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学、近代/现代/当代文学,20世纪中国文学,我们今天已经有了这些成熟的概念,继续提出“民国文学”,还有特殊的意义吗?虽然以上概念或有不足,但究竟约定俗成,至于更多的弊端也可能在遥远的未来显现,今天的“新论”,是不是一种替未来人作无谓的操心呢?
的确,作为对百年来中国文学史的描述,“现代文学”常常是可以替代“民国文学”的;“现代文学”如果是在“现代性”意义上理解,使用时间更长,还包括了当代,这样,“民国文学”概念可以使用的地方几乎都可以使用“现代文学”。至少在新中国建立以前、五四以后的这一段文学,既理所当然属于我们过去所谓的“现代文学”,又无疑可以称作是“民国文学”。就是1911—1917年这一段过去属于“近代文学”一部分的文学,除了今天可以冠名“民国文学”,但同样称呼“现代文学”其实也没有什么绝对不可以的——既然我们可以在“现代性”的取向中广泛使用“现代文学”到当代,那么在今天,我们似乎也没有必然的理由拒绝继续将“现代”的概念向前延伸,涵盖1911—1917年甚至更早,就像今天的“现代文学史”写作不断将“现代”的起点前移一样。
所以,如果不是特别所指,我对百年来文学现象的描绘还是常常使用“现代文学”,例如主编的丛书名曰“民国历史与文学”研究,承担课题是“民国历史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在这里,显然与“民国”更紧密的联系是那一段独特的“历史文化”,而定义“文学”的常常还不得不是“现代”——虽然这“现代”的含义充满矛盾和歧义,但究竟已经约定俗成,也就成为我们表达的最方便的一个概念吧。
但是,即便如此,我依然认为,提出“民国”概念作为“文学”的修饰与限定,却有着它特殊的意指,在我们的“现代”长期以来不加分别地覆盖一切的时候,这种意指微妙却重要,需要仔细辨析。
“现代文学”依托的“现代”属于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进程,昭示了中国文学对世界性历史过程的一种回应和融入;但是,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形式,中国作家肯定不是简单以世界历史的动向为材料书写自我的,更激荡他们心灵的中国历史自身的种种情形与生命体验,这就产生了一个“现代”的中国意义的问题,仔细讨论,用中国对世界历史的被动回应也许并不能说明“中国现代”的真正源起,中国的“现代”是中国这个国家自己的历史遭遇所显现的。在这个意义上,特定的国家历史情境才是影响和决定“中国文学”之“现代”意义的根本力量。这一国家历史情境所包蕴的各种因素便可以借用这个概念——民国。
民国从表面上看属于特定政权的概念,或者说是以政权概念命名的历史阶段的概念,就如同两汉文学、魏晋文学、唐宋文学、元代文学、宋代文学一样,但是由于民国所代表的这一段历史恰恰遭逢了巨大的历史变迁(千年帝制的结束、中外文化的空前融会,等等),所以它的确有自己值得挖掘和辨析的历史性质——虽然汉代文学不一定有如此强烈的汉代性、唐代文学不一定有鲜明的唐代性,但我们却可以说民国时期的文学有值得挖掘的“民国性”,“民国性”就是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现代性”的真正的落实和呈现。从民国社会历史的种种特性出发理解和阐述文学现象就是对中国自身历史文化的深切观察和尊重,中国的现代趋向自然理所当然就是民国生长的历史现象,这里并不存在一个逻辑上的外来的“现代性”价值转化认证的问题,事实上也没有中国作家将西方文学现代性的动向如何“本土化”的问题,它就是中国作家生存、发展于民国时代的种种社会历史感受的自然表达的过程,中国文学的“现代”在“民国”的概念框架中获得了最自然最妥帖的酝酿和表达。(www.daowen.com)
在这个时候,使用“民国文学”一说不就是对文学历史的一种十分自然的命名方式么?
至少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使用“民国文学”一说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其一是突出历史从晚清至以后一段时间的演变,例如吉林文史出版社20世纪80—90年代初陆续出版的《晚清民国小说研究丛书》,团结出版社推出的《晚清民国小说珍本丛刊》、学术论著《清末民国小说史论》[4]、《晚清民国志怪传奇小说集研究》、[5] 《清末民初汉译法国文学研究(1897—1916)》[6]、《清末民国儿童文学教育发展史论》[7]及学位论文如《清末民初文学作品中的甲午战争——以历史小说为中心》等等,[8]这些名称都与近年出现的重写“民国文学”的思潮关系不大,属于对历史阶段的朴素而真实的命名,就如同“民国”概念进入历史学界,并早已经成为历史领域的基本概念一样。在呈现历史阶段的基本事实的时候,朴素的“民国”比纠缠于各种意识形态色彩的“现代”更为贴切。所谓“晚清尽头是民国”,这本来就是一个无需争论的事实。
其二是在需要特别强调这一时期文学与国家历史的某些特点之时,使用“民国文学”就更能传神,比我们考察20世纪30年代的国家经济政策与文学的关系,这个时候笼统使用“现代文学”不如称其为“民国文学”;[9]发掘建国前数十年的自然灾害与文学书写的关系,[10]研究国民党政治文化与书报检查制度对文学的影响,[11]或者考察民国时期的某些独特的文化与文学现象如民国小报,这个时候取名“民国文学”显然也更合适……[12]总之,但凡涉及民国社会历史与国家制度等具有明确标识性意义的文学考察,为了加以更明晰的描述,都不妨直接使用“民国文学”。同理,在我们需要突出某种现代世界的共同遭遇在中外文学历史的对比性呈现之时,如全球资本主义文化对文学的影响,也可以继续冠名“中国现代文学”。
考虑到目前学界对“现代文学”的广泛使用,为了不因为概念的纠缠而干扰我们对问题本身的讨论,我自己常常采取折中方案,即强调中国现代文学的“民国时期”,或者加强修饰语“民国时期的中国现代文学”、民国时期历史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学的“种种”关系等等。当然,我知道这是权宜之计,历史的发展总是在不断扩大过去的“相似”而认定当下的“特殊”,未来——百年或者更长时间,“现代”没有理由永远延长,到那时,以国家社会形态的具体演变时段标示文学,或者就自然而然了、无需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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