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各类体育报刊和文献上出现频率较多的一个词汇,也是当前各项运动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概念性词汇。国际运动医学委员会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期间,就成立了“国际体能测试标准化委员会”,并制订了标准体能测试的6大内容(身体资源调查、运动经历调查、医学检查与测验、生理学测验、体格和身体组织测验、运动能力测验)。对此,拉森提出了构成体能的10大因素:防卫能力、肌力能力、肌爆发力、柔韧性、速度、敏捷性、协调性、平衡性、技巧性和心肺耐力。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各竞技运动项目的训练中陆续开始强调“体能”训练,由此“体能”一词频繁出现在运动训练及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和各种体质研究的文献资料里,但它们所界定的含义并不完全一致。例如在训练学中,体能是构成运动员竞技能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体能训练和技战术训练、心理训练与智力训练一起构成运动训练的整体。它能够提高运动员有机体的竞技能力,增进健康,改善身体形态,发展一般和专项运动素质,预防和治疗伤病等。由此看来,体能的含义包括身体能力、人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身体适应能力等。在运动生理学研究中,体能较多的是指身体功能、生理机能和运动能力,有氧和无氧能力都属于体能的范围;而在体质研究中,体能更多的是指身体素质和身体适应能力。由此看来,有关体能的概念和定义所描述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外延的准确性问题,一直以来都为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训练学科理论界所关注。
1984年出版的《体育词典》和1992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均有“体能”这一词条,并对体能做出了相同的解释:“体能”是指人体各器官系统的机能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包括力量、速度、耐力、灵敏和柔韧等基本的身体素质与人体的基本活动能力(如走、跑、跳、投掷、攀登、爬越和支撑等)两部分。我国现行的《运动训练学》教材中,专家把体能视为运动员先天具有的遗传素质和后天训练形成的运动员在专项中表现出来的机体持续运动的能力。对其所给的定义为:运动员体能是指运动员机体的基本运动能力,是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图1-1所示)。在广义上,体能包括形态、机能和素质三个方面的状况;而在狭义上,运动员的体能水平主要通过运动素质表现出来。运动员体能发展水平是由其身体形态、生理机能和运动素质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其中身体形态是指反映人体生长发育状况的各环节高度、围度、长度、宽度和充实度等外部形态特征与心脏大小、肌肉的横截面等内部形态特征;身体机能是指人体各内脏器官的机能状态;运动素质是指在运动过程中,有机体在中枢神经系统的控制支配下,通过肌肉活动表现出来的各种基本运动能力。(www.daowen.com)
尽管“体能”一词内涵多样,有多种不同的理解和表达,但综合以上诸多对“体能”的定义,它至少阐明了以下要点:经过先天遗传和后天身体训练获得,包含各项运动素质,受外界环境影响。它是我国在体育科学实践中融合了古今中外的诸多概念与思想而形成的具有我国特色的东西。根据我国的体育科学实践来界定体能定义如下:体能是指有机体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后天训练而获得的在形态结构、功能和调节方面及其在物质能量的贮存与转移方面所具有的潜在能力以及与外界环境相结合所表现出来的综合运动能力。其大小是由机体形态结构、系统器官的机能水平、能量物质的贮备与基础代谢水平及外界环境等条件决定的,运动素质是体能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在运动时表现为力量、速度、耐力、柔韧和灵敏等各种运动能力。发展和提高体能的最主要手段是通过运动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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