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宪法修正案:保障人权,尊重正义

宪法修正案:保障人权,尊重正义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4年3月14日,我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以此为依据,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与设计都应遵循人权保障原则,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条也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修正案:保障人权,尊重正义

人权是每个人天生就享有的一种权利,犹如每个人身上的各种器官,天生具有而不可缺,否则就是一个不健全的残疾人。尊重人权是保证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原则,已成为各国和国际社会处理政治、经济、法律等事务时常常优先予以考虑的问题。国际公约及各国宪法都把该内容载入了保障人权的条文。2004年3月14日,我国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人权入宪,促进了我国人权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进步。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它开创了中国人权保障的新纪元,标志着我国的人权保障由权利倡导、社会呼唤的学理研究层面转向了法律规范、制度保障的保护层面。以此为依据,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的制定与设计都应遵循人权保障原则,2012年3月14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条也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保障是现代社会公民所必须拥有且不可或缺的权利。关于人权的含义至今尚未达成共识,但就人权的两个基本认识已经达成了共识:其一,人权是使人之所以称为人、使人保持尊严的基本权利,即人权标示着人作为人存在的价值及其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而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观念上的标准;其二,人权是公民反对公共权力压迫的权利,即人权标示着公民个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应有的权利。(www.daowen.com)

刑法基于其所保护利益的广泛性、重要性及其对违法制裁的严厉性,使刑法对人权之保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刑法对人权的保障更加广泛和具体,既包括对犯罪人人权的依法保护,也包括对被害人及广大守法公民人权的保护。人权的改善和进步需要多方面的保障,司法权无疑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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