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信用卡透支消费,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信用卡透支消费,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本案看,信用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自愿为申请人担保,当申请人不偿付其透支金额和利息时,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综上所述,王某使用的信用卡出现透支消费后,工商银行多次通知王某结清透支本息,但持卡人未履行清偿义务,负有违约责任,工商银行要求王某悉数归还透支本息应予支持,但要求保证人对持卡人的透支本息承担全部责任有所不当。吴某只需要在约定保证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信用卡透支消费,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

[案情]

王某向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普通信用卡,王某的同事吴某做保证人,双方约定,签约各方须遵守信用卡章程。信用卡章程规定,普通信用卡透支额度为1000元,使用期限为两年,持卡人到期不愿换领新卡的,应于到期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卡机构,否则视为持卡人自愿到期更换新卡。协议还约定持卡人未经允许,不得超过透支限额和规定期限,保证人对持卡人发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王某自2002年12月31日起开始透支消费,至2003年3月1日期间,透支金额由3489元增至1万余元。工商银行先后3次向王某发出清账通知,但王某未清偿透支本息。期间,工商银行未停止持卡人对信用卡的使用。之后,工商银行通知持卡人和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均没结果,遂向法院起诉。

[焦点]

本案的焦点是保证人吴某应不应该为王某透支的所有本息承担保证责任,就这个问题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与工商银行签订的连带保证合同,在债务人王某透支超限额的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使用的信用卡出现透支消费后,工商银行多次通知王某结清透支本息,但持卡人未履行清偿义务,负有违约责任,工商银行要求王某悉数归还透支本息应予支持,但要求保证人对持卡人的透支本息承担全部责任有所不当。吴某只需要在约定保证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www.daowen.com)

[评析]

《担保法》第14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担保法第14条规定的保证,是多种保证方式中的一种。本案的信用卡担保,属于《担保法》第14条的情况。首先,借款人与保证人必须共同遵守信用卡章程作出的持卡人透支额度为1000元的规定,也就是说,该保证合同中,银行的最高债权额限度为1000元。其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以其保证的范围为依据,包括保证的时间、保证的金额及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再次,保证人代为偿付借款后,与被保证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保证人为债务人,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从本案看,信用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自愿为申请人担保,当申请人不偿付其透支金额和利息时,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遵守信用卡章程,履行领用信用卡协议,是作为保证合同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信用卡章程、领用信用卡协议作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一部分,对银行与保证人都具有制约性。对信用卡章程规定的透支限额可作如下三方面的理解:1.银行允许持卡人透支的权限范围,这是持卡人因约定而取得的权利。2.持卡人只能在透支范围内实施透支。3.保证人在持卡人透支的权限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义务。信用卡章程规定普通信用卡透支额1000元,就是担保法中所称的最高债权额保证。

最高债权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若干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由保证人在此限度内对债务人履行债务作保证的协议。最高额保证具有如下特征:1.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均为将来发生的债务。2.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为将来一定期间内所发生的债务。3.最高额保证所保证的债务为连续发生的若干笔债务。4.最高额保证的保证人责任为期限届满时的责任。5.最高额保证的保证人责任具有限额。6.不定期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最高额保证合同,并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对通知之前债务应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保证的保证人是对主债务人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为保证,但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具有一定限度的,即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所约定的最高限额。多次债务的总额累计可能大大地超过该最高额,但最终的结果则不应超过,即使最终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债务额超过该限额,保证人也仍在该额度内承担保证责任。本案持卡人最高透支额为1000元,但持卡人王某的实际透支额已超过该限额,根据章程规定,未经允许持卡人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从银行3次向持卡人发出催款函看,持卡人的超出透支金额部分得到银行的确认与允许,但这并没有得到保证人的许可,保证人只知道银行在该约定额度放债,其在约定的额度内承担保证责任。持卡人最终透支额超出合同约定的部分,是保证合同约定以外银行与持卡人产生新的债权债务,这对保证人不具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王某使用的信用卡出现透支消费后,工商银行多次通知王某结清透支本息,但持卡人未履行清偿义务,负有违约责任,工商银行要求王某悉数归还透支本息应予支持,但要求保证人对持卡人的透支本息承担全部责任有所不当。吴某只需要在约定保证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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