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洛阳模式:社会保险改革的探索与创新

洛阳模式:社会保险改革的探索与创新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为隶属于原洛阳市劳动人事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经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同时负责经办女工生育保险。洛阳市初步建立起了各项保险业务较为完善、统一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这些机构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洛阳模式:社会保险改革的探索与创新

第三章 洛阳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第一节 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的历史沿革

一、初级发展阶段

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的改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经办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伴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而同步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中国,东风吹来满眼春,经济体制的改革,围绕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轰轰烈烈地在祖国的大江南北展开了。在这种背景下,作为企业改革所需要的配套措施,社会保险事业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开启了里程碑式的发展。

1986年,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正式诞生,标志着洛阳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起步。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为隶属于原洛阳市劳动人事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经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同时负责经办女工生育保险。此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养老保险由过去企业各自承担发展为按所有制性质统筹调剂使用。

为了配合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同年10月,洛阳市又建立起了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洛阳市待业职工管理处,待业职工管理处为隶属于原洛阳市劳动人事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1996年年初,原劳动部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洛阳市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洛阳市工伤保险处应运而生,工伤保险处为隶属于原洛阳市劳动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1996年4月,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市政〔1996〕16号),开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相应成立了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为隶属于原洛阳市人事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从此自收自支和财政差额供给的事业单位开始统筹。

1999年3月,洛阳市开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成立了洛阳市医疗保险中心。洛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为隶属于原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医保中心的成立,开始逐步将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市属破产撤销关闭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逐步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至此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建立起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涉及机关、企事业参保单位所有人员的五个保险经办机构(不含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2年洛阳市机构改革将原人事局负责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处划归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实现了“五险”统一归口管理,结束了社会保险多年来经办机构“多龙治水”的局面。截至2002年年底养老保险参保职工419089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49.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83600人、工伤保险参保职工321820人、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405179人。洛阳市初步建立起了各项保险业务较为完善、统一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这些机构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分散式管理阶段

自1986年洛阳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到2005年实行“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前,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体制处于分散式管理阶段。

这一时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保险的“减震器”“安全网”保障民生的作用日益显现,国家对社会保险日益重视,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高度关注,社会保险工作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呈现2个特点:①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②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实现了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向多种所有制企业扩展,从城镇企业就业人员向灵活就业人员扩展,从城镇居民向农村居民扩展。截至2006年年底机构改革前,洛阳市本级仅养老、医疗以灵活就业人员或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就达141926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125181人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63041人次),参保人数迅速增长。

面对参保人员的几何式增长,分散式管理模式的弊端开始显现。各个社会保险机构不约而同开始向政府反映工作人员紧张、工作量大,要求增加编制和人员,同时由于分散的管理模式在服务能力上不能满足多元化新的需求,一些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开始反映参保不便、参保烦琐,对办理一个新增人员社会保险业务需要在多个社会保险机构之间往返多次。

2006年以前,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设在西工区金谷园路,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洛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位于凯旋东路,市失业保险管理处位于凯旋路的洛阳城建大厦,市工伤保险处则位于唐宫中路,从市区地图上看,四个社保经办机构围成了一个菱形。

2005年以后,国家开始调研并已经发出信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要出台,新险种的增加又面临新机构新人员增加与审批。面对参保人员的增多,险种的增加,社会保险管理进入了险种增加——新的机构增加——各个机构人手又都不足的怪圈。洛阳和全国一样,面对参保人员及工作量的成倍剧增(见表3.1、表3.2),原有的曾经自成体系、互不衔接的管理机构体制和管理模式疲态凸显,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保险发展新的需求。

表3.1 洛阳市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洛阳统计局《2010年洛阳统计年鉴》。

表3.2 洛阳市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洛阳统计局《2010年洛阳统计年鉴》。

三、迅猛发展阶段

洛阳社保机构在工作中认识到分散式的经办管理体制、经办机构独立运行,造成了社保数据不能实现共享,行政成本高,同时也给企业造成负担,导致业务办理非常不便,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洛阳市启动了“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撤销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医疗、工伤5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成立社会保险中心,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由市社会保险中心(后改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垂直管理,迈出了社会保险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五险合一”后,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量从75个减为17个,县市区编制人员从近900人压缩到434人。洛阳的社会保险工作从此迈上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自2006年“五险合一”以来,洛阳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成倍增长,截至2012年10月,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由“五险合一”前的264万人次增加到771.41万人次,比2005年年底“五险合一”前的264万人次增长近三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征缴231亿元,和“五险合一”前相比,增长近10倍。

为探索城乡居民一体化保险体制,实现由“大保险”向“大保障”的跨越,2010年年底,洛阳市在新设立的伊滨区开展试点工作,成立伊滨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中心,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的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事务工作。

伊滨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中心的成立,将探索与洛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养老、医疗、低保、社会救助等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对推进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第二节 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构建大保险体制

由于历史原因,洛阳市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启动时间各不相同,按险种设立的经办机构也随之应运而生,分散式的经办管理体制,经办机构独立运行,社保数据不能实现共享,出现了行政成本高的困境,主要表现在:

(1)内设机构重叠

社会保险各险种内设机构都设置公共科室、基金财务、基金征缴、待遇审核、稽核审计、信息管理等科室,造成人才、经费资源配置不合理和资源浪费等现象,行政成本较高。

(2)经办效率较低

由于各项社保经办机构分别独立运行,企业和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需要到5个经办机构去办理,5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都要同时到参保企业去征缴社会保险费,造成企业与社保经办机构“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局面,企业和参保职工办理有关业务需要到几个经办机构去办理,给参保企业和职工带来极大不便。

(3)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各社保经办机构相对封闭管理的体制,致使各项社会保险信息不能共享,同一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都有所不同,也给一些企业挑选性参保的机会,造成基金征缴应征而未征,职工权益受到损害。

针对社会保险各险种经办机构分别独立运行、信息不能共享、经办效率较低、不便企业和职工参保的问题,顺应社会保险经办改革发展方向,大胆创新,本着建立大保险体制的目标,借助企业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契机,洛阳市决定整合原5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全省首家将市本级、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5个经办机构撤销,实行社会保险各险种集中经办管理。2005年3 月2日,洛阳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五险合一”“县区垂直管理”的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门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也做出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决议》。市政府成立洛阳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险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和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成立了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为正科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市财政发放,编制人数434人,比原人员编制减少一半。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职能是负责市本级、各县(市、区)辖区内的养老(含事业单位养老,新农保)、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实行“五险合一”垂直管理

实行社会保险5个险种的“五险合一”垂直管理,没有相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沿海发达地区参观学习社会保险先进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洛阳社会保险实际,本着“统一机构、一票征缴、分账管理、按险种支付”的原则,组织人员反复讨论,为推动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工作按期实现,采取了先县区后市本级,洛阳市委、市政府将“五险合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明确了各县(市、区)责任,年度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加强督查指导,促使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工作。2006年年底,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市社会保险中心相继成立。2007年4月“五险合一”工作基本完成。2008年12月,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更名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规格为正县级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九县(市)六区及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均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市财政全额供给,实有人数435名。

三、统一部门职责

2010年,洛阳市人事局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现隶属于新成立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调研,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社会保险建设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参保单位的参保缴费、扩面征缴、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工作,监督检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实施。

2)建立和完善全市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拟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测算调整各险种年度统一缴费基数;负责经办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和征缴情况的审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中断、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制定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4)制定企业年金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及企业年金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社会保险业务的资格。

5)制定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并抓好落实。负责管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职工个人账户缴费记录和档案信息资料。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政策的情况。

6)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社会保险统计数据、信息和资料,做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报告。

7)编制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和各类财务报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安全运营。

8)负责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稽查审计工作,防止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发生。

9)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社会保险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0)领导和管理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设在各县(市)、区的直属派出机构,做好9县(市)8区社会保险各项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部共设置20个科室(见表3.3)。

综合科室7个:调研员、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兼信访工作)、综合统计科(负责统计报表分析、征缴计划的下达)、基金财务科(负责5个险种的基金管理)、信息管理科。

稽查征缴类科室3个:稽核审计科(负责对企业申报工资的稽核及对社保局内部业务审计监督)、基金征缴一科(负责全市企业五险征缴)、基金征缴二科(负责机关事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及参与全市参保事业单位改制及社会保险工作)。

业务参保办理科室1个:申报登记科(负责五险参保登记、转移、停保)。

待遇支付类科室5个:养老待遇审核科、医疗待遇审核科(兼职工生育支付)、工伤康复科、失业人员接收科、失业保险管理科。

专项工作科室3个:县区保险管理科(兼新农保工作)、城镇居民医保科、委托经办监督管理科。

两定医疗机构管理科室1个:医疗监督科。(www.daowen.com)

表3.3 洛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置情况表

资料来源: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事部门。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财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全部上划,工资待遇和办公经费由市财政统一保险。县区社会保险中心编制原则按照参保比1∶10000进行确定;县(市)级社会保险中心设置8个科室,区级社会保险中心根据人员编制,设置2~5个科室(见表3.4)。

表3.4 县(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设置

资料来源: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区管理部门。

“五险合一”后,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量由原来的75个减少为现在的17个,经办人员核定为624人,建立完善了制度措施,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了单独的服务大厅,没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服务窗口纳入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科室职责、业务流程和业务办理指南,建立了会议制度、大厅管理制度、基金管理、财务管理、考勤等几十项制度规定,确保了经办管理规范、业务流程科学岗位设置合理、工作效率提升(见表3.5)。

表3.5 2010年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及各县(市)区实有人数表

表3.5(续)

资料来源: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事部门。

四、统一基础管理

(1)统一社会保险经办管理

洛阳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后,实施统一的五险经办管理,重点体现在“八个统一”上,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申报稽核、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征缴计划、统一基金账户、统一实施缴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建立综合社保服务大厅,规范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实现了集社会保险业务、银行缴费、人寿保险业务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2)市县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九县(市)六区及高新区社会保险中心、伊滨区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为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经费保险均为市财政全额供给。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内设机构、业务经办流程、制度管理实行全市统一。

(3)一票征收,分账管理

“五险合一”后实行“一票征收、分险种核算管理”的模式。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一票委托收款单上区分各项社保费的金额,财务分险种、分单位进行记账、核算。这种模式改变了过去企业与社会保险机构“一对多”和“多对一”的现状,避免了各项社保基金互相挤占,对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参保职工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简化了参保、结算程序,减轻了经办机构的行政成本,节约了开支,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

(4)使用“金保工程”社保统一软件

“五险合一”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的应用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各项社会保险信息数据共享,把一票征缴和一站式服务、降低征缴成本、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功效得以落到实处。金保工程数据整合上线后,按照参保人数就多不就少、缴费基数就高不就低、“同人同城同库”的标准,保证了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身份、待遇支付、单位欠费等业务数据的准确统一。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起着为参保人员跟踪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作用,为使社保业务档案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了规范化的管理,制定了相应的多项规章制度,包括:①档案收集整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②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③《档案借阅管理制度》;④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⑤制定档案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做好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包装、编号、立卷、存放,使业务档案规范、整齐、美观,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摆放、统一查询,确保每个环节标准化,并且统一标准,即统一装具、统一编号、统一目录,在档案的整理、接收、保存等方面,逐步实现计算机检索、管理,建设手段科学、技术先进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同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腾出办公室、会议室,扩大了档案用房,即现有档案库房3处(面积140平方米),查阅室1间,档案办公室1间,做到了办公、查阅、库房三室分立,建立了荣誉室,配备了专用电脑,购买了档案管理软件,添置了密集架、除湿机缝纫机、消磁柜、除湿机、复印机吸尘器、温湿度计、灭火器等一系列物品,所有档案装具统一从市档案局购置,同时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复查整改,还收集、整理了大量重要资料,弥补了档案材料的不足,使档案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各县市区也按照部和省厅要求,大力加强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各经办机构设立了兼职档案员,建立了档案室,加强社保业务资料管理和档案室建设。

随着电子政务的全面推进,传统的纸质档案将逐步被电子文件替代,电子文档的便捷、高效、节能等优势逐步被人们接受,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做好电子文件的收集、存储和利用工作,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加强管理,使之成为民众及时、准确了解社会保险信息的重要途径。2010年11月,经市档案局考核验收,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等级认证以最高分的成绩达到省一级综合档案室标准,被授予“洛阳市机关示范档案室”。汝阳、新安、孟津、西工等县(区)社保中心先后通过市档案局省一级认证。其他县(市、区)也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细节决定成败,基础工作彰显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经办工作。2010年,洛阳市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强化县(市、区)经办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经办水平。当年洛阳市首批申报的6个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规范化达标全部通过了省厅验收,受到省厅和省社保局的肯定;其余的10个县(市、区)社保中心对照标准,创造条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管理要求,并于2011年通过省厅验收。与此同时,洛阳市按照部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要求,对照上级标准和检查要点,对全市业务流程、制度建设、基础数据管理、软件应用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不断整改问题,做到各项数据项目齐全、准确、数据出处有据可查。2010年5月顺利通过部社保中心“数据质量年”检查验收。

第三节 洛阳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五险合一”后,经过几年的运行和不断完善,洛阳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高了经办工作效能,减少了行政成本,强化了经办管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社会保险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被称为社会保险管理的“洛阳模式”,其突出特点有以下7点。

一、降低了行政成本

“五险合一”前,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量有75个,“五险合一”后,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17个;“五险合一”前县(市、区)共有人员近900人,“五险合一”后人员压缩到434人,较大幅度的减少了行政成本。

二、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参保

社会保险机构整合后,建立了集社保、银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大厅,企业和群众在服务大厅就可以办理所有业务,大大方便了单位和个人办理参保业务,也减轻了企业负担。此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受到参保单位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了经办管理

“五险合一”前,每个参保单位在各个经办机构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各不相同,“五险合一”后统一软件上线,通过数据整理整合,对各单位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办法,既防止参保单位选择部分参保险种,又避免了基金流失,使缴费金额和参保人数取得突破性进展,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四、提高了效率和服务水平

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化统一应用软件的建设和运行,为“五险合一”提供了系统平台和技术支撑。目前,系统已经覆盖到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社会保险业务可以通过金保工程系统进行办理,减轻了经办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大提高了经办工作效率,为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办理各项参保业务及待遇的及时支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强化了基金监管

“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使全市的社保基金建立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管理,便于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同时我们在全省首家与会计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中介机构每季度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保险了基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同时也避免了因机构不统一而使社保待遇重复支付的问题。

六、促进了统筹层次的提高

“五险合一”市、县两级垂直管理的新体制,加快了市级统筹步伐。2007年10月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生育保险在全省首家实行市级统筹,2010年7月在全省第一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2011年7月,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这些统筹层次的提高,使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七、推动了社会保险信息化的进程

目前,洛阳市社保网络已延伸到8县1市7区全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社区;与70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现联网,保证了参保职工到药店购药、门诊治疗和住院的同步结算;网络延伸到商业银行,100余万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通过网络实现电子缴费;2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网上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业务。2007年11月,洛阳市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先进单位。

第四节 洛阳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改革发展的瓶颈及问题

一、全省社会保险体制不统一

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虽然已初步形成体系,但这一制度还很不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改革、开放和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难以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省及大部分地市仍然按险种设立经办机构,洛阳市和郑州市先后实行了“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全省体制的不统一,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和攀比现象的产生。

二、社会保险行政权责不明确

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着社会保险公共管理的服务职能,但其机构性质一直未能得到明确。从全国情况看,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9个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已有52个实现了参照公务员管理,占75.4%;北京、黑龙江、陕西等六省市还实现了省、市(地)、县三级经办机构全部参照公务员管理;广东、云南等九省区也基本实现市(地)级经办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而我省仅有部分经办机构参照管理。大部分市实现公务员管理。

三、经办人员不足的困境

以洛阳为例,随着参保人数的不断增加,所经办的业务量的日益加大,特别是社保基金征缴、监管、支付内控制度的严格要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部分县(市、区)已经发生1人多岗现象,不利于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社保政策宣传、扩面征缴、“金保工程”系统维护管理、异地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等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特别是县区的服务大厅多数达不到规定标准,给参保人员和单位办事带来不便。

四、经费保障不足的困境

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基层经办机构经办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紧张、基础建设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五、风险控制还有薄弱的环节

突出表现在管理水平不平衡。市本级管理水平较高,但县(市、区)基础工作则比较薄弱。有的县区侧重于硬件投入,对制度和机制建设重视不够;有的县区抓信息化工作较有成效,但内控机制、标准化等工作进展滞后。

六、服务不能满足新的需求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到7%,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1.69亿,约占总人口的12%,表明我国已经整体上进入老龄化社会。河南作为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速度比其他省份更快。据河南省统计局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河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20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2.87%。预计到203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551万人,约占全部人口的1/4。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影响是全方位的,仅从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来说,人口老化不仅会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产生直接冲击,也会对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带来了深远影响:①在工作理念上,要从“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转变;②在工作方式上,要从依托用人单位管理向面对个人进行“点对点”服务转变;③在工作体系上,要更加注重社区、乡(镇)平台建设,做到服务的“前移”和“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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