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充满了竞争、挑战,许多事难以设计出理想的结果,因为理想与现实在不断的碰撞,任何事都充满了变数。人的生存是受他人以及他物的影响与制约的,能做大事的人,须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谩骂和羞辱,精神不会因此而拖垮,但也不会失去理解和同情之心。
曾国藩目睹着、经历着一次次的得与失、成与败、盛与衰、荣与辱,总结出了一个“忍”字功夫。
随着战功越来越大,曾国藩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他意识到“赫赫之名,为天下所指目”。在太平天国被镇压下去之后,他冷静地做出了裁撤湘军的决定,他主动放弃兵权,消除了清廷对他的顾忌。
这时,湘军内部却有人非常不满,甚至觉得曾国藩名为被清廷倚重,实则被压制,屈抑人才。
同治九年(1870年)五月二十三日,发生了“天津教案”。事情是这样的:根据《中法北京条约》,法国天主教会拆毁了建于康熙初年位于三岔河口北岸的崇禧观,要在原址上建望海楼大教堂。法国天主教会派遣传教士谢福音来天津主持教堂工程。教堂高10米,长30米,规模宏大。当地百姓一开始就反对法国建此教堂,出现不少谣言。当教堂附设的育婴堂接连死亡婴儿数十人,民间又不断有拐骗婴儿的供犯,招认是受教堂指使,甚至说教堂将小孩挖心剖肝制药。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搞得群情激愤,人们自发地组织起来把教堂围住了,要求严惩。此时,有人趁机纵火,把教堂给烧毁了。
这件事很快牵动了清政府神经,其他地方的案子朝廷可以撒手不管,让当地官府去处理,而这事关洋人的大事不能不处理,可又实在不好处理。由谁去查办这件案子呢?清政府想到了曾国藩。这时的曾国藩本在家休假养病,上边还硬是下谕要他去天津办案。
曾国藩于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只得忍辱负重,准备接受本国人的咒骂。当时,朝廷和民间有一股“主战”的力量,曾国藩反对以战争的方式解决争端,通过对案子的调查,得知过去天津境内屡有拐卖儿童的案件发生,并有剖心挖眼的谣言,天津知府张光藻擒获了两个人贩子并加以严办,后来又有民团拿获匪徒武兰珍,其供出在法国教堂做事的王三授以迷药,于是就有了津民与教民的冲突之事。曾国藩弄清了案子缘由之后,更坚信了他“只能和,不能战”的原则。(www.daowen.com)
曾国藩从保定奔赴天津时,竟写下了遗嘱:“余即日前赴天津,查办殴毙洋人、焚毁教堂一案。外国性情凶悍,津民习气浮嚣,俱难和叶,将来构怨兴兵,恐致激成大变。余此行反复筹思,殊无良策。余自咸丰三年募勇以来,即自誓效命疆场,今老年病躯,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曾国藩做好了心理准备,即以牺牲个人的名节来保全清政府的利益。因为他清楚,那些在皇上面前慷慨激昂地要求“打天主教堂”的人,等敌人真的来了,大多会吓得胆战心惊。
曾国藩来到天津后,一些人向他建议,可借民愤把洋人驱逐出境或者联俄、英以攻法国。曾国藩不主张这样做,如果因这件案子而发起战争,就会重蹈咸丰年间的覆辙。这时候,太平军和捻军刚刚覆灭,百姓需要生息,国家需要建设,再不能打仗了,这些人便挖苦曾国藩贪生怕死。曾国藩已经密调了部队布防,以防不测。他给朝廷上疏,说自己并不是像某些人诋毁的那样软弱怕事,“臣自带兵以来,早矢效命疆场之志,今事虽急,病虽深,此心毫无顾畏,不肯因外国要挟,尽变常度。”也就是说,国家的利益原则他会掌握,谈判不等于就输给洋人而开战能赢的几率很小,所以,和谈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何况“查津民焚毁教堂之日,众目昭彰,若有人眼人心等物,岂崇厚一人所能消灭?其为讹传,已不待辩。”
通过曾国藩的努力,案子终于以和解的方式了结了,避免了一场战争和百姓生灵涂炭,但由于正法了15个滋事者,曾国藩遭到了一些人的不满,骂他杀同胞,凶狠毒辣;骂他投通外敌,是卖国贼。曾国藩一下子跌落深渊。后来人们批判曾国藩镇压太平军和捻军,只是阶级观念与意识形态使然,而他“为洋人说话”,就是叛国卖国的性质了。
曾国藩说:“众口悠悠,初不知其所自起,亦不知其所由止。有才者忿疑谤之无因,而悍然不顾,则谤且日腾;有德者畏疑谤之无因,而抑然自修,则谤亦日息。”身为大臣,他受命办案,能不承担压力忍辱负重?忍到最后才是真功夫!
只有知道在适当之时隐忍,才能在跌倒了、被打败了的时候也不会丧失生活的信心,努力地站起来,迎接一切艰难险阻,坦然面对失败与挫折,这样的人生是充实与厚重的,是魅力四射、光彩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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