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张建高 王宏卫 高健磊 张丽娜
一、高校贫困生现状
(一)高校贫困生的总体规模
根据吴必要等在2002年调查全国1083所普通高校(不包括私立学校)中发现,全国在校大学生约1512.6万人,其中高校贫困生已达300万人,占学生总数的1/4强。2003年《湖南统计年鉴》显示湖南在校大学生78.5万人,贫困生有18.2万人,占学生总数的23.18%。据教育部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高校在校学生1900多万,高校贫困生比例达20%,有380多万人。目前,全国有2300万大学生,按照在校生的20%比例计算,有460万人为高校在读贫困生。
(二)高校贫困生成因分析
随着高等学校扩招,高校在校生人数快速增加。由于国家实行收费的高等教育,且费用不低,造成部分家庭困难学生难以顺利完成学业。2002年全国普通高校平均一个大学生一年的花费在5000元左右,虽然近几年高校学费基本稳定,但这几乎是部分家庭一年的全部收入。我国经济还不发达,特别是西部地区的经济更为落后,再加上由于失业、突发灾难、自然灾害等原因给学生家庭造成经济困难,成为造成高校贫困学生的主要因素。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效
(一)必要性与艰巨性
目前全国高校有460多万在读贫困生,这个数字还将继续增大,而这些贫困生背后的家庭包含了更多人,他们肩负着改变千万人命运的重担,他们的受教育程度也是关系全民素质提高的重要因素。这些足以说明做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关系社会稳定、民族振兴的大事。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还不发达,国民人均收入较低,社会各项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等原因,如何帮助这些高校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任务就显得异常艰巨。
(二)当前多渠道开展资助工作的成效
面对十分艰巨的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并在不断地探索有效的救助体系和制度。199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关于做好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并拨出专款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提出了“保证所属高校每一个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2004年,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普通高校贫困学生救济制度,完善“奖、贷、助、补、减”以及“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贫困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政府大力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已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学生206.8万人,累计合同金额172.7亿元。从2004年6月实施新机制助学贷款政策以来到2005年12月31日这个期间,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20.4万人,约占全国在校大学生人数的5%,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02.5亿元。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比例可达在校生的20%,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成为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完善资助工作的主要途径。
2.政府加大对贫困生资助的投入和引导,于2004年改革国家奖学金制度,实行国家奖学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以上两项合计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的2.5%。再加上各地政府的投入,资助面积肯定远远大于此比例。
3.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高等学校要从学生学费收入中提取10%作为资助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如果这类奖励或资助的标准是学费的一半,此项覆盖面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0%。据了解,某大学去年有近300人次获得企业奖学助学金,大部分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3000元不等,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有约1400人获得国家奖学助学金资助,约占学生总数的9.4%。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该校受助人次覆盖面积约36.4%。
三、高校贫困生工作的困难与对策初探(www.daowen.com)
(一)五类困难
1.贫困生的界定。贫困生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不易判断。有很多贫困学生的心理比较脆弱,不愿意过多提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反,在物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不贫困或相对不贫困的学生在贫困资助申请上表现比较积极,他们浑水摸鱼,骗取贫困资助。这就导致“贫困”界定难以进行,贫困资助不能完全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同学手中。
2.大多数贫困资助的条件都要求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或合格,但有部分同学或因为来自教育相对落后地区,基础薄弱;或因为家庭困难,平时打工挣钱,考试心理压力比较大;或因为其他多方面原因等出现成绩不合格现象,致使资助与自己失之交臂,甚至形成了恶性循环。
3.企业和个人在高校设立的奖助学金,金额虽大,但数量较少,并且基本上都是分别单独评选,容易造成受助学生的重复,也使不少同学整日忙于申请资助,无法安心学习,而影响到学习成绩。
4.据有关方面调查,读书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有20%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还款违约现象。这无疑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降低了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热情,同时也增加了助学贷款持续开展的难度。
5.资助类型的不平衡,资助资金与学生需求不平衡,资助与后期管理不平衡。大多数贫困生不仅仅是物质上贫困,在精神上也比较匮乏,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表面上很坚强,内心异常脆弱,而现有的资助体系一般仅限于物质资助,对精神鼓励、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相对做的较少,甚至没有。资助资金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实际需要。由于贫困生数量较多,目前很多工作仅限于评选获得资助的贫困生,后期的管理与思想教育工作没有跟上。
(二)八条对策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贫困生问题涉及范围大、对社会的影响广,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中央统一起来。不管是政府、社会、学校、家庭或学生本人,都应该正视,都要负起相应的责任。政府应加大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比如对捐助贫困生的企业和个人施以政策优惠,鼓励对贫困生的资助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发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家庭要响应国家号召,尽自己的最大能力解决子女问题,比如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减少因多子女教育而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过重。学生本人应该奋发图强,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恪守诚信,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
2.明确贫困生界定标准,建立健全贫困生动态管理制度。各地教育、民政、统计等职能部门应该定期展开贫困资助调查,确定并发布贫困生学生认定的指导性标准,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特别是生源所在地政府应以负责的态度向学校提供详细的学生贫困证明,各高校要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通过检查学生校园卡消费记录等,在高校内确立以学生在校月均消费、学生贫困证明、学校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及学生在校表现等为主要指标的贫困生界定标准,把全校贫困生纳入计算机数据库统一管理,并进行经常性更新。如实行资助红黄牌制度,对于急需资助的特困生给予红牌标志,一般贫困生给予黄牌标志,在获得资助解决困难后应取消标志,对困难学生实施动态管理,逐个解决实际困难。
3.加强公示制度,凡是受到资助的学生都应该受到社会的监督。接受资助和接受监督是受助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不接受监督的资助容易造成资助工作的漏洞。只有坚持公示制度,加强对受助学生的监督,才能使资助发放到真正贫困的同学手中,使那些想浑水摸鱼的人没有可乘之机。
4.加强对贫困生的教育和关心。高校贫困生是一个弱势群体,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他们的基础教育薄弱、人际交往困难、心理负担过重、动手能力较低、自强和自卑心理交叉矛盾。因此,高校应该发挥各级组织,特别是学生组织的作用,利用第二课堂、学生活动、典型事迹宣传、爱心社团等形式引导和帮助他们。在学生接受资助的时候鼓励他们加入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志愿者组织,通过志愿者组织培养学生回报社会意识,增强学生责任感,锻炼学生综合能力,逐步使贫困生能够自强自立。
5.加强制度探索,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各项资助资源。助学贷款、政府奖励资助、学校奖励资助、企业个人资助等资助项目种类较多,怎样更好地利用这些资助资源需要我们进行探讨。笔者认为:学校助学管理机构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统一支配这些资助金,包括集中时间组织学生申请、审批、发放资助金,这样便于学生分类申请,节约了学生时间,降低了管理难度,后续监督管理也有了时间和人力保障。基层工作者要时常深入学生中去,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接受资助后的表现,为进一步的资助工作提供有效资料。
6.加强诚信教育,督促贷款学生按时还款,推动助学贷款顺利开展。目前助学贷款运行中最大的障碍就是存在助学贷款的还款违约现象,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就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树立按时还款的意识和责任,而且要将这项工作作为高等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使贷款学生深刻认识到,信用记录是每个公民的第二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将受益终身,而从广义上讲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加快二代身份证的换发工作,利用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处理和打击恶意违约的贷款学生,推动形成“奖励守信者,惩戒失信者”的社会氛围,促使贷款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
7.建立诚信档案,实行在校学生信用报告制度,可以在学生毕业时或提供给用人单位查询,或附带进入学生本人档案。高校是一个面向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要对社会负责,要对目前构建和谐社会、以德治国做出自己的贡献,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那么无论他有多么高的文化、多么高的技能,他对社会来说都是一个不稳定因素,甚至是危险因素。结合我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高校应该加强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和道德准则教育,做好在校大学生的信用记录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8.开展反哺机制。在大学期间接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在毕业后若干年,在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基础上给学校相当额度的捐助,用于资助在校贫困生。这样良性发展下去以后,基本可解决资助资金不足问题,也培养了学生热爱学校、自强助人的意识。可利用学校和社会资助的已有资金建立专户,统一管理,也可吸纳更多的校友等资源来进行捐助,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传统美德永驻学生心中,并鼓励学生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同时应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让学生感到母校永远是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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