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服务成果

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服务成果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坚决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精神,作为当前法院的头等大事,使审判工作更自觉、更主动地服从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重要的司法部门,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一定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

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服务成果

(1992年5月23日)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精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坚持邓小平同志倡导的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正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又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发表了重要谈话,精辟地阐明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亟须解决的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谈话的核心,是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特别是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不仅对当前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在,各地法院都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结合各地法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通过学习,使全体干警全面深刻地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觉悟,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坚决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精神,作为当前法院的头等大事,使审判工作更自觉、更主动地服从于、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邓小平同志谈话的重点是讲经济建设,但始终贯穿着“两手抓”的思想。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手都要硬。我们搞经济建设,搞改革开放,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当然,也只有不断改革和发展,稳定才有可靠的保证。要维护好社会的稳定,必须依靠三个条件:一是把经济搞上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二是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依靠各级党委及时解决各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社会治安工作抓紧抓好。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一定要充分发挥专政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不能有丝毫松懈。

近几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社会治安问题切不可掉以轻心。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社会矛盾将是错综复杂的,治安隐患也可能有所增多。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地区社会治安的情况,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对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同时,要特别注意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治安问题。我们要通过“严打”和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以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我们要继续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党中央对惩治腐败,打击经济犯罪历来是非常重视的。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打击经济犯罪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小平同志在巡视南方的重要谈话中又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最近,我接待了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我问他:新加坡经济建设搞得比较好,从法律方面看,有什么好的经验?他介绍说,新加坡的经验主要有三条:第一条是注重法制,立了法就严格执行。大家知道,新加坡执法是非常严的。第二条是要廉政,要反对腐败。他们同我们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不同,但他们对廉政问题是抓得紧的。第三条是要讲求效率,工作效率要高。我看这三条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们必须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高度来认识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性。打击经济犯罪,抓廉政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长期坚持下去。

根据小平同志指出的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的精神,我们在审判工作中既要坚持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又要防止受老框框的束缚,用陈旧过时的观念看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势必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经济领域的改革中,我们正在走着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允许进行一些探索和试验。凡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有利于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就要敢于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小平同志说:“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些,敢于试验”;“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就要求我们在审判工作中一定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可以看一看,可以通过改革开放的实践来检验。我们各级法院都要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结合审判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既要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又要保护和促进改革开放。(www.daowen.com)

三、更加自觉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我们搞经济建设,进行改革开放,要有法制的保障。这一点,小平同志讲得很明确:“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重要的司法部门,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一定要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服务。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任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任务。我们各级法院都要为完成这一任务而努力奋斗。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小平同志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我们一定要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一战略高度来观察和处理问题,把法院工作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紧密联系起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更自觉地服从、服务于这一中心。对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保护和支持;对一切不利于改革开放,不利于发展生产力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反对和限制;对一切危害改革开放,破坏生产力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制裁。

二是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加快改革开放、扩大经济交往的过程中,各种矛盾与纠纷必然会增多,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需要加以规范,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需要进行调整,涉及生产、经营、流通、分配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新类型案件将不断增多。譬如,随着一些地方开放股票市场和证券市场,股票、证券方面的纠纷已开始出现;由于技术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涉及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件也在增长。随着形势的发展,需要用法律手段调整的社会关系还会不断增加,我们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领域必将越来越宽广,审判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我们要认清这种形势发展的趋势,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要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在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随时了解掌握新情况,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不少地方的法院深入厂矿企业和农村,广泛听取意见,提供法律服务。他们为厂矿企业和农村基层组织及时解答了一些法律问题,调处了一些矛盾、纠纷,各方面反映较好。陕西省一些法院在这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据说效果不错。这很好嘛!我们提倡各级法院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一些尝试,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更加有效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注释】

[1]这是任建新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收入本书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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