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疑罪从无规则:错误刑事案件和公正司法

疑罪从无规则:错误刑事案件和公正司法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疑罪从无规则是指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导致既不能证实被告人有罪,也不能排除其他犯罪可能性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判决的处理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实质上体现了必罚主义的价值追求。可见,追诉机关和侦查机关要指控被告人犯罪,必须履行证明责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存在合理怀疑的程度。若有效证据不够充分,则应宣告被告人无罪。

疑罪从无规则:错误刑事案件和公正司法

疑罪从无规则是指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导致既不能证实被告人有罪,也不能排除其他犯罪可能性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无罪判决的处理原则。

疑罪从无规则有以下特征:

(一)罪存疑是因为出现刑事证明不能

即对于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或者是否实施了全部犯罪行为的问题,无法得出一个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这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虽有证据,但这些证据被证明为虚假或者不具有证据能力,而被排除在定案依据之外;二是证据虽然有证明力,但存有疑点,不能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三是全案证据不够充分,尚达不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从而无法得出结论。

(二)证明不能的责任在追诉方不在被告方(www.daowen.com)

任何人都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否则是违反人性的。从诉讼地位的角度考虑,由于被告人处于被追诉的地位,他们的人身自由往往会受到限制,既没有收集证据的能力,也没有收集证据的条件,因此,被告人不承担疑罪的举证责任是天经地义的。追诉机关和侦查机关要指控犯罪,就必须提交足够、有效的有罪证据,否则将承担无法追诉被告人,放纵犯罪人的相应后果。

(三)疑罪部分依有利于被告人的方式处理

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疑罪,也不能将被告人排除在犯罪嫌疑人之外,这时是否认定疑罪部分,直接体现法律和执法者是否尊重被告人的人格尊严,也反映法律对这种疑罪现实的评价。疑罪从无原则实质上体现了必罚主义的价值追求。这种必罚主义必须是有充分证据证明,犯罪行为是被告人所为,而不能对可能是被告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适用具体的刑罚权。可见,追诉机关和侦查机关要指控被告人犯罪,必须履行证明责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存在合理怀疑的程度。若有效证据不够充分,则应宣告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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