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
(北京师范大学)
“民国文学”的设想最早是从事现代史料工作的陈福康教授在1997年提出来的,[2]但是似乎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2003年,张福贵先生再次提出以“民国文学”取代“现代文学”的设想,希望文学史叙述能够“从意义概念返回到时间概念”。[3]不过,响应者依然寥寥。沉寂数年之后,在新世纪第一个10年即将结束的时候,终于有更多的学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特别是最近两三年,主动进入这一研究的学者大量增加,国内期刊包括《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争鸣》、《海南师范大学学报》、《郑州大学学报》、《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都先后发表了大量论文,《文艺争鸣》与《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等还定期推出了专栏讨论,张中良先生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民国史视角”问题,我本人也在倡导“文学的民国机制”研究,当然,也有不少的学者从这样那样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在我看来,“民国文学”研究的兴起和随之而来的质疑都十分正常,它们都显示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之后一次重要学术自觉和学术深化,并且与在此之前的几次发展不同,这一次的理论开拓和质疑并不是外来学术思潮冲击和感应的结果,从总体上看属于中国学术在自我反思中的一种成熟。(www.daowen.com)
正因为如此,我觉得很有必要以这些争论和质疑为契机,对因“民国文学”而生的种种分歧和疑问作出认真分析和回应,从根本上说,这与其说是为了说服他人,毋宁说是为了更好地自我清理、将讨论的问题引向深入。准确地说,这是一次自我的追问,我追问的问题有三:提出“民国”的文学而不是继续简单沿用“现代”的文学,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民国”何谓?作为文学研究的一种概念,所谓的“民国文学”究竟可以推进文学研究的什么?即“民国文学”何为?最后,我本人致力于倡导文学的民国机制,这样的研究方式究竟来自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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