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颁发的《艾滋病诊疗指南》,艾滋病(AIDS)的诊断原则为:HIV/AIDS的诊断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包括不安全性生活史、静脉注射毒品史、输入未经抗HIV抗体检测的血液或血液制品、HIV抗体阳性者所生子女或职业暴露史等)、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慎重作出诊断。诊断HIV/AIDS必须是HIV抗体阳性(经确认试验证实),而HIVRNA和P24抗原的检测有助于HIV/AIDS的诊断,尤其是能缩短抗体窗口期和帮助早期诊断新生儿的HIV感染。
对于HIV/AIDS的诊断,还必须遵循“及早、全面、慎重、咨询、保密”的原则。
目前HAART治疗、母婴阻断及职业暴露后预防等手段均较成熟,故早期明确诊断可及时指导抗病毒治疗,从而提高病人生存率、减少母婴传播和职业暴露后感染率。国外相关研究表明,随着高效反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开展,早期诊断显现出了可观的成本效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诊断过程中一定要全面掌握各个方面的材料,尤其是HIV血清检测资料,加以综合分析后,按国家规定的诊断标准作出诊断。必须避免在没有特异性HIV实验依据的情况下,凭临床症状作出判断。HIV/AIDS各期的治疗处理原则不同,因此诊断也必须明确疾病所处的阶段,以便医护人员给予相应行之有效的治疗措施。
HIV/AIDS的诊断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绝不可草率从事,必须慎重对待。一旦误诊,将导致个人的严重后果,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影响不堪设想,因此诊断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特殊病例如暂时不能明确,则要求及时随访复查,务必做到万无一失。
在HIV/AIDS诊断整个过程中应持续进行相关咨询工作。在检测前需告知病人该检查的必要性和相关程序,检测后则要结合相应结果告知其临床意义。遇有可疑或阳性结果,应进一步加强咨询工作。对于首次诊断HIV抗体阳性的病人,进行相关治疗及疾病传播途径的指导可提高今后治疗的依从性并减少感染他人的危险。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应尽量为具备艾滋病诊疗技能的专科医务工作者,以提供准确、详尽的信息。
艾滋病是一相对特殊性的疾病,必须要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对其诊断的任何信息不能擅自透露、公布于众,严格保密原则。然而对于艾滋病病人的配偶或性伴侣是否可以进行告知,现在各国规定不一。不过出于疾病控制与保护配偶及性伴侣的考虑,部分国家已出台强制措施要求向其告知,我国部分省市也将开始如此操作。
另外,国外经验表明:有些HIV感染者缺乏所谓的“高危行为”病史,如仅建议存在高危行为者进行检测会使部分感染者错过早期诊断的机会;同时过分强调“高危行为”会增加感染者的心理压力,从而羞于检测,所以部分国家已建议将HIV检测纳入常规检查。
艾滋病诊断程序的完整、严密、科学对于诊断的正确及病人今后的治疗及生活相当重要,同时有助于评估疾病分期。有关医护人员必须认真接待每一位进行检测的对象。
一、确定检测对象
基于艾滋病防控的考虑,将HIV抗体检测纳入常规项目是明智之举。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进行检测可能比较实际。除了自愿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测者外,对于献血者、受血者、器官移植供者、外科手术前、孕产妇和部分接受侵入性检查治疗的病人,也应常规接受HIV抗体检测。
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的最新建议,以下人群也应检测HIV抗体:①在医疗机构就诊的所有年龄在13~64岁的病人;②所有的结核病病人;③所有的性病初诊病人和因出现新症状的复诊病人;④母亲为HIV感染者及母亲怀疑为HIV感染且还未得到明确检测结果的新生儿;⑤建议存在“高危行为”的人群每年复查HIV抗体;⑥建议病人及其新的性伴侣在进行性行为前,同时进行检测;⑦职业暴露后。
二、检测时机
病毒感染人体后,一般在3~12周后才可出现足够量的抗体以供检测;3个月后,99%以上的感染者将显示阳性结果。约有5%的新感染者要在2个月后才出现抗体,应该注意过早检测结果阳性率不高。
有关窗口期,如果检查结果阴性而本人近期确有高危行为者,则每3个月再重复检查,1年后如仍呈阴性,一般认为未感染。
但对于职业暴露及非职业暴露,为了确定当时的HIV抗体阴性,应在暴露后即刻检测。
三、信息记录
记录并核对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需征得病人同意,并严格保密,禁止向非相关人员透露)。
(1)提供检测程序、相关结果的临床意义、可能的治疗手段和预后的信息。
(2)告知疾病的传播途径与防控知识,避免传染给他人。
(3)对于检测阳性病人,建议其性伴侣同时进行检测。
(4)对怀疑经性传播的就诊者,评估其罹患其他性病的可能。
(5)注意避免歧视性言语和举止。
五、病史及体格检查
1.流行病学资料 吸毒史,输血或血制品史,冶游史,性病史,旅游史,家族史,献血及献器官史,个人史。
2.既往史 了解过去是否有机会性感染史,当时HIV抗体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既往结核病史,其年限和治疗;家庭成员和其他亲密接触者中结核发病情况,本人同他们的密切接触史等。
3.体格检查
(1)全身症状,有无发热、盗汗、极度乏力、胃纳不佳、腹泻、原因不明的体重减轻、反复口腔真菌感染等前驱症状。
(2)对所有病例检查眼底,观察其视力变化情况。
(3)检查口腔及咽喉部,观察有无假丝酵母(又称念珠菌)感染、非特异性溃疡、黏膜卡波西肉瘤。
(4)检查肺部,常规体检,必要时进行X线摄片和痰培养,明确是否存在肺孢子菌肺炎或结核等感染。
(5)检查腹部,有无肝脾大。
(6)对所有病例应进行肛门和肛指检查,及时发现卡波西肉瘤和其他肛管恶性病变,是否由疱疹病毒或淋球菌引起的慢性肛裂或感染。
(7)对全身淋巴结要仔细检查,注意淋巴结大小、位置、质地、压痛情况。
(8)皮肤检查,由于艾滋病经常伴有皮肤真菌、带状疱疹感染,肛周表皮脱落或脂溢皮炎等,因此要重视皮肤检查,尤其要注意有无暗紫色结节,以及早发现卡波西肉瘤。
(9)HIV常常感染神经系统,因此要进行各种神经系统病理检查,也必须对所有病例进行周围神经系统的功能性检查。
六、HIV抗体检测
常规进行血液HIV抗体检测,检测经初筛试验呈阳性者必须进行确认试验;也可检查唾液和尿液加以诊断。此外HIV-RNA和P24抗原的检测有助于帮助早期诊断新生儿的HIV感染。
七、其他特殊检查
1.细胞因子测定 包括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等。
2.免疫蛋白测定 包括β2微球蛋白等。
3.各种机会感染和继发性肿瘤的检测 活检、内镜、子宫颈内膜检查,或组织学、细胞学检查,细胞培养或抗原检查,或相关病原体感染的指标或免疫反应检查。
4.血常规及生化检查。
对于HIV/AIDS的诊断要全面掌握各个方面的材料,其诊断依据主要包括流行病学、临床表现、HIV1/2抗体检测、病毒载量检测和其他相关实验室检查。
一、流行病学及临床表现
HIV感染者多有流行病学病史(不安全性行为史、静脉注射毒品史、输注血液或血制品史、HIV感染者所生子女、职业暴露史等),同时也有相关的临床表现(发热、头痛、皮疹、淋巴结肿大、肝脾大和相关机会性感染表现)。
二、HIV1/2抗体检测
1.筛查试验 包括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免疫荧光检测法(IFA)等,其中ELISA最为常用。随着自愿咨询检测(VCT)工作的开展,也常采用快速检测。筛查试验呈阴性反应可出具HIV1/2抗体阴性报告。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对于阳性结果都必须进一步做确认试验检测,且筛查试验阳性不能出具阳性报告,只可出具“HIV抗体待复查”报告。
2.确认试验 国内均用免疫印迹检测法(Western blot法,WB法)。确认试验HIV-1(或HIV-2)抗体阳性者,即可出具HIV-1(或HIV-2)抗体阳性确认报告。
三、病毒载量检测
病毒载量一般用血浆中每毫升HIV-RNA的拷贝数来表示。测定常用方法有反转录聚合酶链反应(RT PCR)、核酸序列依赖性扩增(NASBA)技术、分支DNA信号放大系统(bDNA)。
病毒载量测定的临床意义包括预测疾病进程、提供开始抗病毒治疗依据、评估治疗效果、指导治疗方案调整,也可作为HIV感染早期诊断的参考指标。
针对无症状而且抗体阴性但高度怀疑者,病毒载量测定可在HIV抗体出现前检测出病毒,这样可判定潜在HIV的感染可能。另外也可针对HIV抗体阳性母亲的婴儿进行,母体的抗体在婴儿出生后可存在18个月左右,因此通过病毒载量检测可判定婴儿是否真正被HIV感染。
四、其他相关实验室检查
其他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P24抗原检测、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各种机会感染和继发性肿瘤的检测等。
1.HIV-1P24抗原检测 P24是核壳蛋白的主要组成部分,抗原阳性仅作为HIV感染窗口期的辅助诊断依据,不能据此确诊。其敏感性为30%~90%,低于病毒载量测定。抗原阴性结果只表示在本试验中无反应,不能排除HIV感染。(www.daowen.com)
在18月龄以前的婴儿可通过P24抗原检测对新生儿HIV感染进行辅助诊断。
2.细胞免疫 通过检测CD4+T细胞数了解机体的免疫状态和病程进展,确定疾病分期和治疗时机,判断治疗效果和HIV感染者的临床并发症。
一、艾滋病诊断标准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艾滋病诊疗指南》,我国HIV/AIDS的诊断标准如下。
(一)急性期
诊断标准:病人近期内有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即可诊断,或仅实验室检查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即可诊断。
(二)无症状期
诊断标准:有流行病学史,结合HIV抗体阳性即可诊断,或仅实验室检查HIV抗体阳性即可诊断。
(三)艾滋病期
诊断标准:有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查HIV抗体阳性,加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诊断为艾滋病。或者HIV抗体阳性,而CD4+T细胞数<200×106/L,也可诊断为艾滋病。
(1)原因不明的持续不规则发热38℃以上,病程>1个月。
(2)慢性腹泻次数多于3次/日,病程>1个月。
(3)6个月之内体重下降10%以上。
(4)反复发作的口腔白念珠菌感染。
(5)反复发作的HSV感染或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6)肺孢子菌肺炎。
(7)反复发生的细菌性肺炎。
(8)活动性结核或非结核分枝杆菌病。
(9)深部真菌感染。
(10)中枢神经系统占位性病变。
(11)中青年人出现痴呆。
(12)活动性巨细胞病毒感染。
(13)弓形虫脑病。
(14)青霉菌感染。
(15)反复发生的败血症。
(16)皮肤黏膜或内脏的卡波西肉瘤、淋巴瘤。
二、新生儿的诊断问题
所有HIV阳性的孕妇分娩后,无论采取何种分娩方式,婴儿都需进行HIV检测。早期诊断对于预防肺孢子菌感染、进行抗病毒治疗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考虑到婴儿出生后带有母亲的抗体,故我国《艾滋病诊疗指南》规定:月龄<18月龄的婴儿HIV感染诊断可以采用核酸检测方法,以2次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作为诊断的参考依据,18月龄以后再经抗体检测确认。
需要注意的问题:①新生儿第1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但不应在分娩后的第1天进行,以防止标本受到污染,因为HIV阳性孕妇分娩时,婴儿体表存在母亲的分泌物。②部分HIV-1亚型及HIV-2感染后,核酸检测可能出现假阴性。针对这种可能,需同时对去过非洲的部分孕妇进行核酸检测,从而发现并纠正假阴性的结果。
三、HIV急性感染的诊断问题
HIV-RNA和P24抗原检出时间早于HIV抗体出现,故HIV-RNA和P24抗原的检测可帮助早期诊断急性感染。在HIV-1抗体阴性的病人中,HIV急性期的诊断需检测HIV-1核酸。用来检测急性HIV感染有不同的实验方法,最敏感的方法是血浆HIV-1RNA检测。在一项最近出版的研究中显示:所有测定方法(bDNA、PCR、基因探针)中HIV-RNA敏感性均100%,仅2%~5%病人假阳性。假阳性结果的HIV-RNA常<2000拷贝/ml,因此在急性HIV-1感染病人载量偏低,经常认为正常。双份样品测定有助于避免假阳性,使敏感性达100%,特异性达100%。对比P24抗原测定,敏感性仅为79%,特异性为99.5%~99.96%。不过需注意的是,无论HIV-RNA和P24抗原检测结果如何,确诊仍依据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急性HIV感染诊断流程图见图8 1。
在急性HIV感染,经常有CD4+T细胞数明显下降,随后又上升,但达不到最初水平。而CD8+T细胞数能上升到最初水平,这样导致CD4+/CD8+<1。HIV急性期的感染须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肝炎、流感、弓形虫病、梅毒和药物不良反应进行鉴别。
怀疑急性HIV-1感染者,如有可能,重复做HIV-RNA病毒载量检测,但也应该多次检测HIV抗体。
图8-1 急性HIV感染诊断流程
四、窗口期的问题
(1)暴露后预防性使用抗反转录病毒药物可能增加病毒检测的难度,同时可能延缓抗体血清转换,即延长窗口期时限。
(2)第4代HIV抗体检测试剂将针对P24抗原的抗体和HIV-1抗原一起包被,缩短了窗口期的时间。但同时因为其检测方法原理的关系,在抗体结果出现阳性之后,可能会出现“第2次窗口期”。
HIV/AIDS可与以下疾病相鉴别,但通过流行病学证据、HIV抗体检测等可较明确作出鉴别。
(一)原发性免疫缺陷病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是一组由于免疫性细胞发生、分化或在其相互作用中有异常而引起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其病因尚未充分明了,可能与免疫器官先天发育不全、宫内感染和遗传等有关。临床上以抗感染功能低下,易反复患严重感染性疾病为特征,包括B细胞缺陷性疾病、T细胞缺陷性疾病及联合缺陷性疾病。通过HIV抗体检测可以作出鉴别。
(二)继发性免疫缺陷病
皮质激素、化疗、放疗后引起或恶性肿瘤等继发免疫疾病。针对此类疾病,临床上结合病史及HIV抗体检测较易作出诊断。
(三)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该病临床特征为发热、咽喉炎、淋巴结肿大,外周血淋巴细胞显著增多并出现异常淋巴细胞,嗜异性凝集试验阳性,感染后体内出现抗EBV抗体。部分病人感染HIV后,在急性感染期表现很像此病。因此,对有高危险行为等流行病学就诊者,如出现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症状时,应立即做HIV抗体检测。
(四)特发性CD4+T细胞减少症
表现似艾滋病,即CD4+T细胞明显减少,并发严重机会性感染的病人通过各种检查没有发现HIV感染。鉴别主要依靠HIV-1、HIV-2病原学检查。
(五)自身免疫性疾病
HIV感染后的发热、消瘦等表现须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血液病等进行鉴别。
(六)淋巴结肿大疾病
如霍奇金病、淋巴瘤、血液病等。
(七)中枢神经系统疾病
艾滋病病人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如感染、痴呆等,因此需注意与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鉴别。
(八)假性艾滋病综合征
即因“恐艾症”所表现出的艾滋病早期症状类似的神经综合征。通过HIV抗体检测容易进行鉴别。针对该类病人需加强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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