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财政金融教程-税收概述及特征

财政金融教程-税收概述及特征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一般来说,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国民经济两大职能。国家根据一定阶段的产业政策,可以利用税收杠杆予以调整。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税种的设置权归属中央,管理权和税收收益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享有的一类税收。

财政金融教程-税收概述及特征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税收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2.税收的特征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这种分配是以国家的政治权力为直接依据的,而不是以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为依据的。其具体表现就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做出直接规定,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税收的这种强制性特征是纳税人缴纳税款与其归还银行贷款或者偿还债务在性质上形成本质区别。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将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归国家所有,国家既不需要返还,也不需要向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无偿性决定了纳税是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

(3)固定性。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义务人、计算纳税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法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使用期限,是国家的一种固定的连续性收入。未经严格的立法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随意变更或者修改。对于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遵守。

(二)税收的职能

税收的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一般来说,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国民经济两大职能。

1.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

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能。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使国家能够及时、稳定、有效地把分散的国民收入集中起来,以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2.调节国民经济的职能

税收对国民经济的调节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调节收入差距。国家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征税,再通过抚恤、救济等方式转移支付,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避免贫富过度分化。

(2)调节地区差距。在特定的阶段内,国家为了促进某一地区的发展,制定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该地区吸引更多的投资,促进该地区的发展。例如经济特区的发展,税收政策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开发西部,振兴东北,税收方面的优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3)调整产业结构、调节投资方向。国家根据一定阶段的产业政策,可以利用税收杠杆予以调整。对需要鼓励发展,有利于提升产业结构的行业,给予税收政策优惠;对不利于提升产业结构,需要限制发展的行业,则加重其税收负担。

(4)调节进出口的平衡。国家通过征收关税,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维护国家主权,当进出口严重失衡时还可以通过税率的调整促进出口或者限制进口

(三)税收的分类

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一般都由多个税种构成,各个税种构成内在和谐、统一的税收体系。对税收进行分类的标准和方法很多,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分类方法:

1.按照征税对象的性质分类,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三大类。流转税,包括所有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净所得(纯收益或纯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收,一般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在西方国家社会保障税、资本利得等一般也划入此类。财产税是指以各类动产和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如一般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

我国税收按照征税对象不同,一般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五大类。其中,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资源税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等;行为税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产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益权分类,税收可以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是指税种的设置权、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益权为中央的税收,又称为国税。一般是把那些宏观调控力度较大并具有全国意义的税种列为中央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是指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收益权为地方的税收。地方税种的设置权可以归中央或由中央授权地方,也可以归地方,具体归属由财政管理体制决定。一般是把同地方经济建设关系密切、税源零星、分散、具有地方意义的税种列为地方税。我国现行的地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不包括银行总行、铁道、保险公司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税种的设置权归属中央,管理权和税收收益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享有的一类税收。各国一般把收入数额大,能够调动中央、地方积极性的税种列为共享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等都是中央地方共享税。

3.按计税依据分类,分为从价税从量税。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税的税种;从量税是以征税数量为依据规定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种。(www.daowen.com)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的税种;间接税是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主要是对商品征收的各种税。这是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税收分类方法。

二、税收的转嫁和归宿

(一)税收转嫁与归宿的含义

税收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提高售价或压低购进价格等方法,将其缴纳的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而税负归宿则是指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或税收转嫁的最后结果。税收经过转嫁,总要把税收负担落在负税人身上。只要税收的转嫁过程结束,税收负担归着于最后的负担者,便找到了税收归宿。

税负的转嫁过程,从纳税人到负税人,可以只经过一次税负转嫁完成,也可能要经过数次税负转嫁。如果一笔税款从纳税人到负税人,其转嫁运动发生一次,可以成为一次转嫁;如果同一税款从纳税人到负税人,其转嫁运动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则称为辗转转嫁。

税收经过转嫁,可以把税负全部转嫁出去,也可能只把部分税负转嫁出去。如果纳税人通过转嫁把全部税负转嫁给负税人负担,称为完全转嫁。如果纳税人通过转嫁仅把部分税负转移给负税人负担,称为部分转嫁。

(二)税收转嫁形式

依据税负转嫁的不同途径,税负转嫁的形式大致可分为:

1.前移

前移也称为顺转或向前转嫁,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一般认为,前转是税负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通的形式,多发生在商品和劳务课税上。例如,在生产环节对消费品课征的税款,厂商就可以通过提高产品出厂价格,把税负转嫁给批发商,批发商再把税负转嫁给零售商,最后零售商又把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2.后转

后转也称为逆转,即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以压低生产要素进价或降低工资、延长工时等方法,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负担的一种形式。例如,在零售环节对某商品课税,但该商品零售价格因市场供求难以提高。这时零售商便不能通过提高商品零售价格把税收负担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只能设法通过压低进货价格把税负后转给批发商,批发商再后转给厂商,厂商又通过压低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或延长工时等办法,把税负转嫁给原材料供应者或雇用工人。所以,名以上的纳税人是零售商或产制厂商,但实际税收的负担者是原料供应者和雇佣工人。

3.消转

消转也称税收转化,即纳税人对其所应纳税款,既不向前转嫁,也不向后转嫁,而是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生产技术等方法,补偿其纳税损失,使支付税款之后的利润水平不比纳税前低,从而使税负在生产发展和收入增长中消失。

消转与一般意义上的税负转嫁不同,后者是指纳税人把税负转嫁给负税人,而前者则是指纳税人并未把税负转嫁给他人。因而,严格地说,消转是一种特殊的税负转嫁形式。

4.税收资本化

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即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生产要素的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税收资本化主要发生在某些资本品的交易中。例如,政府征收土地税,土地购买者便会把预期应纳的土地税折入成本,将税负转嫁给土地出售者,从而表现为地价下降。此后,名义上虽由土地购买者按期纳税,但实际上税款是由土地出售者负担的。

税收资本化同一般意义上的税负转嫁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是将每次经济交易所课征的税款,通过各种途径随时予以转移,前者则是将累计应纳的税款作一次性转移。所以,它实际上是税负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税收转嫁的一般规律

税收转嫁在形式上的可能性,并不一定等于转嫁的实现。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它总是受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而且税负转嫁的形成机理比较复杂。一般认为,税负转嫁受以下因素制约。

1.商品供求弹性

商品价格弹性可分为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弹性。供给的价格弹性是指价格的变动程度引起商品供给量的变动幅度;需求的价格弹性是指价格的变动程度引起商品需求量的变动幅度。商品供求弹性共同影响税负转嫁,究竟商品供给弹性影响税负转嫁大还是商品需求弹性大,则取决于两者力量的对比。在现实生活中,要测定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大小并不容易。所以,只能说商品供求弹性影响税负转嫁,但影响究竟有多大,则不易定量求解。

2.垄断程度

一般而言,垄断程度越高越容易转嫁。如果厂商在一种应税商品的供应上具有某种垄断力量,就可以通过其控制市场供应量支配该商品的价格,因而较易通过压低生产要素价格或提高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将税负后转或前转给供应者或购买者负担。可见,垄断程度越高,税负转嫁越容易。

3.生产要素流动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生产要素,如商品、资本、劳动力等,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这些生产要素将对地区间的税负差别作出反应。一般而言,为避让税负,生产要素会从税负较高的地区流向税负较低的地区,而对那些缺乏流动性的生产要素,如土地、房产等,就不得不承受较高的税负。所以,如把所有这些要素作为征税对象的话,只要允许这些要素流动,那么,总是流动性较强的要素的税负较多地由那些缺乏流动性的要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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