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民国时期文论建设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

民国时期文论建设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民国时期“大文论”格局的形成,有其深厚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的双重因素。从中国文学发展进程来看,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变革思潮为民国文论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用。二是外来文化、文学的影响,为民国文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和价值理念的支持。历史的现代化进程推动了民国文学的整体崛起,反映在文论建设方面,就是开始与传统文论的认识观念和结构模态拉开距离。

民国时期文论建设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

黄健

浙江大学

民国建立以来,随着现代出版传播业的迅速发展,文化、新思想、新观念得以广泛传播,一种新的文学形态随之诞生。文论建设受新文化、新文学观念的影响,也一改历代文论那种重感悟和重点评的传统,转向注重新文学的理论建构,注重文论的逻辑体系建构,形成一种富有现代性价值内涵的“大文论”格局,在中国文论发展史上,开辟了一个新的发展纪元,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的历史地位,对后世文论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民国时期“大文论”格局的形成,有其深厚的历史传承和时代发展的双重因素。从历史传承上来说,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变革思潮及对文学理论的影响,也一直延续到晚清和民国。周作人指出,新文学理论的兴起及其创作实践不外乎“两重的因缘,一是外援,一是内应。外援即是西洋科学哲学与文学上的新思想之影响,内应即是历史的言志派文艺运动之复兴。假如没有历史的基础,这成功不会这样容易”[1]。从中国文学发展进程来看,明中叶以来的文艺变革思潮为民国文论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用。章培恒、骆玉明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在论述明清文艺变革思潮对新文学的影响时指出:“从明中期开始,要求解放个性、积极表现自我的创造精神的文学思潮重新抬头,至晚明达到高峰,并获得丰富的成果。明末至清代前期,它再次受到封建正统文化的反拨和抑制。但这一次却没有达到明代前期的那种效果,晚明文学的种种特点在低潮状态中得到顽强的延续。这表明中国文学中的变异因素已经广泛而深入地浸染人心,不可能加以彻底清除。如此延伸到清代中期,发展成一个新的文学高峰。……与此同时,清末民初的中国知识阶层因为种种矛盾的困扰,开始更为积极地关注和更为深入地了解西方文化,元明以来在封建专制压迫下争取个性解放的历史潮流,为西方具有相似内涵而在理论上更为完整和强烈的学说所激扬,遂由此催发了从文学革命开始的‘五四’新文化运动。”[2]

明中叶开始,受明代思想家王守仁的“心学”影响,李贽、徐渭、袁宏道等人提出的文学主张,表现出一种改弦更张的恢弘气势。李贽的“童心说”,提倡讲真心话,反对一切虚伪、矫饰。他指出,“童心”亦是“真心”,这是一切文艺的源泉,“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苟童心常存,则道理不行,闻见不立,无时不文,无人不文,无一样创制体格而非文者”[3]。徐渭也强调创作应有“真我”、“真情”,崇尚个性。在《赠成翁序》中,他说:“夫真者,伪之反也”,为人、为文都必须反“伪”,“视必组绣,五色伪矣;听必淫哇,五声伪矣;食必脆脓,五味伪矣”。明公安派代表人物袁宏道则提倡“性灵”说,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强调文学的时代性和个性化。在他看来,所谓“性灵”乃人之“本色”,亦“真性”也。在《叙小修诗》中,他说文学创作应“性之所安”,“率性而行”,“情至之语,自能感人……情随境变,字逐情生”。无疑,明中叶的文艺变革思潮对文学创作和理论建设的推动,提倡“本心”、“本性”、“本色”,摒弃一切外在束缚的思想,都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清代的龚自珍、黄遵宪、康有为梁启超章太炎等人继承了这一传统,相继提出变革主张,像龚自珍的“尊情”、“宥情”说,主张以充分的抒写情感和解放个性为创作的首要条件,提出以“受天下之瑰丽而泄天下之拗怒”为文学创作的最高境界,要求文学能够真实、集中地反映现实社会和表达民众心声。“诗界革命”倡导者之一的黄遵宪,更是提倡“我手写我口”,倡导诗文口语化,指出语、文一致对文学发展,启发民智和保种强国的重要意义。梁启超的“欲新一国之民,必欲新一国之小说”的“小说界革命”主张,强调小说(文学)所具有的巨大社会功能,在强化文学的社会作用,追求艺术的完善、完美等方面,都对民国的新文学运动,民国文论建设,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辛亥革命的成功,新的共和制的民国建立,对文学的影响深远而重大。特别是民国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对民国新文学形态的生成,构筑民国文学整体框架,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为新文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支撑。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语境的开放,为形成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民国“大文论”格局,提供了时代话语环境和文化氛围的支持。民国时期对民主、科学、平等、自由等现代价值理念的崇尚,构成了民国文化的时代之魂。如胡适所言:“旧阶级的打倒,专制政体的推翻,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观念的普遍,‘信仰,思想,言论,出版’几大自由的保障的实行,普及教育的实施,妇女的解放,女权的运动,妇女参政的实现……都是这个新宗教道德的实际的表现。”[4]正是这种新的文化精神,使民国文论建设在开放的社会语境中体现出现代文明的精神特质。二是外来文化、文学的影响,为民国文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和价值理念的支持。陈独秀曾指出:“欧洲输入之文化,与吾华固有之文化,其根本性质极端相反。数百年来,吾国扰攘不安之象,其由此两种文化相触接相冲突者,盖十居八九。凡经一次冲突,国民即受一次觉悟。”[5]民国建立之后,外来文化、文学思潮在国内的传播更加广泛和深入,反映在文论建设方面也非常突出。西方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各种文学思潮,像启蒙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象征主义印象主义表现主义等,都被大量介绍进来,以其丰富、多样和富于创造性的文学理想,冲击沉闷而压抑的中国文坛,赋予民国文学以全新的审美形态,也使文论建设一改传统的重感觉认知、重心理感悟、重经验传达的发展路径,转向以西方文论为参照,走注重创新文学观念、建构理论体系、设计逻辑框架的发展道路,从而开辟出中国文论新的发展历程。

历史的现代化进程推动了民国文学的整体崛起,反映在文论建设方面,就是开始与传统文论的认识观念和结构模态拉开距离。一般来说,传统文论比较注重个人阅读和体悟的经验性表述,往往是针对创作的具体问题,结合个人的认识体会来进行分析论述,具有较为鲜明的感悟、点拨和论道的特点,不是那种宏大性的、思辨性的、体系性的外显逻辑结构,而是微观性的、体验性的、解读性的内化逻辑结构,表意性特征比较鲜明,与文言的表意系统十分吻合,但也存在着不够清晰,比较模糊、笼统的特点。进入民国后,受现代西方文化、文学的影响,则开始注重文学理论的体系建设,注重文学批评的理论建构,强调个人的认识和体悟,应在纳入理论体系中予以表达,如蔡元培所说:“文学是传导思想的工具”,文论建设必须纳入新的文学理论整体建构之中。他指出,尽管“我国的复兴,自五四运动以来不过十五年,新文学的成绩,当然不敢自诩为成熟。其影响于科学精神民治思想及表现个性的艺术,均尚在进行中”,但是,“吾人自期的”文化建设以及包括文论在内的新文学建设,都应“使吾人有以鉴既往而策将来”。[6]在这种共识中,民国文论建设形成了“大文论”的恢弘气度,强调在对整体、全面的历史与时代的审视和把握当中,在社会转型和文化重建当中,突出文论建设与整个民族文化复兴,新文化建设与发展保持紧密联系,兼容中西文论各自的特点,创建与现代文明发展相适应的文论体系。

民国“大文论”格局的形成,指的不是文论内容与篇幅的大与小,而是指整个文论建设理念和体系构建,在顺乎时代发展中所具有的新的理论基点和价值原则。早在民国诞生之前,王国维受近代西方文化、文学影响,就将文学定位为“游戏的事业”,以“情”和“景”作为文学的二原质,认为文学审美风格应“自然而简约”,文学作品的优劣标准应由情感、语言的真实性、个性化和创造意义来认定,而文体的更替则体现了文学盛衰的规律,是文学发展的重要标志。[7]胡适于民国六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从历史进化论角度出发,提出了“今日之中国,当造今日之文学”的主张,指出应首先从语言转换着手,创造中国的新文学。他认为,新旧文学不同在于:新文学能够自由地表达人的思想和情感,而旧文学的主张只是“文以载道”。因此,新文学及其理论建构就应紧随时代发展,用现代“活的语言”自由地表达现代人的思想情感。他表示:“吾惟愿今之文学家作费舒特(Fichte),作玛志尼(Mazzini),而不愿其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也。其不能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而徒为妇人醇酒丧气失意之诗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显然,这种对旧文学的批判,使他的文论主张不再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上,而是展现出一种以世界文学发展为参照,以革新中国文化、文学为己任的创造性诉求,展现出致力于民国新文化、新文学建设的全新理念。他提出著名的“八事主张”,涵盖文学的思想与情感、内容与形式等各个方面。他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成为民国新文学运动的重要理论主张,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新文化运动另一位主将陈独秀则更是以激进的主张,提出要用先进的文化理念,推动伦理、道德和文学的革命。在《文学革命论》中,他提出著名的“三大主义”,即“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林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强调文学应具有充实的时代内容,能够充分反映现实社会的真实状况,重视国民的情感表达。他指出:“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使吾人不张目以观世界社会文学之趋势,及时代之精神,日夜埋头故纸堆中,所目注心营者,不越帝权贵、鬼怪神仙与夫个人之穷通利达,以此而求革新文学,革新政治,是缚手足而敌孟贲也。”[8]民国文化强调“破旧立新”,对于建立一种富有“新质”的民国文学、文论来说,其功能特点是开阔了人的认识视野,创新了文论建设的理念,尤其是将价值建构的逻辑起点建立在现代文明的发展之上,就使民国文论建设呈现出一种创新性的理论特质。

在这当中,周作人的“人的文学”主张成为民国文论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点。他以欧洲文艺复兴的“人道主义”思想为标准,分别对“人的文学”和“非人的文学”进行了理论区分,批评了中国传统的“非人”文学及其文论主张。他指出:“中国文学中,人的文学,本来极少。从儒教道教出来的文章,几乎都不合格。”对于如何建构新文学“人的文学”观,他提出的价值原则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个体本位主义。他说:“我所说的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的‘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悲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二是“当以人的道德为本”,即文学反映“道德生活,应该以爱智信勇四事为基本道德,革除一切人道以下或人力以上的因袭的礼法,使人人能享受自由真实的幸福生活。”三是“人爱人类”,“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进而,“改良人类的关系”。[9]他坚持从“个性解放”的要求出发,充分肯定人道主义的思想作用,强调“利己而利他,利他即是利己”和“理想生活”的主张,提倡新文学及其文论建设应是以“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的文字”的文学,它不在于材料方法,而在于创作观念和态度是否以合乎人性的“灵肉一致”生活为主导,反对一切违反人性的礼法制度和兽性文学。他强调“人的文学”是一种具有现代文明价值原则的人道主义文学,新的文论建设必须坚持这种价值原则。

“人的文学”理论基点和价值原则的确立,揭示出新文学和理论建构与人、与现实人生之间的密切关系,在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人”作为文学建设的中心,从而指明了文论建设和发展的方向,为民国文论提供了广阔的理论空间,也为建构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大文论”体系和框架,形成“大文论”的格局和范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于“人的文学”理论基点和价值原则,民国文论建设表现出由古典“和谐”类型,向现代“崇高”类型转换的发展特征。所谓古典“和谐”类型,指的是古代文论强调主客体和谐统一,突出以感悟、点拨和求道为特征的文论形态。受中国传统文化和美学的影响,古代文论强调理想与现实、感性与理性、现象与本质、再现与表现、内容与形式等要素的和谐统一,在认识上注重以直观性和经验性的方式认识和把握对象,注重精致性、抒情性的表现与传达,不同于偏重于讲究遵循客观存在逻辑,注重理性分析、理论思辨和论述性的文论,而是在偏重于感悟、体验当中,突出文论的重主观,重心理,重感悟,重意会的境界构筑,强调主体对于客体的认识、感受、把握和体悟,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所说,要做到“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即把形与神、情与景、主观认知与客观对象有机地统一起来,使整个文论在形态上具有一种简约、形象、具体和寓意的表现特征。然而,时过境迁,古代文论追求精致、典雅、和谐的观念,在遭遇现代性意识冲击时,其价值与意义则愈加显示出它的不合时宜、发展滞后的历史局限性。特别是在与现代西方文化、文学的对照比较当中,古代文论缺少理论范畴的严密论证,大多是经验之谈,像“形”、“神”、“气韵”、“妙悟”等一类学说,都没有严格的逻辑内涵和外延,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多义性和模糊性,明显地与现代文论讲求规范性、系统性、结构性的要求格格不入,加上在长期演变中所表现出来的负面特征,使其难以再作为时代的主流文论而占据中心位置。进入民国之后,一种要求与时代发展相一致的文论建设,便出现在民国的思想文化和文学界,使晚清以来“我手写我口”的“自由”理念,在民国时期有了根本性的发展,表现出一种对现代“崇高”类型的文论建设的价值诉求。

不同于古典“和谐”类型的文论,所谓现代“崇高”类型,指的是现代文论强调主客体对立冲突,突出以逻辑思辨,分析论道为特征的文论形态。周来祥在论述“崇高”特性时指出:“崇高(包括崇高型的艺术)则是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个性与社会、必然与自由等元素处于不和谐、不均衡、不稳定、无序的状态,是在它们尖锐的矛盾冲突中求平衡,在不和谐中求和谐、不自由中趋向于自由的获得。”[10]民国文论建设不回避现实人生矛盾,强调在直面人生中突出对冲突、对立、焦虑等不和谐要素的发掘。民国之初,陈独秀、胡适、鲁迅、周作人、郭沫若等人的文学主张都发出对现代“崇高”的呼吁,如陈独秀就强调:“一切虚文空想之无裨于现实生活者”都应“吐弃殆尽”,[11]并指出:“自古以来的汉文的书籍,几乎每本每页每行,都带着反对德赛先生的臭味”,故要将其“打倒”,“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12]胡适则以诗歌创作为例指出:“如果诗不表达人类痛苦遭遇的呼喊,而只以做美女圣贤的传声筒自满,那么诗便忽略了其应负的神圣任务之一了。”[13]鲁迅也是大声疾呼:“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时候早到了;早就应该有一片崭新的文场,早就应该有几个凶猛的闯将!”[14]周作人在论述“人的文学”时明确指出:“全是妨碍人性的生长,破坏人类的平和的东西,统应该排斥”,同时还特别强调新文学和文论建设,应突出思想启蒙的现代性价值内涵,要赋予新的文学、文论一种鲜明的目的性,一种建设“人的文学”的使命感,使民国文学能够真正地成为现代中国的“人的文学”。

如何打破古典的“和谐”,迈向现代的“崇高”,选择、建构与之相适应的新价值标准,这是民国文论建设的中心指向。在这个维度上,民国文论建设继承了晚清“学习西方”的传统,如王国维就是较早自觉运用现代西方哲学来致力文论建设的先驱。他曾运用叔本华的悲剧哲学阐释《红楼梦》的内在精神和美学、伦理学价值,提出了不少精辟的新见解。民国文论建设以现代西方文化、文学为参照,选择的多是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的文论标准。一般来说,现代西方文论注重人与对象之间(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崇高”类型的理论建构,强调对不和谐、不圆满,对立、冲突的现代审美要素的发掘,表现以“对立”、“冲突”为特点的时代生活,反映人生的缺陷和内在矛盾,暴露和批判现实人生和社会的黑暗与丑恶,表现不可调和的人生悲剧,展现出对人的存在境况和前途命运的关注和思考。受现代西方文学思潮的影响,民国文论建设也表现出推崇“崇高”的“力之美”的形态建构,如鲁迅就赞叹荷马史诗的“大文”,赞扬“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的“摩罗诗人”,力倡“刚健雄大”的“力之美”的审美理念和文论框架与理论形态的建构。

当然,“崇高”类型的意识和形态并不意味着终极。历史总是螺旋式地上升与发展的,向更高层次的“和谐”回归,应是历史螺旋式发展的规律和特征。从这个角度来说,民国文论建设“崇高”类型的意识和形态,是在“偏至”中发展过来的,本身也充满悖论,充满吊诡。打破“和谐”,崇尚“崇高”,表明其自身不可能是完成时,但它动态发展的态势则展现出民国文论建设的多样性和多元性的形态特征。无论是民国之初各种思潮的介绍引进,还是后来各种理论主张的众说纷纭,都体现出民国文论建设和发展的丰富性和创造性的特点。

民国文论建设具有一种创新性的价值品格。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说:“吾人谓戏曲小说家为专门之诗人,非谓其以文学为职业也。”实际上,民国已开始形成“以文学为职业”的知识阶层。王国维说:“职业的文学家,以文学为生活;专门之文学家,为文学而生活。”如同马克斯·韦伯在论述“学术作为一种职业”时所指出的那样,既然选择以一种对象为职业,那么就必须具有职业的精神,确立起“职业性”的担当和责任。民国文学家在新文学建设中,表现出了这种“职业性”的历史使命感和抱负感。像鲁迅当年作出“弃医从文”的决定,就是看到了“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因此,他决意做“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为建立中国“真的新文艺”尽自己的一份力。民国文论建设的创新性价值品格,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民国文论将建设的重点聚焦在范式转换与话语确立方面,注重建构新的文论范式和话语系统。梁实秋说:“我们自经和外国文学发生接触之后,我们新文学的见解完全变了。……这一变可是非同小事,因为不但今后中国文学根本的改变了模样,即是以往的四千年来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和价值都要大大的改动。”[15]由于民国文学实施了对旧文学、旧文论的大胆颠覆与突破,因而在文论建设上也就致力于对相匹配、相适应的范式和话语系统的全新建构,以使民国文学能够建构起自身的全新理论体系,确立自身的历史位置,完成新旧文学的历史交接和转型。拉里·劳丹指出:“范式是‘考察世界的方式’,是有关某些领域的现象应该如何解释的普遍的形而上学的洞见或预感。”[16]范式往往是一种包含着深刻的思想观念和意义的结构模态。每一种文学观念都凝聚或存在于其相应的范式结构当中。范式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但构成范式的因子却又总是处在动态演变与发展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说,民国发动的“文学革命”,本质上是一场范式革命,是旧范式与新范式的冲突、转换的历史进程,其中最主要的是在文学观念上完成了现代性的价值转换,从而导致了文学内部范式的不断更新,价值因子获得创造性转化,进而促使新的文学理念与理论体系的生成和建构,为新的文学提供新的审美观和方法论。同时,新范式的建立也必将催生新的话语系统,由此获得新文学发展的主导权,如同米歇尔·福柯所说:“话语既可以是权力的工具,也可以是权力的结果。”[17]民国之初的文言与白话两种话语的冲突,乃是在语言结构内部反映出来文学话语权力的运作,其中反映的也是特定的政治权力、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文学理论的冲突。可以说,民国白话文运动就是新文学争取启蒙话语权力的斗争。换言之,这是白话与文言所代表的两种文化价值理念在民国特定历史时空中的一次正面交锋,也是长期占据中国权威位置的传统权力话语,受到了代表了历史发展必然的新生话语的强有力挑战。文白两种语言符号系统的转换,涌动的是轰轰烈烈的思想解放、文化变革文学理论更新的大潮。从建构现代性的角度来说,文学的现代性最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语言的置换,来充分地体现新兴的知识阶层对新的民族国家的想象与认同,如李欧梵所说,文学的现代性“最重要的是叙述的问题,即用什么样的语言和模式把故事叙述出来。”[18]民国作家自觉地策划、领导和实施了这场语言转换的运动,像胡适、鲁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沈雁冰、郭沫若、郁达夫、冰心、朱自清、叶绍钧等一大批作家,在这场范式转换和话语确立的新文学运动中,以富有独创性话语实践,为丰富和发展民国文学、文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和智慧。

其次,民国文论对相关的建设路径和策略进行了认真探讨,注重选择新的文论发展路径和策略。民国作家的人生阅历、知识结构和认识视野,与前人存在很大的差别。面对时代的发展,在文论建设方面,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赞赏什么,冷落什么,接受什么,拒绝什么,他们都有自己的认识和主张,即使出现不同的争论,甚至产生诸多恩怨,但所主张的不同路径、不同策略,却反映出特定的社会思潮和价值理念,具有更为深厚、丰富和开阔的历史与文化意识。无论是民国之初的白话文和“人的文学”倡导,新诗的尝试,还是后来的小说、散文、戏剧、电影等新形式的创造,都是在探寻历史、文化和审美的合理性、合法性当中,大力主张新文学、文论的正宗地位。胡适的历史进化论的白话文学和新诗观,陈独秀激进的文学革命论,鲁迅“为人生”的文学理念,周作人“人的文学”主张,茅盾的自然主义文学观,郭沫若的个性自由文学观,以及后来出现的各种新的文学思潮、文学流派、文学社团、文学理论等,都为民国文学、文论的建设与发展,开辟出新的天地,发挥了先导、先锋的作用。民国文论在建设的路径和策略中,注重新的文学观念的培育、倡导和传播,大力促进新兴文学的发展,促进文学流派的繁荣,目的就是为了加快中国文学的现代化进程。像“文研会”提出“为人生”的文学观,鲁迅对“奴隶丛书”的推荐,郭沫若及创造社对浪漫主义的推崇,林语堂对“性灵”的关注,胡风对“七月诗丛”、“七月文丛”的评介,周作人对废名小说、俞平伯散文的评议,朱光潜对京派文学的批评和对自由主义文学的倡导,都对民国文论建设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民国文论建设还注重以中外经典文学为参照,积极探索文论的现代理论构架,引导民国文学精品的产生,推动文学创作不断走向成熟。如赵家壁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蔡元培亲自作总序,胡适、郑振铎、鲁迅、周作人、茅盾、郑伯奇、郁达夫、朱自清、洪深等人,分别对理论、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诞生于民国的新文体和创作进行了系统的汇集、整理和评价,为建构新的民国文论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民国文论建设的繁荣发展,像后来出现在民国文坛上的诸多批评新秀,如刘西渭,他对京派作家富有审美智慧的批评,就大大提高了民国文论的审美趣味和理论水准。

再次,民国文论注重创造性转化传统文论,吸收可资借鉴的价值因子,从中创建新的文论规则。民国文坛虽然经常发生不同派别、不同主张的争论,但对建立新的文论规则,则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民国时期的新旧文学主张之争,“革命文学”论争,左翼文艺与其他派别文艺主张之争,如梁实秋的新人文主义对创造社文学主张的驳难及其反思,左翼作家对“五四”作家和梁实秋人性论的批判,以及后来关于杂文和小品文的讨论,抗战前后关于战争题材与暴露黑暗问题的争论,关于现实主义和“主观战斗精神”及其“民族形式”的争论等等,都舒展了民国文论建设的思维视阈和认识角度,特别是对传统文论的创造性转化,就体现出了一种自觉的历史理性精神。蔡元培在为《中国新文学大系》作总序时指出:“在文学方面,《周易》的洁静,《礼经》的谨严,老子的名贵,墨子的质素,孟子的条达,庄子的俶诡,邹衍的闳大,荀卿与韩非的刻覈,《左氏春秋》的和雅,《战国策》的博丽,可以见散文的盛况。风雅颂的诗,荀卿、屈原、宋玉、景差的辞赋,可以见当时韵文的盛况。”在他看来,传统文论也是民国文论可资借鉴的对象,这也是创造性转化传统,建立新的文论规则所必须具有的价值理念和精神品格,所必须走的发展道路。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也强调了这一点。他认为,民国新文学的传统源流是与明清以来的文学传统分不开的,新文学的主体特性及其所受到的影响,尽管有现代西方文化、文学的功劳,但没有自身传统的对应,也无法进行创新,不会真正地出现具有现代性价值内涵的民国文学。就总体而言,民国文论的建设与发展,虽然在某些特定阶段有过激进的反传统倾向,甚至一度出现全盘西化的势头,但整体上还是在中西交会和古今融合的道路上行进和演化,形成了“中西贯通”、“古今相融”的开放、整合的局面,逐步地建立起了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新的文论体系,推动了中国文论的现代转型。(www.daowen.com)

总之,在历史的转型时期,民国文论建设充当了与新文化相关的思想文化启蒙、民族文化复兴和价值重构的“历史先锋”,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文化思路、美学理想、文学观念和艺术主张,其文学史的意义在于:它总是以一种先锋的姿态和精神,努力促使民国文学与世界文化发展主流相对应、相对接,显示出与世界文学发展的一种必然关联,尤其是它的创新品格和所确立的理论基点、价值原则和发展路径,都为中国文学、文论的发展贡献了卓越的思想智慧和全新的价值理念,推动了中国文化、文学的理论建设和整体发展。

[1]周作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第6集,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10页。

[2]章培恒、骆玉明主编:《中国文学史》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27页。

[3]李贽:《童心说》,《焚书》卷三,中华书局1961年版。

[4]胡适:《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胡适文存》第3集第1卷,亚东图书馆1934年版,第17页。

[5]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

[6]蔡元培:《〈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版,第2页。

[7]王国维:《文学小言》,《教育世界》1906年12月第139号。

[8]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1917年2月第2卷第6号。

[9]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1918年12月15日第5卷第6期。

[10]周来祥:《论中国古典美学》,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56—57页。

[11]陈独秀:《敬告青年》,《独秀文存》,《青年杂志》1915年9月15日第1卷第1号。

[12]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新青年》1919年1月15日第6卷第1号。

[13]胡适:《中国诗歌中的社会信息》,《中国社会政治科学》(英文版)1922年1月号。

[14]鲁迅:《坟·论睁了眼看》,《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41页。

[15]梁实秋:《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晨报·副镌》1926年3月25日。

[16][美]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方在庆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72页。

[17][法]米歇尔·福柯:《性经验史》,佘碧平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版,第73页。

[18]李欧梵:《中国现代文学与现代性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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