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共治创造治理新形态
基层民主是整个人民民主制度运行的首要环节,也是人民意见和利益输入的源头。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基层党建与基层民主之间的关系无法明确的割裂开来,所以在执政党的建设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在基层建构有效的党建载体和平台,从而形成一个可以整合多方力量,把基层政党的民主建设与社会自治制度结合起来的制度化体系。开放式党建的形态需要执政党的基层组织全面尊重和扶持社会治理力量的成长和参与。在形成新时期社区多方力量共治的格局进程中,多方力量和资源的整合是能否实现开放式党建的关键,因此,党的基层组织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发育和成长。
但是,多元力量的共同治理并不是无中心的治理,尤其是在中国已经形成的政府强势而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和自我治理的激励不足的情况下。在新的社会变迁背景下,我们需要一个组织作为基层社会的中轴力量,来创造或者启动社会共治的格局,这是我们社会治理转型的核心问题。
上海对“街道(社区)”的定义的积极空间,在于它把整个社区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使得社区运作所需要的政党领导力量、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与社会自治结构,能在一个区域内有机地整合在一起,从而为实现基层政党建设提供了一个可以有效利用的区域内的制度资源整合。在这一个基层治理的架构当中,街道党工委就成了区域化党建的中轴,改变了作为传统的单纯向上负责的派出机构的党组织性质,从而承接了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使得开放式党建的运作实体化具有了可行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也必然构成了中国社会的领导力量,虽然它面临着执政现代化的诸多挑战,但是政党组织在中国基层社会结构中,仍然是一个领导力量,它也必然构成创造共治的核心力量,因此,开放式党建不是简单地弱化政党的组织存在,而是改变政党在基层存在的形态,需要提升政党组织的动员能力和领导能力,需要强化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中轴作用。这样一来,就需要基层党建必须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地结合起来,而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构成以党为核心的社会共治,因此,这就要求基层党建必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战略资源,而不是一种简单的外在的组织控制。(www.daowen.com)
这样一来,基层党建的基本结构就是基层党组织通过群众路线来改变基层公共决策的取向,采取一种开放式的形态,把政党的组织建设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当中;通过协商民主的发展来形成社会的多元自治协商、党组织和社会之间的政治民主协商,以及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决策协商,把基层党建的任务与社区建设的任务融为一体,使得基层党建的存在形态融合到社会问题的民主自治解决的制度结构当中,成为基层社会共治中的一元,通过党建引领居民自治,形成既不偏废基层社会之自治,也不偏废党建的领导的有效格局。
图1-1 开放式党建的形态结构图
政党建设引领下的社区共治,社区共治基础上的政党建设,这正是开放式党建的最终目标。只有在这样的高度上,才能形成一个基层党建的新战略,建构一个新格局,创造一个新发展,以此来创新基层党建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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