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家用电器安全要求-家用电器

家用电器安全要求-家用电器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1.2.2家用电器允许温升(部位)4.输入功率和电流的要求电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本来是由产品设计已经确定的,但由于实际生产工艺的分散性,致使器具的实际功率和电流与额定值不一致。实际功率和电流如果偏大,就会影响安全使用;如果偏小,又要影响器具的性能,所以规定了输入功率和电流的允许偏差值。表1.2.3家用电器输入功率的允许偏差对于电动电器,输入功率不限定负偏差。

家用电器安全要求-家用电器

1.2.2 家用电器的安全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GB 4706.1—92《家用电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电器的设计与制造不但应该保证在正常使用中安全可靠地运行,而且即使在使用中出现误操作也不会给人及其周围环境带来危险。

1.结构要求

(1)在结构上,电器应具有防触电和防水的适当等级。

(2)电器结构和外壳,除工作和使用时必须的洞孔外,均不得随意开孔,以保证使用者不与带电部位发生意外接触,即使可拆零件拆除后也应如此。

(3)电器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由于冷凝水容器连结等处漏出的液体对电器绝缘的影响。而对E类电器还应考虑到,即使胶管破裂或密封破坏,绝缘也不应受到影响。

(4)硝基纤维素之类易燃材料,不能用于结构。

(5)能调节适用于不同电压的电器,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使所调节位置不发生意外变动。

(6)控制装置的整定位置不能发生意外变动。

(7)除Ⅲ类电器外,在正常使用中被握持或操作的手柄,以及操作杆和旋纽等,万一绝缘损坏也不应带电。

(8)除Ⅲ类电器外,所有电器在正常使用时,即使万一绝缘失效,操作者的手也不可能与成为带电的金属部件接触。

(9)在0、0Ⅰ、Ⅱ、Ⅲ类电器中,若有电热丝,当电热丝下弯时,也不能使易触及的金属部件带电。

总之,在结构上要充分保证不触电、不燃烧、不发生机械伤害等方面的安全。

2.绝缘要求

(1)木材、棉、丝、普通纸和类似的材料或吸水性材料未经浸渍处理的,不能用作绝缘。油漆、瓷漆、普通纸、棉织物、金属氧化膜及类似材料的覆盖层都不能作为保护性绝缘层。

(2)各处的绝缘能力要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以能承受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过电压

(3)各类绝缘材料要有足够的耐热性,不得因可能的受热而危及安全。

(4)在一切可能由于过高电压、故障电流、泄漏电流或类似作用而发生危险的部位,都必须留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电气间隙是指不同电极之间,或电极与易触及的金属部分及外壳之间的空间距离;而爬电距离是指上述部位之间沿绝缘表面的路径的长度。这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绝缘而设置的。间隙和距离的大小应视工作电压的高低、材料的性质、结构的部位综合考虑而选择。在家用电器的安全标准中,关于这两个参数的下限有明确的规定,数值在1~8mm之间。

(5)所有的绝缘都必须有足够的绝缘电阻。家用电器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表1.2.1的规定值。

表1.2.1      家用电器的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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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温升要求

温升是指比环境温度(规定40℃为基准)高出的度数。持续高温不仅能破坏绝缘,而且还会带来其他影响安全的问题,所以规定了家用电器各部位的极限温升,如表1.2.2所示。

表1.2.2      家用电器允许温升(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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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输入功率和电流的要求

电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本来是由产品设计已经确定的,但由于实际生产工艺的分散性,致使器具的实际功率和电流与额定值不一致。实际功率和电流如果偏大,就会影响安全使用;如果偏小,又要影响器具的性能,所以规定了输入功率和电流的允许偏差值。

对于电动电器标有额定电流的,规定在稳定工作时,实际电流超过部分不应大于额定电流的10%(忽略启动时的冲击电流)。关于功率的允许偏差如表1.2.3所示。

表1.2.3      家用电器输入功率的允许偏差(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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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动电器,输入功率不限定负偏差。

5.耐压的要求

作耐压方面的规定,是要电器在出现一定范围的过电压时,也能保证安全绝缘。

测试电压如表1.2,4所示。测试电压应加在带电部件与壳体之间。加电压的方法是:最初加上的电压值不大于规定值的一半,然后迅速增加到规定值。加压时间应持续1min。合格的标准是:不应有闪烁和击穿,但对不引起电压下降的辉光放电是允许的。

表1.2.4      家用电器允许温升(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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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压试验时,需要用专用变压器、控制电路、过电流保护等一套装置,这里不作详述,请参阅有关文献

6.标志要求

家用电器的标志,是对使用者正确安全使用器具的提示性手段。有关标志的规定很多,这里举出一些主要的。

(1)电器上应有下列标志。

a电器型号及名称;

b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

c电源种类及符号;

d额定频率(直流电器除外);

e额定输入功率;

f额定工作时间或额定工作时间和额定间歇时间(单位h,min,s);

g防触电Ⅱ类结构符号(仅在Ⅱ类电器上标注);

h外壳防护等级(仅在需要时标注);

i制造厂名或商标;

j制造厂产品批量号或出厂年月;

k不同耐热等级绝缘材料绝缘的电机,要标明绕组的级别名称或温升极限。

(2)专为中性线使用的接线柱用字母“N”表示,接地用符号“〧”表示。

(3)固定式电容的调节装置和开关的不同位置应使用数字、字母或其他直观的标志加以表示。

如果用数字表示不同位置,则断开(off)位置必须用“o”表示,数字“0”不能作任何其他标志使用。

(4)装配和使用时要调节的温控器和调节装置等应有表示增减所调特性数值的标志,一般都以“+”和“-”的标志符号表示被调特性数值的增减。

(5)除显然没有必要外,启动后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应标志出或明显地指示出它所控制的部件。为此而使用的标志,应尽可能做到使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看了也能理解。

(6)标志应清晰明了,经久耐用,并且要标在易于观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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