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完善法律法规,助推中外合资企业发展

完善法律法规,助推中外合资企业发展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另外还担心中国熟练工人缺乏,电力不足,影响合营企业生产。希望中国早日公布有关的法律和规定,包括合资法实施条例、专利法、税收法、公司法、劳资法、贸易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补偿贸易方面的法律等,以便他们据以进行各方面的精确核算,促进中美合资办企业。

完善法律法规,助推中外合资企业发展

(1980年1月5日)

应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的邀请,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任建新等同志参加了该会最近在华盛顿举办的对华销售技术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美国经济贸易界各有关方面人士共200余人。我驻美使馆商务处也派人参加了会议。现将在会内外了解到的美国经济贸易界对同我国举办合资企业的反映简报如下:

一、总的认为,如果国际形势没有大的变动,中国国内政治形势将是稳定的,“四化”是要实现的,为此引进外国技术和发展外贸也是必然的。美国各有关方面同中国进行贸易和技术合作要理解这些现实。

二、担心中国对合资企业实行国有化或者征用,因此希望能得到中国法律上的保护、政府的保证、银行的担保或者保险机构的承保,以便万一被国有化或者被征用时,确实能得到合理补偿。合资企业的一些保险项目,希望考虑允许由外国保险公司承保。

三、感到中国中央各部,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相互通气和协作不够。美方有时搞不清我方究竟哪个部门有权同他们谈判和签订合同。因此美方特别担心由于中国内部不协调而影响合资企业的生产和业务活动。

四、外国合资者担心合资协议会同将来公布的法规发生冲突。如有冲突,合资协议规定对外国合营者有利之处,希望予以保留;合资协议规定对外国合营者不利之处,希望按新的法规规定办理。

五、关于合营期限,希望是没有期限的。如有期限,外国合营者势必考虑关于保证利润的两个问题:1.在合营期限内利润保证具体的意思是什么?2.在合营结束时购买他的资本是怎么个办法?

六、外国合营者一般都不愿意把合营企业的产品纳入它的国际销售网,认为较好的办法是:1.规定外国合营者按照双方拟定的价格购买合营企业的产品;2.合营各方可以按照协商好的条件共同建立国际销售网;3.用我国其他产品支付外资应得的收入。(www.daowen.com)

七、担心外国合营者提供的技术会被在合资协议的范围以外使用,因此希望:1.在中国专利法、版权法公布之前,制定保护专利、版权的标准条款;2.规定禁止仿用外国合营者专利、版权;3.在合资协议中相互对等地规定有关保护专利、版权的条款。

八、中方不动产(如土地使用费)的作价和职工工资标准,如果与中国邻近国家和地区相近就没有吸引力了,希望中方在这方面能有较大的竞争性。另外还担心中国熟练工人缺乏,电力不足,影响合营企业生产。

九、认为美国是市场经济,中国是计划经济,如中美合资或美方单独在华投资,美方担心这两个经济制度不易协调。合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如何实现大、小资本之间的“平等互利”,是美方合营者在经营管理上关心的一个问题。

十、最普遍关心的是在中国投资最后是否能赚到钱,对此放心不下。希望中国早日公布有关的法律和规定,包括合资法实施条例、专利法、税收法、公司法、劳资法、贸易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补偿贸易方面的法律等,以便他们据以进行各方面的精确核算,促进中美合资办企业。

从以上反映来看,外国投资者对来华投资似仍在观望犹豫之中,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法律规定还不够具体,另一方面也顾虑能否得到合适的利润。结合我当前正在研究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一些主要问题,为了打开局面,根据中央宽一点、灵活一点,让外资有利可图的精神,是否在所得税、工资、土地使用费等问题上,适当多给外商一些优惠,使我们在吸收外资时具有竞争性和吸引力,以利于打开局面,早日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促进实现四个现代化

【注释】

[1]这是任建新1979年12月上旬访美回国后所写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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