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争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原文]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译文] 正因为不与人争,所以遍天下没有人能与他争。
喜欢争来争去的人多半不自信,真正有能力的人不争也不让,是他的就是他的。
大街上有两个泼妇骂街,细听原来是在争一个男人。结果谁也说服不了谁,反反复复就表示一个意思:“他是我的,我才是他的老婆,你是野女人,不要脸。”作为男主角的那个男人痛苦地抱头蹲着,显然他没有能力阻止这两个女人的争斗。这时,街那边走来一个老太婆,气愤地说:“让她们吵,跟我回家去!”男人一下得救了,头也不回地跟着老太婆走了。那两个吵架的女人惊得目瞪口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趣地各自走散了。
不用说,这老太婆就是这个男人的妈。妈是儿的妈,儿是妈的儿,这是天生的,谁也争不去。所以当这个男人被两个女人争来争去争不出结果时,这个男人的真正拥有者一出现,自然就把他叫走了。注意:是叫走的,不是争走的。
这个故事正好说明了老子这句话:“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是:只有不去争,所以天下才不能与我争。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别人争不去也抢不走。不是自己的争也争不来。
老子的这个意思乍看有点像佛家的宿命论,其实不然,细想有三层以上的意思:一、我已经争到了我自己的东西,所以一劳永逸,从此可以不再争。二、世上一切本是公有,弓落于楚地,楚人失之,楚人得之,何必争谁是谁的。三、我以无私成就了我的私心,这一切都是我的,别人争来争去都是帮我争。
喜欢争来争去的人多半为他人做嫁衣,不争之人往往能利用别人为他争来想得到的东西,并以不争之事实成为没有争议的人。(www.daowen.com)
老子说:“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还有以下意思:一、人要先争取,争到了才能不争。二、已经到手还要争,就必会连争到手的都失去。三、已经争到手就要赶快吃进肚,这样别人就争不去了。
《世说新语》上说王蓝田吃鸡蛋,因为性急,鸡蛋一会儿滚桌上,一会儿掉地上,王蓝田火冒三丈,就把鸡蛋踩扁,然后捡起来吃掉了。
这个夸张的故事一般人都认为是在讲一个性急的人的笑话,其实我们换一个角度看,王蓝田的性急固然可笑,但他也有个宝贵的认识:那就是煮熟的鸡蛋还会溜,最好是快点把它吃进肚子里。这个道理既简单又深刻,简直就是一大真理。
老子说“不争”时,其实是肚子里吃得鼓鼓的了。老子说“虚其心、实其腹”。有了前面的“实其腹”,才有后面的“不争”。我的一切都在我身上,别人怎么能争去呢?老子说:“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思就是说不要争不要拿,最有价值的东西在我们自己身上。人吃饱了就不要了,满足了就不争了。
老子说“不争”,并不是说一开始就任由别人拿走自己的东西。刚好相反,老子指出先要“实其腹”,然后才能不争。拿到了自己应得的东西,才有风度去不争。否则只会眼巴巴地看到人吃果子,太惨。
饱了还要吃,就会撑死,够了还要争的人必定连手上的东西也失去。老子指出:“持而盈之,不如其已。”就是说过犹不及,做人做事要把握争与不争的火候。该争不争,必有所失;不该争还争,会失去更多。
老子说“不争”,就是没有必要争的意思。一是不屑一顾,二是不用争也是我的,所以“不争”。富人不会与穷人斗富,智者不会与白痴斗智,人不会与狗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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