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中庸是一种至德
[原文]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译文] 孔子说:“中庸作为一种道德,该是最高的了吧!人们缺少这种道德已经为时很久了。”
作为一种道德观念,中庸是孔子和儒家的重要思想,这也是儒家特别提倡的一种做人处事方式。
《论语》中提及“中庸”一词,仅此一条。宋儒说,“不偏不倚谓之中,平常谓庸。”中庸就是不偏不倚的平常的道理,是大众能接受的常理。中庸又被理解为中道,中道就是不偏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方,使双方保持均衡状态。中庸又称为“中行”,中行是说,人的气质、作风、德行都不偏于一个方面,对立的双方互相牵制,互相补充。
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给《四书·中庸》加注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就是既不要走极端、搞过头,也不要欠缺,不要不及。庸,就是保持一颗平常心。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个度,这个度就是“中”,就是贫穷也不要心浮气躁,富贵也不能为富不仁;就是做下属不要低三下四,为上级不要专横跋扈;就是成功时不要得意忘形,失败时不要心灰意冷。联系我们目前浮躁的社会,难道我们不需要这样的“中”吗?
可见,中庸作为一种德性,它所表明的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时的一种道德动机,一种道德情感,或者说一种行为取向。作为道德的中庸,其基本的意蕴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应该”。
当代汉语言学家、注释家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中根据朱熹的理解,用现代语言把孔子的这段话表述为:“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规定要怎样干,也没规定不要怎样干,只要怎样干合理恰当,便怎样干。”杨先生的这种表述,颇合孔子本意。“合理恰当”便宜干,当是自以为“应该”才干。可见孔子提倡中庸,表明他把中庸理解为一种生活行为中的“应该”。(www.daowen.com)
要做到允执其中,并非易事,需要做到五忌:
一忌言行过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能太刚,也不能太柔,不能太缓,也不能太急。正如司马光在《答李大卿孝基书》中所云:“太刚则暴,太柔则懦,太缓则泥,太急则轻。”就是说,太刚则易暴躁,太柔则易怯懦,太缓则易拘泥,太急则易轻率。因而“要归诸中和而已矣”,才能更好地为人处世。
二忌失度不足。待人处世既不能有过头言行,又不能言行不到位。我们反对“过”,但不能与开拓进取精神相悖,而应该在不超速的前提下开足马力,朝着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三忌待人偏私。允执其中要求待人处世要公平、公正、公道,无所偏私。古人云:“公则百美基,私则百弊生。”就是说,公正是各种美德的根基,偏私是各种弊端的源头。在生活中之所以产生偏袒、偏护、偏差,是“偏在于多私”。历史的经验告诉人们,成功与失败的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其得之〈必〉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吕氏春秋·贵公》)。在任何情况下,不以个人好恶和一己之私对待人和事。从政不奉奸,交往不媚俗,对远不加非,对近不偏袒。
四忌折中调和。允执其中之德,并非是那种不分是非的好好先生的处世之方。不分是非,折中调和,不是儒家倡导的中庸之德的原意。孔子、孟子和宋明理学的代表朱熹都是高扬中庸之德的人,但他们又极力反对不分是非,折中调和,同流合污,主张把中庸之德与无原则的调和区别开来。我们今天在把握“中”时,切忌走向无原则的折中调和。
五忌允执无权。《孟子·尽心上》云:“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允执无权,其意是说:固执着中庸之道而没有灵活性,不知道根据实际情况而把握“中”。在这里,孟子主张体察不同环境,根据具体情况把握“中”。权,即合理的变通。如果固执一点,那就陷入“贼道”,损害仁义之道。
中庸之道是一种精深的生存智慧和生命境界。国学大师林语堂说:“我像所有中国人一样,相信中庸之道。”他在1937年出版的《生活的艺术》中,还把“中庸生活”作为一种“生活的最高典型”而大加称赞。他说:“这种学说,就是指一种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那一种有条不紊的生活——酌乎其中学说。这种中庸精神,在动作和静止之间找到了一种完全的均衡。”换言之,中庸之道就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一种最佳方法,一条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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