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流动人口管理: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流动人口管理: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减少其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95年7月8日至11日,中央综治委会同中央有关部委在厦门市召开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出发,对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提出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经中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复推敲后确定的。

流动人口管理: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1995年7月11日)

【编者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口的流动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现象。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减少其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1995年7月8日至11日,中央综治委会同中央有关部委在厦门市召开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出发,对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吴邦国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篇文章是任建新同志作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的总结讲话。讲话提出了“对流动人口尤其是跨地区务工经商人员,要坚持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强管理、教育和服务,这对于推动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开得很成功。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奋斗目标和扎实可行的措施。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统一各级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问题的认识是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的关键。这次会议提出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以及采取的工作措施,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经中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反复推敲后确定的。经过这次会议的充分讨论,进一步得到了充实和完善,可以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现在已经达成的共识,确定的工作意见,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按照会议的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订、修改和完善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规划,尽快提出本地区、本部门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不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涉及到全国各地和许多部门,各项具体管理工作的衔接、交叉也很多,所以,进一步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合作,理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把力量凝聚起来、协调一致是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的重要保证。各地党委、政府,特别是人口流入、流出较多的地方的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积极主动地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本地区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的协作配合。这次会上,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各有关部门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职责任务作了原则规定,公安部、劳动部等十个部委也对本系统参与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这为各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从综合治理的角度出发,紧紧围绕这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研究问题时,要站得高一点,看得全一点,既要立足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又要维护国家的全局利益;既要各司其职,做好分内的工作,又要通力协作,共同努力,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有关地方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的政策、法规要有利于衔接配套。总之,要做好这项工作,谁也离不开谁,一定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出综合治理的优势。(www.daowen.com)

三、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流动人口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其本身有一个产生和逐步发展的过程,我们对它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现在,我们对有些问题已经认识清楚了,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有些问题刚刚出现,需要认真观察,深入研究;随着形势的发展,可以肯定还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在工作中,一方面要有只争朝夕、积极进取的精神,面对流动人口问题,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摆上日程,加紧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客观地看到流动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工作落实的难度,树立长期作战的观念。在集中整治、解决难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机制,尽快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纳入正常工作轨道。对已经部署的工作、采取的措施,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迅速采取措施,以更好地发挥人口流动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减少它的负面效应。

四、要确保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对流动人口尤其是跨地区务工经商人员,要坚持在政治上、经济上、法律上一视同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人口流入较多的地方,要切实做好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和教育工作,对他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到的积极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中的优秀人物及作出的突出贡献要大力宣传表彰,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使他们对流入地的建设和发展有更深的感情、更强的责任感,做出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对外来人员中的违法犯罪问题要高度重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对外来人员中多发性的治安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予以整治;对混杂其中的流窜犯罪分子,要加强控制能力,加大打击力度;要严格防止出现并坚决铲除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恶势力。及时有力地打击外来人员中极少数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绝大多数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要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说,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要通过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队伍,解决基层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并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组织、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的长期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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