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纪的今天,关于20世纪的中国文学史的书写已经汗牛充栋,尽管有的文学史书写得不那么尽如人意,但是好的文学史还是出现了很多;有的文学史写得特别有个性,显示了很强的学术个性;而有的作为教材也很不错,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想从我作为本科师范院校教师和现代文学研究者的学术眼光出发,提出自己关于20世纪中国文学的写作构想。
任何研究都有一个对象问题,无任何对象的研究是不存在的。文学史的书写也是如此,它应该把哪些内容——对象纳入自己的书写范围,这是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给某一学科修史,首先要确定这一学科的构成因素。文学史,尤其是现代文学史,涉及的内容包括,一是作品。文学作品是文学史书写的首要对象,没有文学作品的文学史是不可想象的。从新文化运动到当下,中国新文学创作已经历经一百多年,积累了大量的小说、散文、话剧、诗歌,等作品。在这大量的作品中,有优秀的脍炙人口的作品,也有极为低下庸俗让人不忍卒读的作品;有鸿篇巨制,也有小品短章。但不管它们是什么样的文体,是什么样的形态,都应该是文学史书写的对象。其次是作家。作家是作品的创作者,文学作品中渗透了作家的思想和审美情感,没有作家就没有作品,同样没有作品也就没有作家。凡是有作品的作家都应该进入文学史的视野。但是,作家的生平、社会背景、人际关系、情感立场和政治文化立场,都与作品有关,它们可能影响到作品写作和阐释,尽管如此,这些仍然是非文学性因素。在文学史的写作中,可以对于作家的生平等非文学性的因素给予恰当的关注,但是显然不能过多过滥,不能冲击对于作品的叙述和评价。有些极为重要的作家,创作量大,影响深刻,是可以以作家的人生为线索,展开历史叙述的,这也是历史叙述的一种方式方法。但是在宏观的综合性的历史书写中,以作家为主线的叙述必然导致对于历史的作品线索的冲击,甚至损坏。再次就是文学运动。文学运动是文学史的一部分。文学运动是围绕文学创作而出现的一种文学性行为,它可能对于作品的产生造成影响,甚至是重大的影响,但是它仍然只是一种与文学具有关联性的非文学性因素。文学史可以关注和叙述文学运动,但是一定要明确:文学史不是文学活动史。复次是文学评论。唐弢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虽然没有专章述及文学批评,但在对于大的思潮的描述中,存在着大篇幅的对于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思想争鸣的叙述;而黄修己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3年版)中就列入了文学批评的发展。文学评论是对于文学作品的再次阐释和再创作,它是文学相关的文学性行为。文学史当然可以适当关注文学评论甚至已经出现的文学史,但是,文学评论同样是一种相关性行为,它与文学相关,但不是文学作品自身,对于文学批评的叙述,也应该保持一个适当的度,不能在文学史的叙述中大量纳入,导致对主要对象的冲击。无论是作家还是作品它们最终都是要在读者那儿被接受,当作家的作品在读者中被接受时就必然地产生了阅读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再与社会思潮汇合、碰撞,又成为社会思潮的一部分,就形成了文学事件。自从布厄迪提出文学的场境这一观念之后,研究者发现,文学史还存在着第五度空间,这就是社会场境,它包括大的方面的文学产生的社会文化环境,也包括小的方面的诸如报刊检查制度、刊物出版状况和作家群的聚散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文学史的书写对象包含多方面的内容,除了上面的几个方面之外,还有思潮、流派等等,但是,无论是作家生平还是文学运动还是文学批评,都是只具有文学性的与文学相关的内容,文学史的叙述是可以以它们为叙述对象的,但都不是主体性对象。文学史的主体性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作品,也就是创作出来的文本。只有以文为本的文学史才是真正的文学史。没有《石壕吏》,杜甫又是谁?没有《呐喊》,鲁迅又是谁?新文化运动与文学史何干?没有《子夜》,30年代的“革命文学”运动又怎么能够进入文学史家的法眼?!作家因作品而成为作家,因为有了作品才有了文学史,因此,作品是文学史的本体,最本质的文学史就是作品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不是以鲁迅、郭沫若、茅盾、张爱玲、曹禺而存在,而是以《阿Q正传》、《凤凰涅槃》、《子夜》、《金锁记》和《雷雨》而存在。假如没有这些作品,鲁迅作为一个自然人对于文学史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同样,假如没有这些作品,这些作家的生平对于文学史来说是无足轻重的;没有这些作品,与这些作家相关的文学事件也是无足轻重的;没有这些作品,所谓的文学欣赏、接受和批评也就不复存在。尽管这一切对于思想史是重要的,但对于思想史重要并不一定对于文学史就重要,这就是不同学科的分野和界限。(www.daowen.com)
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无论是大学、中学还是小学甚至是幼儿园,文学教育都是以作品为主要对象。这是由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教育可以传达知识,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文学史知识的传达也是重要的,尤其是对于中文系的学生来说,他们更需要这样的专门知识。但是,假如我们认同这样一个基本的现代教育原则,即教育是人格的培养和熏陶,那么知识的传输就不那么重要了。大学文学教育是人文教育,人文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人格培养和熏陶。而能够担当起人文熏陶重任的显然不是知识传输,而是具有审美特性的文学艺术作品的文本。只有在文学的文本及其语境中,受教育者才能接受熏陶,也就是蔡元培所说的“美育”。从大学教育这个角度来说,美育是最为重要的,而唯一能够担当美育责任的就是文学艺术作品本身。因此,在文学史教学中,首先应该是文学文本的教育,同样,在文学史的编写中,首先应该是作品。总之一句话,文学史应该以“文”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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