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9日)
司法行政机关自1979年复建以来,坚决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服务,为方便人民群众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行政部门是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的职能,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工作的职能,等等。司法行政部门同其他政法部门一样,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自身改革,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尽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服务市场。强化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管理。要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运用律师、公证、法律咨询等多种业务手段,积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对外开放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的层次和质量,注重服务的社会效果。要继续做好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普法工作,开展专业法和有关改革开放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推进依法治理。要加强法学教育工作,努力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人才。
要继续积极参与“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项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好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劳改、劳教机关要努力克服困难,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化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改造质量。在继续做好由原有渠道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工作的同时,司法行政和劳动部门,要尽快在刑释、解教人员比较多、就业困难、安置不落实的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办一些以第三产业为主的经济实体,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加强教育管理,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人民调解工作要继续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大力调解和疏导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www.daowen.com)
当前,为加速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改革和加强各项业务工作。要全面落实国办律师事务所的自主权,扩大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加快律师专业化分工,逐步推动公证机构向事业单位过渡;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和乡镇法律工作者队伍,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法律服务市场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各种法律咨询机构的管理,尽快实现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改善劳改、劳教工作的外部条件,探索监管改造工作与生产经营实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劳改、劳教企业要走向市场,逐步扭转亏损局面,为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优化班子结构,大胆地把那些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锐意改革、团结进取、务实创新、政绩显著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继承和发扬政法工作的优良传统,转变作风,热心为群众排难解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干警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对不适合做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秉公执法的干警队伍。
【注释】
[1]这是任建新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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