响,因为这些部分的本性是完全一样的。伴随着可能性的相反信念包含着某一个对象的心象,正如概然性包含着一个与之相反的心象一样。在这一点上来说,这两种信念的程度都是一样的。一方面的较多数的相似的组成部分只有在一个方式下即借着产生它的对象的较为有力而生动的心象,才能发挥其影响,并对另一方面的少数部分占着优势。每个部分都呈现出一个特殊的心象;所有这些心象结合起来就产生了一个总的心象;这个总的心象因为是由较多数的原因或原则发生的,所以也就较为圆满,较为明晰。
概然性和可能性的组成部分性质上既然相似,所以必然产生相似的结果;而它们的结果的相似性就在于它们各自都呈现出一个特殊对象的心象。但是这些部分的本性虽然相似,它们的数和量都是很有差异;而这种差异必然也如相似性一样出现于结果方面。不过它们所呈现的心象在两方面都是圆满而完整的,并且包括了对象的一切部分,所以在这一点上不可能有任何差异;只有概然性中由较多数的心象集合起来所产生的那种较大的活泼性才能使这些结果有所区别。
这里有一个不同观点下的大体相同的论证。我们关于原因的概然性的一切推理都是建立在把过去转移到将来上面。将过去任何一次实验转移到将来,足以给予我们以那个对象的心象,不论那个实验是孤立的,或是与其他同类的实验结合着的,也不论那个实验是概括全体的,或有其他相反实验与之对立的。假定这种实验获得了“结合”和“对立”这两种性质,它仍不会因此失掉它呈现那个对象的心象的原有能力,而只是与具有相似影响的其他实验相合起来和对立起来。因此,关于相合和对立的方式就可以发生一个问题。关于相合,则只能在两个假设之间有所选择。第一,借着转移过去每次实验而引起的那个对象的心象,仍然保持完整,只是加多了心象的数目。第二,否则便是,它加入了其他一些相似而相应的心象中,给予它们以较大的强烈和活泼程度。但是根据经验看来,第一个假设显然是错误的;经验告诉我们,伴随着任何推理的那个信念只是一个结论,而不是一大批相似的结论;一大批的结论会使心灵迷惑,并且在许多情形下,也因数目太多而无法被任何有限的能力所清楚理解。因此,剩下来惟一合理的意见就是:这些相似的心象互相掺合,把它们的力量联合起来,因而产生一个较之由任何一个单独的心象所发生的心象更为有力清楚的心象。这就是过去历次实验转移于任何将来结果上时的相合方式。至于它们的对立方式,显然,由于各个相反的心象是互不相容的,而对象又不可能同时符合于两种心象而存在,所以它们的影响就互相抵消,而心灵只是被减掉较弱影响之后剩余下来的那种力量所决定而偏于优势方面的。
我感到,这一大套推理对于一般读者必然显得太深奥了,他们不习惯于这样去深刻反省心灵的理智能力,因此容易把不合于公认的传统意见,以及不合于最简易和最明显的哲学原则的说法,认为是虚妄而加以排斥的。无疑地,要深入体会这些论证是需要一番辛苦的;虽然我们不费多大辛苦也许就可以看到关于这个题目的每个通俗假设的缺点,和历来的哲学在这样高深和奥妙的思辨方面所能给予我们的黯淡的微光。但是这里有两个原则,一个就是,任何对象单就其自身而论,都不含有任何东西,能够给予我们以一个理由去推得一个超出它本身以外的结论;第二,即使在我们观察到一些对象的常见的或恒常的结合以后,我们也没有理由得出超过我们所经验到的那些对象以外的有关任何对象的任何推论;我说,只要人们彻底相信了这两条原则,那就会使他们那样地摆脱一切通常的系统,以致他们不难接受一个显得非常奇特的系统。我们已经发现甚至在我们根据因果关系所进行的最确实的推理方面,这些原则也是有充分说服力的。不过我还要大胆地说,就这些推测性或概然性的推理而论,这些原则还更获得了一种新的证信程度。
第一,在这种推理中,显然不是呈现于我们之前的那个对象本身、给予我们以任何理由,使我们据以推出有关其他任何对象或结果的一个结论。因为后面这个对象既然被假设为不确定的,而且这种不确定性又是由前一个对象中所隐藏着的若干原因的相反情况得来的,所以,如果把任何原因放在那个对象的已知性质中,那些原因便不再是隐藏的了,而且我们的结论也不会不确定了。
第二,但是在这种推理中,同样明显的是:把过去转移于将来的过程如果只是建立在知性的一个结论上面,那么它就永不能引起任何信念或信意。当我们把一些相反的实验转移到将来的时候,我们只能重复这些相反的实验以及它们的特殊的比例;这对于我们对它进行推理的任何单一结果并不能产生任何信念,除非想象把那些互相符合的意象融合起来,并由其中抽出单独一个观念或意象,这个观念或意象的生动和强烈程度是和它所由以获得的那些实验的数目成比例,并与那些实验对其相反实验所占的优势成比例的。我们过去的经验并不呈现出确定的对象来;而且我们的信念不论如何微弱,既然总是固定在一个确定的对象上,那么显然,那个信念不单是发生于将过去转移到将来,而是发生于与那种转移结合着的想象的某种作用。这就会使我们考虑那个官能是在什么方式下进入我们的一切推理中的。
我将以两个或许值得我们注意的附论来结束这个题目。第一个附论可以照这个方式加以说明。当心灵构成关于任何仅仅是概然的事实的一个推理时,它就回顾过去的经验,而且当它将过去的经验转移到将来时,它面前就纷纷呈现出它那个对象的许多互相反对的心象来,这些心象中种类相同的就结合起来,合并为一个心理活动,因而使那个活动巩固而生动。但是假如一个对象的这许多心象或闪现不是来自经验,而是来自想象的随意作用;那就没有这种结果发生,或者虽然发生,也达不到同样的程度。因为习惯和教育虽然可以借那样一种不由经验发生的重复过程而产生一种信念,可是这却需要长久的时间以及很经常的和无意识的重复过程。概括地说,我们可以断言,当一个人随意地 [11] 在自己心中重复任何观念(即使那个观念有一个过去的经验给以支持)时,他并不比当他只满足于对它观察一次时更为倾向于相信其对象的存在。除了有意识的计划的结果以外,心灵的每次活动因为都是各别而独立的,所以都只有一种各别的影响,并不把它的力量与其他同样的活动的力量联合起来。这些活动既然不被可以产生它们的任何一个共同对象所结合起来,所以它们彼此没有关系,因而也就不引起力量之间的推移或结合。这个现象,我们以后将会理解得更为清楚。
我的第二个附论是建立在心灵所能判断的那些大的概然性和心灵在它们之间所能观察出的那些微细差别上的。当一方面的机会和实验达到一万次,另一方面的达到一万零一次的时候,于是我们的判断就因为后者占着优势而选择了后者,虽然心灵显然不能检视每一个特殊心象,也不能区别由较大数目发生的那个意象的较大活泼程度,因为这里的差异是那样微小的。在感情方面,我们也有平行的例子。显然,依照上述的原理来说,当一个对象在我们心中产生了任何情感,而且这个情感又随着对象的不同数量而变化时,那么,显然,那个情感恰当地说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情绪,而是一个复合情绪,它是由对象的每一个部分的心象所发生的许多微弱情感组成的。因为,如果不是如此,那个情感便不会随着这些部分的增加而有所增加。例如,希望得到一千镑的一个人,实际上有一千个或较多的欲望,这些欲望联合起来似乎仅仅构成一个情感,但是每当对象变化一次,他就对较大的数目(即使只是大着一个单位)发生偏向,因而就明白显示出那个情感是组合而成的。不过这样一种微细的差别在情感中不会被觉察到的,因而也不能使这些情感有所区别;这一点是绝对确定的。因此,我们选择较大数目时的心理作用的差别并不依靠于情感,而是依靠于习惯和通则。我们在许多例子中发现,当数目精确而差异明显时,任何总数所包含的数目每增加一次,也就增加了情感。心灵能够凭它的直接感觉知觉到,三金镑比两金镑产生一个较大的情感;心灵因为类似关系就把这种知觉转移到较大的数目上,并且借一个通则对于一千金镑比对于九百九十九金镑以较强的情感。这些通则,我们往后将加以说明。
不过除了由一个不完全的经验和相反的原因发生的这两种概然性以外,还有由类比发生的第三种概然性,这种概然性在某些重要条件方面与前两种有所差别。根据上面所说明的假设来说,所有根据原因或结果而进行的推理都建立在两个条件上,即任何两个对象在过去全部经验中的恒常结合,以及一个现前对象和那两个对象中任何一个的类似关系。这两个条件的作用就是,现前的对象加强了并活跃了想象;这种类似关系连同恒常结合就把这种强力和活泼性传给关联的观念;因而就说是我们相信了或同意了这个对象。如果你削弱这种结合或类似关系,那么你就削弱了推移原则,结果也就削弱了由这个原则所发生的那种信念,如果两个对象的结合并不经常,或者现前的印象并不完全类似于我们惯见为结合在一起的那些对象中任何一个,那么第一个印象的活泼性并不能完全传给关联的观念。在前面所说明的那些机会和原因的概然性方面,被减少的只是结合的恒常性;而在由类比发生的概然性方面,受到影响的却只有类似关系。离开了结合关系和某种程度的类似关系,便不可能有任何推理。不过这种类似关系既然允许有许多不同的程度,所以这种推理也就依着比例而有或大或小的稳固和确实程度。一个实验在转移到一些和它并不精确地相似的例子上时,就失掉了它的力量。不过只要还保留着任何类似关系,这个实验显然还可以保留足以作为概然性基础的那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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