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侦查权监督的必要性-社会正义与公正司法法理思考

侦查权监督的必要性-社会正义与公正司法法理思考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强化侦查权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实施强制措施的行为。强化侦查权的监督是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侦查权监督工作就是为了贯彻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侦查活动中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我国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时,拥有广泛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侦查权监督的必要性-社会正义与公正司法法理思考

(一)侦查权监督是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

中共中央第十六届大会报告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进程中,公平正义不仅是人们追求的一个崇高的价值、理想和目标,也是执法者为之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司法公正,是法律灵魂,是执法者的终极目的。强化侦查权的监督,能够促使侦查人员牢固树立人权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等程序意识,努力提高办案水平,既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也要正确运用法律保护相对方的权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得以实现。一是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侦查工作中,为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如果侦查人员不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就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所以,强化侦查权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实施强制措施的行为。二是确保调查程序正当性。在侦查工作中,通常都需要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或被害人以及勘查、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等活动。纪委部门通常对涉疑严重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调查采取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的“双规”审查。一旦侦查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以刑讯逼供、威胁、利诱、欺诈等非法手段获取言词证据,就有可能出现冤假错案。可见,强化对侦查权的监督,可以使违法调查取证行为得以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三是惩治司法腐败。强化侦查权的监督是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在我国,侦查机关不仅拥有广泛调查手段和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权力,而且行使这些权力时拥有相当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侦查机关不仅可以自行决定采取一般性的调查手段,而且对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财产等强制性侦查行为,除逮捕措施须由检察机关批准外,其余都是自行决定或批准实施。正因为刑事诉讼法对上述决定的实施没有规定严格的适用标准,因而被极个别利令智昏的侦查人员钻了立法的空子,在适用强制性侦查措施时随心所欲,甚至贪赃枉法,执法不公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和程序上长期存在。由此可见,通过侦查权监督,可以纠正侦查机关执法不公和徇私枉法的现象,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

(二)侦查权监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施行的需要

在我国,无论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时,不仅拥有广泛的权力,而且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需要通过侦查权监督,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侦查活动合法进行。宪法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刑事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侦查权监督工作就是为了贯彻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在侦查活动中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侦查机关在侦查活动过程中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予以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侦查机关只有根据宪法规定,严格依照刑事诉讼的法定程序,进行侦查活动,才能顺利完成侦查任务,达到侦查的预期目标。(www.daowen.com)

(三)侦查权监督是建设民主政治和社会文明的需要

中共中央第十六届大会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透明机制,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之上。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越是权力集中的地方越是需要监督,越是权力特殊、容易规避监督的地方,就越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对此,就应当设置多重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而我国侦查机关在行使侦查权时,拥有广泛的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强化侦查权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是民主政治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是民主政治和社会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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